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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滨海教育集团、梅山学校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北仑区滨海教育集团、梅山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快宁波市北仑区现代化学校建设,促进教育科学发展,根据宁波滨海教育集团和梅山学校发展所需,宁波市北仑区拟公开招聘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滨海教育集团17名。
  幼儿园:幼教全科2名;
  小学段: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1名、体育1名、音乐(舞蹈方向)2名、美术1名;
  初中段:数学1名、英语2名、科学1名;
  高中段:语文1名、物理1名、政治1名。
  2.梅山学校7名。
  小学段:语文2名、数学1名;
  初中段:语文1名、社会1名、美术1名、音乐1名。
  二、相关待遇
  1.梅山学校享受宁波市北仑区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滨海教育集团教师给予事业身份,享受与公办教师相同的社会保障、职称晋升等相应待遇;滨海教育集团教师除社会保障部分以外,获聘教师总体实际年收入高于北仑区公办学校同类教师的50%。
  2.如为地市级教坛新秀、优质课比赛、基本功比武一等奖获得者和省内各县市区学科骨干以上称号获得者,根据业务荣誉称号,可享受不同的津贴和安家费。
  三、招聘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择优聘用。
  四、招聘时间、地点
  2013年12月下旬在北仑区设考点组织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对象
  (1)符合报名条件的2012——2014届应届毕业生;
  (2)符合报名条件的非事业编制名优骨干教师(只可报考滨海教育集团,并限报小学音乐、高中语文和高中政治学科)
  (3)取得国(境)外知名大学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留学生(只可报考滨海教育集团)。
  2.报名条件
  ★2012——2014届应届毕业生报名者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2012——2014届应届毕业生限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美院、中国美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北京语言大学(外语类)、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北京舞蹈学院的高校毕业生。其中,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要求为优秀毕业生获得者;应聘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岗位的还包括浙江师范大学、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的学子英才和杭州师范大学的优秀毕业生。
  报考梅山学校的报名条件放宽到浙江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沈阳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毕业生综合排名前15%的毕业生;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毕业生综合排名前10%的毕业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为高考第一批录取,其中报考幼儿教师的对此不作要求),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证书。其中应聘英语教师的须具有专业八级证书,应聘幼儿教师及音乐、美术、体育教师的英语等级证书可调整为四级。报考梅山学校的对英语不作要求。
  (3)毕业生的年龄均需在3 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
  ★非事业编名优骨干教师报名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1)限于北京、上海、江苏、江西、安徽、福建、山东、浙江省的特级教师、地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及教坛新秀、优质课、基本功比武二等奖以上获奖者;浙江省内还包括各县市区的名师、学科骨干和教坛新秀、优质课比赛、基本功比武一等奖获得者;

