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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2013年小学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2013年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研究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的纪要》提出的明年春季开齐开足小学英语、信息技术课的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公务员局和省委编办《关于开展小学英语、信息技术学科新任教师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83号)要求,结合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和学科缺额的实际,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和市公务员局核准,现就我县2013年专项招聘小学英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新任教师的招聘方案通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名额以及招聘条件

㈠小学英语学科教师17名,招聘条件:普通全日制院校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其中专科学历须为师范类专业);具有英语学科教师资格证;龙岩市户籍或生源,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㈡小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师18名,招聘条件:普通全日制院校小学教育(信息技术方向)、教育技术、信息技术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具有信息技术或教育技术学科教师资格证;龙岩市户籍或生源,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招聘方式

㈠考试方式

专项招聘采取笔试的形式,笔试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

㈡照顾对象

我县生源或户籍在我县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支援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100分制加5分,150分制加7.5分(不享受重复加分)】。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应聘者应于考试结束后10日(2013年12月25日前)内将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不符合照顾加分条件。

三、省统一笔试地点及有关时间安排

㈠全省统一笔试时间:2013年12月15日。

㈡笔试地点: 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㈢12月3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各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四、聘用办法和工作安排

㈠体检考核对象的确定。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笔试成绩,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对象进行加分后设置合格线(100分制为60分,150分制为90分)。在合格线内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从高到低的顺序,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又相同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

体检考核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第五条规定的材料。证件材料不真实、不齐全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体检考核资格;逾期未前来确认的视为放弃体检考核资格。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工作由县2013年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实施。

㈡聘用办法和工作安排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聘用对象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在县教育局设定的学校学科岗位数内,分报考学科、按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的顺序自主选择任教学校。放弃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签订用合同以后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报名时间、地点、程序和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㈠专项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至27日。

㈡现场报名、体检考核对象资格确认地点:

长汀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597-6808382。

㈢报名程序和应提交的材料:

1.报名程序

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实行网上报名,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网络报名具体办法,准确上网,避免误报名或上当受骗。网上报名经县教育局网上初审通过后即可参加省统一考试。

2.现场资格确认时(时间另行通知)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审核表。其中报考英语学科的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交学业成绩表,成绩表应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实习三门课程的成绩。

②网上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和成绩表。

3.毕业生档案不在我县教育局的,须在现场资格确认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开具调档函,并于15日内将毕业生档案送达,逾期未送达的,视为材料不齐,取消聘用资格。

六、应注意事项

1.此次专项招聘每位应聘者仅可报考1个岗位(即一个县(市、区)。

2.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应聘者应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开通短信功能,部分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无法联系所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4.有关通知、公示将在县政府大门口的政务公开栏、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长汀教育网( http://www.ctedu.net)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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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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