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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2014年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2014年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

  根据溧水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的要求,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总量控制、结构优化,面向全体南京生源师范类毕业生,吸收符合条件的外地生源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做到自愿报名、凡进必考、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共计80人,具体学科和学校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报名者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要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南京籍2014年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含本区户籍免费师范生)及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
    2. 非南京籍2014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应是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或其他省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生,不含免费师范生)。
    3. 南京籍往届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已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专科毕业生报考的专业为特殊教育、学前教育。
    4. 南京籍非师范类汉语言文学或汉语言、数学与(及)应用数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院校要求同第2条,且已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非师范类体育、美术、计算机(含教育技术)、建筑、数控专业本科毕业生以及获得专业四级以上的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2014年8月1日前尚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者聘用后暂不办理进编手续,如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则及时办理进编手续,此时仍未取得者则解除劳动合同。
    6. 取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且本科阶段应在师范院校就读,已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户籍不限,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溧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西大门外)一楼区教育局窗口。
    4.报名手续: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凭身份证、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报名,往届及非师范类毕业生凭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5适及专业除外)(原件、复印件)报名,考生需提交报名表(本人预先下载并填写好)、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并用U盘缴纳电子照片1张(120×160像素,文件名为:身份证号.jpg),办理登记手续(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缴纳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缴纳面试费100元。已在南京市其他区报名的考生,符合我区相关职位报考条件者,须凭已报名的证明材料在我区办理登记手续,不另行缴费。需委托他人报考的考生,除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书面委托书。报名者通过资格审定后,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请考生于2013年12月23-27日期间,凭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或姓名)登录南京市招生办网站(网址:http://www.njzb.net)打印(使用A4复印纸)。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40%,面试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60%。笔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由溧水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②笔试时间:2014年1月2日上午,如有变化以考试证规定的时间为准。
    ③成绩查询:请于2014年1月26日登录溧水教育网查阅笔试成绩。本次笔试成绩只在2014年应聘时有效。
    2.面试
    ①面试名单
    凡在我区参加2014年中小学新教师招考报名者(含在南京市其他区报考同时在我区登记者),由溧水区教育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及招聘计划,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名单。
    ②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说课、问题答辩、技能测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请于2014年2月底前查阅溧水教育网相关通知。
    ③面试合格线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百分制60分(各单项之和),其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名单,体检、考察如出现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溧水教育网(http://www.lsjyw.net/)、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slss.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如拟聘用者在签约期限内自行放弃,则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其他
  (一)溧水区中小学新教师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如有针对本次考试开办的培训活动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单位无关。
  (二)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有关报名表,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其中报考各高中者,须明确填报具体的学校、职位等。如被查实提供信息不实或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被聘用的新教师,于2014年8月上旬到区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办理报到手续。
  (五)所有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
    六、本公告由溧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57213271 (溧水区教育局人教科)025–56220022(联系人:范菊兰)
监督电话:025-57212919(溧水区纪委、监察局),025-57227317(溧水区人社局事管科)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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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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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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