  (2)职称:具有高级职称,未取得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须具有报名条件中所列的荣誉或称号;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地市级名优教师、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留学生报名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1)学历:取得国(境)外知名大学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2)年龄:需在3 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
  3.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8日~23日,其它时间段不作受理。
  4.报名办法
  采用网络报名的办法。报名请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宁波滨海教育集团、梅山学校教师应聘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表格,特别是填清报考学校志愿、报考学段与学科。
  报考滨海教育集团或梅山学校的考生,如被录用,不能再被北仑区其他各类教师招聘录用。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对网络报名信息进行初审,12月24日在北仑教科网(www.bledu.net.cn)上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等。
  2.现场审核
  相关资格材料在笔试当天相关考点开考前60分钟提交审核,资格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能够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随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可为学校证明);报考高校时的录取批次、专业证明;普通话、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浙江师范大学报考学生须提供学子英才相关证明,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高校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优秀毕业生相关证明;报考梅山学校的浙江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沈阳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毕业生须提供综合排名前15%印证材料,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毕业生须提供综合排名前10%的印证材料。
  (2)递交《宁波滨海教育集团、梅山学校教师应聘表》(见附件2),贴好近期一寸照片,附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并接受资格初审。
  (3)若东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高校的报考人员暂无法提供学子英才或优秀毕业生材料的,以及报考梅山学校的考生暂无法提供浙江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沈阳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毕业生综合排名前15%,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毕业生综合排名前10%的相关印证材料,允许报名参加招聘,但必须在录用签约前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且该岗位不进行递补录用。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笔试成绩无效。
  (三)笔试
  1.时间、地点:考点设在北仑,时间初定12月26日,具体另行公告。
  2.汇总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初审者参加笔试。一般按3:1的比例确定招聘指标,但视实际报名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3.笔试内容和计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学科教学素养、学科专业知识以及学科专业解决问题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在北仑设考点,时间初定12月27日,具体时间和考试教室另行公告。
  2.对象确定:按实际情况确定面试人选,如有暂无法提供浙江师范大学学子英才材料的浙江师范大学的学生、暂无法提供优秀毕业生材料的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的学生,以及暂无法提供浙江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沈阳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毕业生综合排名前15%;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毕业生综合排名前10%的相关印证材料的学生,进入面试并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如能按时提供有关证明的,给予签约(签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能按时提供有关证明的,不予签约。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空缺的入围名额不递补。
  3.面试内容和计分:面试包括试讲、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等内容:
  (1)试讲。形式为面对评委模拟上课。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40%计入总成绩。(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按30%计入总成绩)
  (2)技能测试。仅限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及幼儿教师,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10%计入总成绩。
  (3)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容谈吐和综合素养,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20%计入总成绩。
  (五)签约
  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根据分数优先原则),录用人员(2014届高校毕业生)请随带《就业协议书》签约。签约时间一般在面试后一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协议正式生效,待毕业派遣报到后,办理录用手续。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签约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录用
  (1)正式录用前,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二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3)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4)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新录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调离系统外手续(含区内其他学校)。
  六、联系方式
  1.滨海教育集团
  网址:www.bhjy.net.cn
  咨询电话:0574-86788402  0574-86091793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镇
  邮    编:315830
  联系  人:汪老师、赵老师、张老师
  2.梅山学校
  学校网址:http://www.msxx.net
  咨询电话:0574—55846391    0574—55846355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梅山保税港区
  邮编:315832
  联系人:陈老师   王老师   张老师
  3.北仑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574-86781911
  联系人:刘老师
  七、监督电话:北仑区人力社保局:0574—86780593;
  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6781910 。
  八、其他:
  1.请各考生随时关注北仑教科网上的信息发布;
  2.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人社局与教育局协商确定。

北仑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宁波滨海教育集团、梅山学校教师应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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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范围

我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黔南州为试点单位,以上五个市(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贵州省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一)至2025年年底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

(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三)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应按照相关要求向任职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定期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或与所在学校签订的聘期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
  4.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 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
  4. 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 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6.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 未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2. 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3.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挂职、借调、培训、学术交流、短期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 因患重大或难以治愈性疾病且无法从事正常教学连续达到2年以上的;
  5. 一个注册周期内任意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含未考核)的;
  6. 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四)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相应条件后,可再次申请注册:

  1. 取得与任教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岗位;
  2. 补齐所缺培训学时;
  3. 再次申请注册前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连续满一年及以上(长期病休康复后或经治疗后坚持参加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及以上);
  4. 再次申请注册前一年考核合格;
  5. 处分解除,且当年年度考核合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 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 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含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注册不合格人员,应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我省将对申请注册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考查申请人师德师风的重要依据。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注册人员进行审查,定期注册人员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的,不得注册,并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三、注册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8:00日至2025年12月16日18:00,定期注册范围内教师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定期注册网上申报,可通过网站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定期注册报名。

(二)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报名完成系统自动生成后确认并下载);
  2.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4. 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 该注册周期内各年度考核证明;
  6.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学时证明;
  7. 有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注册人员须提交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证明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第1、2、3、4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人员再次申请定期注册,须提供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三)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对材料进行确认后,集中报所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给出注册结论。各初审机构将依据终审结果,将申请人定期注册结论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标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一份归档保存。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情节较重的暂缓注册,情节严重的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其中,如发现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为假证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以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

