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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万宁市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7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万宁市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70名

  为促进我市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幼儿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市政府决定招聘一批幼儿园教师充实到市各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工作,为做好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由唐敏智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招聘名额 及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70名(其中园长10名、教师60名),岗位设置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中等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生或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2.应聘园长的,须具有5年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4.年龄限35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1日后出生);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园长岗位限海南户籍人员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限万宁户籍或万宁生源人员报考。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面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公告。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海南日报、万宁市电视台、万宁市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启事。
(二)报名。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园长或教师岗位),按岗位进行招聘。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时间:应聘者请于2013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到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双休日不休息);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就业介绍信、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计划生育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3张。在职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4.报名地点: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党政办公大楼三楼)
5.联系人:吴学科  联系电话:18089898938
6.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万宁市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计生部门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4)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鉴定表;
(5)在编人员应聘的,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相片2张。
注:报名表、思想表现鉴定表可从网站公告附件中下载。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面试采取授课和答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考核。
(2)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若报名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此比例,由领导小组讨论后适当调整招聘名额。
2.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万宁市万宁中学。
3.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改革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适应幼儿园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笔试试题分为园长岗位和教师岗位两类。笔试命题和评分由领导小组委托省内有资质的部门负责。
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学科教学基本功。面试命题和评分由领导小组委托省有关专家负责。
4.考试成绩。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五)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待业期间现实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的情况。
(六)选择聘用单位。
对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张榜公布名单,并通知选择聘用单位。选择聘用单位采取个人自愿、高分者优先的原则,根据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人员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七)聘用。
由领导小组对聘用人选和聘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经领导小组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聘用。公示期间,若有群众提出异议,一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者,一律不予聘用。若有自愿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则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空缺。
(八)培训上岗。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安排到相应的幼儿园任教。
五、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我市现行工资标准执行,由市财政发放。
(二)试用期内执行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标准。试用期间不予入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给予入编。
(三)试用期满后,被聘用的教师应在所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方能申请流动。
六、工作经费
   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七、纪律和要求
  (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须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负责、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报考对象及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万宁市招聘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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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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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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