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季参加朝阳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于以下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教育人才分中心查询是否通过测试,通过人员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未通过人员可将申请材料领回。
免测人员,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及补办丢失申请表证明的人员也于如下时间携带身份证领取相关材料。
查询、领取时间:
2013年11月22日(周五)——11月23日(周六)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查询、领取地点:
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二楼214室(水碓子北里14号楼)
领取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须上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遗失无法补办)
2、《教师资格证书》1本。
查询、领取携带材料:
1、申请人员本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代领需携带:
(1) 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员的委托书;
(3) 申请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85962473
注:
领取证书时,请认真核对《教师资格证书》内容及申请表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和“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栏目内容,如有误,请当即说明并退还证书,按照另定时间修改后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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