(二)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三)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或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如对定期注册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任教学校或学校主管教育局。报名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咨询电话。 贵州省各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贵州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8日

河南省许昌市2025年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公告

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计划近期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凡需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步骤

本次测试采用“线上报名+线下缴费”方式进行。

1.注册登录

考生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报名。点击网页右上角“请登录”进行“注册”,注册后重新登录完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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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认真填写本人真实信息。“从事职业”一栏,请按现有身份进行选择。此信息将在后续报名时自动带入报名信息,可提前注册登录。

图片
2.线上报名

考生注册登录成功后,在首页“报名入口”一栏选择省份“河南”。

图片
进入“选择考点”页面后,选择“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根据自身安排选择测试时间,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完成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12月8日

3.线下缴费确认

按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文件审定的标准执行,社会人员50元/人次,教师30元/人次。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缴费地点确认个人考试信息并扫码缴费、领取收据,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缴费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缴费地点: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1276号院内北楼一楼西

注意:本次测试仅针对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在职教师缴费时须携带教师资格证及学校在职证明(任职资格证、聘用证、合同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4.线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扫码缴费后,可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务必妥善保管。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12月19-21日。

测试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测试方式

使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采用计算机录音方法。共四题,前三题由计算机自动评分,第四题命题说话部分由测试员人工网上评分。

五、测试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

2.读双音节词语50个。

3.朗读文章400字。

4.根据测试题目自由说话(3分钟)。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考生测试结束一个月后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资源网”( 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成绩及电子证书。

2.考生请及时关注“许昌市教育局”官网,具体领取证书时间以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测试报名通道将于2025年12月2日凌晨0:00开启,凡有意参加测试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登录规定网址填写相关信息,计划满额后,报名通道将自动关闭。

2.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测试须知”,提前一小时到达测试地点,超过考试时间半小时不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4.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不予补测,不予退费。

5.该系统目前仅支持通过电脑访问,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照片、白色背景免冠照片(390*567像素,大小1M以内,禁止美颜、修图),请提前做好准备。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考场保持肃静,测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携带资料,严禁读稿、替考,违者以作弊处理。

7.普通话测试全面采用新系统,考生普通话证书照片于测试当天拍照,并以此照片人脸识别登录测试系统。

8.如有疑问,请拨打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咨询电话:0374-2699917。

八、特别声明

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是许昌市唯一一家面向社会的测试机构,许昌市教育局官网是许昌发布普通话报名、测试等相关信息的官方渠道,请勿相信不明网站的宣传,出现对话框提示“加好友”才能继续报名或被告知“必须通过某机构才能报名”等类似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预报名考生在报名、缴费等各环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贵州省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5年12月测试工作计划

一、报名

网站:“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网址“https://bm.cltt.org/”进入。

收费标准: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师生,其他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

2.考生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学生:身份证正面照+带有学生信息页面的学生证

教师:身份证正面照+教师证或工作证

其他人员:上传身份证正面照

未按照规定资料上传,审核不通过并不予以修改。审核期间请及时关注审核结果,确认无误即可按要求缴纳测试费。(注: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3.缴费方式:现场缴费(非纳雍职校师生需在规定时间到纳雍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楼三楼财务室(B301)现场缴费,财务工作人员电话:王老师15117549017)。

4.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

5.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https://www.gzyywz.net/)或关注“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GuiZHou-PSC)查询成绩。

6.测试内容可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二、测试

1.日期:2025年12月27日。

2.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五楼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3.测试量:500人。

4.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0日(名额报满后通道自动关闭)。

5.缴费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4日。

6.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6日。

7.测试站联系方式: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三、声明

我校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参与普通话报名、培训及测试,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四、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领取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401。

3.领取联系人: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代领人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凭准考证或网站成绩截图领取证书。

温馨提示:

1.2023年4月1日起,国家语委新修订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将正式施行。根据新规程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环节。

2.考试须本人持身份证(无身份证不能进入考场考试)和准考证方可入场。

3.考生填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各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信息错误的不予修改。

4.纸质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微信公众号。

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5年12月8日

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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