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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河子第二十二中学2013年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新疆石河子第二十二中学2013年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石河子二十二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石经开管发[2011]51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国民教育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生。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0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备与招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专业对口;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石河子地区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2、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师范类非石河子地区定向生和委培生;
    4、有不良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未消除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公有制单位辞退的;
    7、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记录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一)小学:语文教师3名(汉语言文学专业),数学教师2名(数学专业),英语教师1名(英语专业,须取得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
      (二)初中:历史教师1名(历史专业)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正式聘用等步骤实施,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察和体检的综合情况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13年11月21日早10:00-2013年12月5日晚19:00。(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开发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综合科4楼;
    可在网上进行报名。发送邮件主题以“姓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报考职位”格式填写。网上报名人员可将相关材料扫描发送至石河子开发区邮箱zhangziyue@setd.gov.cn;凡网上报名人员在发送个人资料后进行电话确认邮件是否收到(联系电话:0993-2610506、13999333555)。
    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石河子开发区22中学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个人材料(证件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与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及相关等级考试证书,在校成绩表,荣誉证书等,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应届生可凭学生证、大学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被录用报到时,必须带齐所有证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特困生因助学贷款未还的应(历)届生必须提供院校证明;
   (二)资格审查及公示
    参加笔试人员与招聘职位比例原则为5:1,如达不到比例将取消或核减招考职位计划。报名确认截止后,由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组织人事局、纪工委监察局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公示后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依次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考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1、笔试语种:汉语。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综合知识》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应用;《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两科不指定参考资料。
    4、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5、笔试成绩:《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职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按公告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
    1、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内容为教学业务能力考核,包括无生上课和答辨。面试无生上课时间为25分钟,答辨时间为5分钟。
    无生上课与答辨的成绩按8:2权重合成面试成绩。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名额1:1.5确定入围考察人员,由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社会发展局、二十二中学共同组成考察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综合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
   (六)体检
    通过对考察情况的综合评估,按照招考职位名额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并由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体检不合格或有疑问的考生提出复查要求的,经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开发区党工委审批后,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开发区二十二中学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其他
   (一)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都将在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石河子教育网、石河子大学招生就业网、新疆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咨询电话:0993-2610506  2620167
    (二)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993-2611578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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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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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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