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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县2013年公开招聘80名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开县2013年公开招聘80名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大学学院应届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现场考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名额共80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开县2014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职位的专业统一参照《2013年下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大学学院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211”、“985”高校本科及以上非师范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非师范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开县职业教育中心的专业课教师。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品学兼优,在高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无补考学科;
 
3.在毕业时间内取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并自愿在开县服务满6年及以上;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身体健康,仪态端庄,语言清晰,思维敏捷;
 
5.在国外、境外高校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开除学籍、党籍等处分的人员;(2)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5)现役军人;(6)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8)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具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7日上午8:30—下午2:00。开县教委电话:023-52230075,联系人:张权。
 
(二)报名地点:西南大学26号、27号教学楼(开县招聘场地)。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开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一式三份的个人自荐材料(内容主要包括:个人自荐书、学校加盖公章的学业成绩单、所获表彰奖励或社会实践(工作)经历、学历、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以及其它相关资料)装订成册,现场报名时交与工作人员(开县人力社保局、开县教育委员会、招聘单位各一份)。
 
(四)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资料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现场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地点设在西南大学(具体地点现场通知)。由开县教育委员会牵头,组成考试考核工作组,对初审合格对象进行现场考试考核。开县人力社保局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开县纪委、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考试考核时,应聘人员须带上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核实:
 
1. 提供本人身份证、《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科成绩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证明。
 
2.有获奖或社会实践(工作)经历的,应提供获奖证书或社会实践(工作)经历证明。
 
3.填写完整的《开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
 
经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数须达到1:3的比例,否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指标。考试考核采取现场笔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技能和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考核采取现场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所学专业知识与实际运用的能力。面试考核时考生须讲普通话。
 
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初选人员,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时,若经考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体检不合格者,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六、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由考核组集体投票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由开县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定点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开县教育委员会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由开县教育委员会在开县教育城域网(http://www.kxedu.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开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审批同意后,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事业单位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应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应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须在开县服务满6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限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开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2388(开县纪委)。
 
咨询电话:023-52230075(开县教委)。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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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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