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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东方市幼儿园2013年公开招聘9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东方市幼儿园2013年公开招聘90人公告

  经省教育厅批准,我市四更镇、感城镇和东河镇三所幼儿园将建成投入办学。为了加强我市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解决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幼儿园新任园长和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幼儿园园长、副园长、教师、医务员、保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公开招聘,组建一支政治思想好、文化素质高、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幼儿园工作人员,更好地服务于我市教育事业。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后,择优聘用;
(三)坚持全员聘用制度,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实行合同制管理,园长、副园长、教师、医务人员试用期一年,保育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按我市同类人员进行管理。保育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3年期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东方市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市人社局设立办公室,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抽调。
四、招聘名额及对象
(一)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幼儿园园长3名,副园长6名,教师75名(其中少数民族15名),医务人员6名。具体岗位如下:
①四更镇中心幼儿园:园长1名,副园长1名,教师18名(其中少数民族3名),医务人员1名;
②感城镇中心幼儿园:园长1名,副园长1名,教师24名(其中少数民族5名),医务人员1名;
③东河镇中心幼儿园:园长1名,副园长1名,教师18名(其中少数民族3名),医务人员1名;
④大田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1名,教师4名(其中少数民族1名),医务人员1名;
⑤新龙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1名,教师4(其中少数民族1名),医务人员1名;
⑥板桥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1名,教师7名(其中少数民族2名),医务人员1名。
(二)幼儿园保育员48名(其中少数民族岗位10名),其中四更镇幼儿园9名(其中1名少数民族),感城镇中心幼儿园12名(其中1名少数民族),东河镇中心幼儿园9名(其中3名少数民族),大田镇中心幼儿园6名(其中3名少数民族),新龙镇中心幼儿园6名(其中1名少数民族),板桥镇中心幼儿园6名(其中1名少数民族)。保育员为无编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工资待遇参照我市事业单位同类同等在职人员发放工资待遇。
(三)招聘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服从市委、市政府领导,服从市教育局分配;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应聘园长、副园长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教师、医务人员、保育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30日后出生);
5、其他要求:
报考园长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幼教发展特点和法律法规,有5年以上从事幼教工作经历,具有幼儿园中层管理(含幼儿园副园长、园长助理、保教或教研岗位负责人,或同等岗位)工作经历2年以上,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须有所在单位出具相关文件。
报考幼儿园副园长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担任幼儿园中层管理职务2年以上;
报考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中等师范以上幼师专业毕业或大专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医务人员须是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具有医师资格。
报考保育员须为女性,东方市户籍(含东方生源),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身心健康,对幼儿充满爱心。
6、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7、具体详见《2013年东方市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1、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东方市政府网站、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东方市电视台、海南日报社发布。发布时间为2013年12月11日至12月24日。
(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上午08:30—11:30;下午 15:30—17:30。
(3)报名地点: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东方市市政府一号办公楼3楼)。
(4)报名要求:报名工作由东方市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小组组织现场报名,并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提交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园长、副园长岗位时需提供)等本人有效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以及《2013年东方市教育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可网上打印,但报名人承诺处需手写签名)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需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下材料进入政审阶段后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少数民族证明、本人及配偶婚育证、计划生育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等材料。
报名后,各考生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项,且各个考生应实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dongfang.hainan.gov.cn/dfgov/index.html) 。
(5)其他事项:根据规定,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进行笔试;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下,根据自身情况,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
(1)本人及配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参与非法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在政法机关有记录的;
(3)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以及有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条例行为,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作出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理的人员。
4、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环节。
笔试(占总分60%):考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领取准考证时间暂定,领取地点为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东方市市委一号办公楼三楼);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时间为暂定,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占总分40%):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招聘职数为9人以下(含9人)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职数为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若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这个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确定面试人选。因考生自行放弃面试产生的空缺,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面试工作委托有关部门出题并选派考官。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情况分别计算入围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以加试成绩为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人员))。此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保育员仅由笔试成绩确定,无需面试。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末位同分者,则学历高者入围,学历相同情况下,年龄长者入围。
5、体检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并组织到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政审。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6、政审
(1)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内容主要是考核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素质等情况,并按照资格审查中所规定的逐条审核,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7、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察部门反映,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将正式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
8、聘用
公示期满后,行文报市政府审批,方可办理入职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对有财政全额编制人员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签订聘用合同。
保育员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列为我市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人员,根据相关政策办理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
六、聘用待遇
园长、副园长、教师、医务人员我市按财政全额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制度进行管理。保育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我市全额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标准执行。
七、时间安排
发布公告阶段:2013年12月11日至12月24日;
报名阶段:2013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资格审查阶段: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10日;
笔试阶段:待定;
面试阶段:另行通知;
体检阶段:另行通知;
政审阶段:另行通知
上岗培训和聘用阶段:另行通知
八、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实施,招聘的整个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察局要对整个招聘过程实行跟踪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负责。
本方案由东方市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5522702
东方市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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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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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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