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杭州市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和认定,现将2013年下半年提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并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请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1月22日至11月29日。未在名单中公布的人员不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因此不予认定所申请的教师资格。
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至11月29日16时之前向杭州市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提出。
公示受理邮箱:zzrsk@stcvs.com
联系电话:87822585
杭州市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3年11月22日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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