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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上海市闵行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学校岗位设置,推进教师专业发展,经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闵行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相关学校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2014年应届毕业生或在职教师。
 
(三)、应聘的教师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从事语言类和幼儿教师岗位的教师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英语教师具有大学英语6级及以上或英语专业4级及以上水平;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岗位培训证。 
 
(四)、学历及其他要求:
1、应届毕业生应聘条件:
⑴、应聘大学教师条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
⑵、应聘中小学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具有本市或外省市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及本市院校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 
②非上海市户籍:具有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的毕业生优先考虑。免费师范生招聘按照市教委的要求执行。
⑶、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本市学前教育师范类专科的学业优秀者和委托培养者)。具体类别包括:一、本市或外省市师范类院校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应届生;二、具有上海学前教育岗位培训证书的本市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生;三、本市学前教育师范类专科院校委培生和学业优秀的应届生。
②非上海市户籍:具有学前教育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2、在职教师应聘条件:
⑴、应聘大学教师条件:具有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⑵、应聘中小学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区级骨干后备以上的骨干教师荣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中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的条件;在区级教育教学评比中获奖,获得教学或综合类区级以上荣誉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职称可适当放宽。 
②已经在区内学校担任编制外教师一年及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专业对口,具备应届毕业生招聘条件的人员; 
③非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的条件。
⑶、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前教育师范类可以是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幼高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在区级教育教学评比中获奖,获得教学或综合类区级以上荣誉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职称可适当放宽;
②具备上海市户籍、学前教育本科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或本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有上海学前教育岗位培训证书、在本区从事幼儿教育2年以上的社会人员。
③非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全日制学前教育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幼高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的条件。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职位要求: 
    详见“招聘新闻”页面中的《2014年闵行区教育系统各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数》 
 
三、招聘办法: 
1、闵行区教育系统2014年度将通过统一报名、统一考核、按1:2岗位双向选择、学校聘用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教师。
2、应聘者报名后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需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等专业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应聘者与学校双向选择进行试教;试教合格的应聘者再进行心理测试和体检,最后择优录用。 

四、报名应聘方法: 
1、网上报名
⑴、在 “闵行教育教师招聘平台(网址:http://rczp.mhedu.sh.cn/)”,点击“2014招聘指南”了解招聘公告,点击“招聘岗位”了解招聘的岗位需求。 
⑵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点击首页,进入“我要报名/登陆”。进入网站后,注册个人帐号,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身份照片),并可以保存填报的个人资料。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报名的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存在填写不实的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浏览招聘信息后网上注册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选报相应的岗位,并提交个人信息。确认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可携带打印好的报名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具体通知另发。 
网上平台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26日(星期二) 
现场受理材料时间:2013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8:30——下午4:30) 
现场受理材料地点:上海市莘光学校(闵行区雅致路18号) 
 
五、相关事项 
区教育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交由区人保局审核拟聘用人员,审核通过后,在闵行教育人才网(http://rczx.mhedu.sh.cn/)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闵行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再续聘。 
聘用期限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闵行区教育局
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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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满足津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4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毕业的人员(含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

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品行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现役军人;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1.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2.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具体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见《2024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津南区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人事与安全科。笔试、面试工作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一)发布招聘公告

津南区教育局于2024年5月8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j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16:00至5月18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16:00至5月20日16: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提交后暂未审核或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可报名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会退还考生所缴费用。

改报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4:00至16:00。

本次招聘,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招聘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复印件,于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9:00至11:00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至6月15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四)资格复审

2024年6月25日至6月26日,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签字);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一式一份),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①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未要求英语水平、普通话水平的岗位,可以不提供。

②2024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可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通过面试,进入体检,毕业证和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③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进入面试的考生还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及以上学位需要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特别提醒:部分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准备,及时认证。

5.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13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8月31日前,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登录笔试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址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4年7月6日,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现场进行试讲课,由考官根据考生试讲课的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试讲课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聘用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人数的情况,退役军人优先,其他考生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由津南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进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应聘者本人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体检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七)考察

区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

考察工作由津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要求进行准入查询,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以上查询不通过、存在有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如遇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体检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津南区教育局在招聘方案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岗位要求,在同一聘用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按照体检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按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完成报到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人员,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剂分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津南区教育局不提供统一食宿,一律由聘用人员自己解决。

五、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

津南区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8510602  022-88511021

招聘工作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2-88510593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邮箱:jnqjyj08@tj.gov.cn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招聘方案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24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

2024年5月8日

北京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东城区教育系统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378人(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社会在职人员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

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定向)的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非京籍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的各项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一级学科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岗位要求。

(四)有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25岁及以下指199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指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指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岁及以下指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要求

岗位及要求表(详见附件)中所要求的学历为应聘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例如:岗位及要求表中要求仅限本科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七)资格要求

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执业资格。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及要求表)。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0:00至5月17日(星期五)17:00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gkzpbm.bjdcjy.cn(推荐Edge、谷歌和360浏览器),进行基本信息录入,提交报名申请。

注意:报名时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信息与岗位要求必须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初次登录该系统进行报名,请先注册新用户,并记住“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

(二)资格初审

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8:30至5月21日(星期二)17:00,区教委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于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不允许再进行岗位调整或信息修改,同时失去此次应聘资格。

注意:简历为“初审通过”状态即初审已通过,“待审核”状态即还未审核,“初审未通过”状态即初审没有通过。

(三)打印准考证

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8:30开始,请考生登陆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gkzpbm.bjdcjy.cn,进入注册的账号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星期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笔试按应聘岗位类别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知识面。此次笔试无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5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数字东城(http://www.bjdch.gov.cn)通知公告中公示。

