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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服务群岛新区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月活动的通知》、学校教学需要,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局决定于2013年12月1日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县属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舟山市岱山县2013年教师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处分期间或虽未规定处分期限,但截至2013年12月1日受警告处分未满6个月,受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未满12个月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二)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上午9:00-12:00。
(三)报名咨询电话:0580-4470603 王老师。
(四)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持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岱山县教育局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寸彩照一张等有关证件及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到所设摊位报名。
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岱山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可以与舟山市教育局招聘岗位兼报)。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岱山教育网。
其中岱山教育网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平台。
五、考试
岱山县教育局按照适岗性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面谈,经筛选后确定参加考试对象。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职位数的2倍(不含兼报舟山市教育局的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某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2倍,为方便安排考试,按学校奖学金获取数量及等级、是否担任学生干部、是否中共党员、社会实践情况、各类荣誉获得情况等进行筛选,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比例确定参加考试对象。并于12月1日当天中午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两部分,笔试时间初定为12月1日下午15:30—16:30,地点:浙江师范大学。(笔试参加由舟山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笔试)
笔试主要了解应聘者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参加面试。音乐专业不进行笔试,以专业技能测试方式替代,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定于12月2日(面试参加由舟山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修养和求职动机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舟山市教育局录取的基础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即如兼报舟山市教育局和岱山县教育局的在舟山市教育局录取的基础上,除去已被舟山市教育局录取的考生后与单独报考岱山县教育局的考生一起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和考察按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岱山县教育局适时组织实施。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岱山县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岱山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并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县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有关待遇;经查实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且不再递补。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4年8月25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岱山县教育局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4470603,监督电话:0580-4472740。

岱山县教育局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岱山县教育局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岱山县教育局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出生

年月

 

 

籍贯

 

 

一寸彩照

生源地

 

民族

 

性别

 

政治

面貌

 

最高

学历

普通高校

 

毕业时间

 

成人高校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

术资格

 

联系

地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邮    编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现工作单位

 

身份证

号码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招聘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承诺人(签名):                                                      

备注

 

注意:以上表格内容必须填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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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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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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