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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务川自治县2014年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遵义市务川自治县2014年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共务川自治县委、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用好和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精神,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务川自治县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简章》(以下简称《公开考核简章》)。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对象、职位、数量、专业及条件
(一)公开考核招聘对象、职位、数量及专业
本次共计划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8名,具体要求及条件等见附件职位表。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从大中专院校毕业的人员),户籍不限(具体详见务川自治县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双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的限制可选择报考每个职位。   
(二)公开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聘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2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含成人在职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①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②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④定向到县外或定向本县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毕业生学籍档案的;
⑤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的正式人员;
⑥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公开考核招聘的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公开向社会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通过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务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wcrsj.gov.cn)以及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com)发布招聘信息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条件资格等有关情况。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拟定于2013年12月16日至28日在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贵州大学、贵阳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遵义医学院等省内外高等院校进行现场招聘,具体时间以到所在高校通知时间为准(考生可直接到相关高校进行报名)。
在高校未招聘到位的职位将及时在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其他未在高校报名的考生可根据招聘职位情况联系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报名(参与下次在其他高校组织的公开考核),联系电话:0852-5622606。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2.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资格证书);
3.各种获奖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真实、准确);
4.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5.在职人员还须持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具体方式为:①与毕业生所在学校商谈有关事宜;②根据不同岗位报名情况,按招聘岗位一定的比例要求,举行供需双方见面会。主要了解毕业生的有关情况,包括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形象气质等方面的内容;③查阅学生档案,主要了解毕业生的学习成绩、有无奖惩等情况;④商谈有关就业协议,主要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就供需双方的有关情况作进一步的了解,包括用人单位的性质、对毕业生的要求、有关政策规定等;⑤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主要是根据供需双方商谈的情况,就意向性用人协议方面的内容作进一步明确。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核
1.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现场进行考核。请考生务必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否则无法联系通知考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核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应届毕业生主要了解其遵纪守法和在毕业院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有无奖惩等情况;在职人员主要了解其原所在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②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③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主要考核在面试过程中表现出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能力、运筹能力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④其他资格条件,进一步了解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详细资格等情况。
3.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现场面试由县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进行考核,就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等方面按《务川自治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核量化评分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考核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最后得分。考核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五)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情况由考核小组向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经领导小组研究,按不同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以学历高的优先签订就业协议。
(六)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招考职位的情况和签订就业协议的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向考生直接收取)。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写出政审报告。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定向到县外或定向本县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毕业生学籍档案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以前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
5.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的正式人员;
6.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因未修完相关课程等原因不能毕业(以获得毕业证书为准)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由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务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公示栏、务川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其拟聘用人员的有关资料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拟聘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15日内不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弃权,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有关政策、待遇
1.从外县到我县就业的毕业生,按新的户籍管理优惠政策办理落户手续。
2.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十)具体工作日程时间如有变动,以县公招领导小组通知为准,请关注务川自治县政府网站和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四、本简章由县公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简章没有明确的事项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五、纪律要求
在公开考试招聘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聘用时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电话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
咨询电话:0852—5622606   5622357
监督电话:0852-5621141(县监察局)

务川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9日

附件:务川自治县考核招聘人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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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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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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