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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蔡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95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新蔡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95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服务能力,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驻马店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教师)295名。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考试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一批优秀教师到我县缺编的中小学任教,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确保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二、报考的范围和对象
        国家计划内统招中等师范学校(含幼儿师范学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8周岁以下且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毕业生。(年龄、户口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
        三、报考岗位、名额及岗位要求
        此次招聘共设15个岗位,295个名额(其中:面向在新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6人)。具体报考岗位、名额及岗位要求见附表。根据有关规定,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对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根据岗位设置要求,达到相应规定的学历条件;
        5、根据岗位设置要求,达到相应规定的年龄条件;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岗位明确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在我县服务目前在岗、截止2013年11月30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在我县服务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现仍未就业的大学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不含因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定等次人员);
        7、新蔡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现有正式人员(含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办法: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没拿到教师资格证,但参加了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完成了认定程序并合格的人员,由教体局出具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暂未领取就业报到证的,可持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报名。但在政审和考察前不能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档案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限新蔡县常住户口岗位的,另需提供常住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报考限非新蔡县常住户口但在新蔡县各级各类学校任教满两年以上非正式教师岗位的,另需提供县教育体育局出具的证明信,报考限夫妻一方为新蔡县常住户口岗位的,另需提供户口本和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限在新蔡县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另需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或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信,未就业证明信等。同时现场数码照像采集个人有关信息,已就业的人员报名时还需持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准予报考介绍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定向岗位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非定向岗位,但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新蔡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报名表报名时现场填写)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考务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接到通知后,逾期不领者按考试自动弃权。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考试成绩择优聘用。对报名人数较少达不到招考比例要求的高中教师和职业高中教师岗位,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试形式。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命题评分委托市级以上有关考试机构承担,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应试人员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进行笔试的,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拟聘用人数为20人以上的按1:1.2的比例,拟聘用人数为5至19人的按1:1.3的比例,拟聘用人数为2至4人的按1:1.5的比例,拟聘用人数为1人的按1:2的比例,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课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和考核。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另行制定。
        3、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分职位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具体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按《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并组组织实施。若有被取消聘用资格者,不再递补。
        九、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会同有关单位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对不定向招聘岗位的拟聘人员进行分配。新招拟聘人员全部分配到缺编单位(学校)。分配的原则为:根据缺编岗位、学科分布、按成绩排名由拟聘人员公开自愿选择。在公开缺编单位(学校)所需岗位及学科的基础上,由拟聘人员按照分数高低排名顺序依次自愿选择学校和岗位,直至选完为止。拟聘用人员拒绝按照分数排名选择岗位或选择岗位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报到上岗者,按本人弃权处理。
        分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人填写《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报告、学籍档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聘用期限一般为五年)。用人单位要及时为新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在聘用期限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简章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6-5990656    0396-5922056 
新蔡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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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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