(六)资格复审

区教委组织各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非本人前来一律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同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2.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资格、职称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生应提供毕业证、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护照、出入境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凡后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3.有教师资格要求的,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提供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件资料:

(1)有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3)提供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视同具有教师资格。

4.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材料;

5.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须提供存档证明;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岗位能力测试

各招聘单位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教师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同构成,其中试讲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其他专技岗位面试成绩即为岗位能力测试成绩。

(八)公布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及总成绩

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及总成绩将于岗位能力测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数字东城(http://www.bjdch.gov.cn)通知公告中公布。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60%。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

(九)体检及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根据总成绩的排序对报考人员进行等额体检和考察(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总成绩均及格)。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或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依总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十)公示拟聘人选

在数字东城(http://www.bjdch.gov.cn)通知公告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区教委将指导招聘单位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十一)需要说明的情况

聘用人员的起薪时间以报到手续办理时间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三)非京籍应届毕业生不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教委咨询电话:64007390

咨询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1. 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表

山东日照市东港区2024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需具备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语文、数学学科不受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限制,其他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须为学前教育专业或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七)应聘人员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普通话标准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等规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可放宽到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八)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九)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东港区内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招聘为东港区事业单位人员后自行辞职或解聘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日照市东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审核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8:30—5月17日18: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5日8:30—5月18日15:00

报名网址:https://www.chinasyks.org.cn/New_rzdonggangjy/index.html#/index

登录报名系统后务必将页面网址添加到收藏夹备用。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址,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5日8:30—5月18日15:00

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6日8:30—5月18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23日8:30—5月25日9:30

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4年度日照市东港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调整到面向社会招聘的小学语文(F岗)计划中;小学学段将其调整到小学语文(F岗)中;初中学段将其调整到初中语文岗招聘计划中。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日照市东港区政府网站(http://www.rzdonggang.gov.cn/)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东港区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2024年度日照市东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5月2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3.笔试方法和内容: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按学科分类命题。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为:①教育理论(占20%):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等;②学科专业知识(占80%):报考初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普通高中及以上专业知识;报考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的,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方式进行,按专业技能测试占60%、试讲占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和体检

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递补意见,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港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结束后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不按规定时间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其中幼儿园教师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东港区教体系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19563379956  19563379957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日照市东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4年度日照市东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x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xls

陕西省商洛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相关精神,现将商洛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商洛的社会考生。

商洛市境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在商洛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在商洛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特别提示:认定期间,市外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无法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直接比对验证学历,同时学信网也无法申请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确保本次认定成功,请市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高校所在地申报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络报名

(一)申报时间:5月20日8:00—6月21日17:00。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二)报名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认定后,认定机构选择“商洛市教育局”。申请人要根据个人情况,严格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的现场审核确认点。

在“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三)温馨提示:申请人在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现场确认提交照片,须使用同底板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申请人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再次进行信息核对,特别应检查:身份信息是否正确,照片是否清晰;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同时,请考生务必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四、体检

(一)体检对象

符合商洛市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网报成功的申请人。

(二)体检医院

申请人根据本人申报学段到对应的医院参加体检。

1.申请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请到商洛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商鞅大道37号,预约电话:0914-2333519(可在商洛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预约)。

2.申请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者请到商洛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148号(综合楼4楼),预约电话:0914-2398000。

(三)预约时间

由于体检人员较多,请申请人提前与医院预约体检时间后再按照安排参加体检。

预约时间:2024年6月20日—6月27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四)体检时间

2024年6月21日—6月2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2:00,具体时间以医院预约确定时间为准。申请人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达预约医院,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按医院要求流程进行体检。

(五)体检标准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的规定执行。

(六)收费标准

申请人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缴纳体检费用。

(七)相关要求

1.体检当日上午需空腹,禁食、禁水。体检结束后按照体检医院通知,自行领取体检结果。体检结果有问题的,由体检医院统一安排复查。

2.建议申请人在确认网报成功后再预约体检,因不符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条件、选错认定机构、网报未成功而自行体检的申请人,责任自负。

五、现场确认

(一)确认范围

符合认定条件、网报成功且体检合格的申请人。

确认时间

为避免人员聚集、拥堵,请申请人按照以下分组时间前来现场确认。

7月1日确认对象:商洛学院申报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资格的2024届毕业生;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申报教师资格的2024届毕业生。

7月2日确认对象:商洛学院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2024届毕业生。

7月3日确认对象:申报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

7月4日确认对象:申报小学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

7月5日确认对象: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三)确认地点

商洛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北新街西段矿司巷内)

(四)提交材料

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

(1)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网报后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板,相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学科、身份证号,并张贴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右下角)。

(2)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商洛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已发放毕业证的申请人携带毕业证原件,未发放的携带学生证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驻商高校毕业生,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在商洛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提供单位证明原件。

(5)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商洛市中心医院、商洛市中医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及现场确认,因错过网上申报、体检及现场确认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证书发放: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依据现场审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通知请于7月下旬关注商洛市教育局网站。

(四)商洛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信息发布网址:

咨询电话:0914—2317722

商洛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hangluo.gov.cn/

商洛市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福建省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温馨提醒

各位考生: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1日-12日(部分考区考试时间5月11日-14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我们温馨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6日开放,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应准确了解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提前做好出行路线规划,避免跑错考点、迟到或错过考试。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身体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安排。

三、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本人肖像的身份证明。

四、考生要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不得将手表、手机、智能手环等非考试用品带入考场。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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