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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2013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2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2013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20名

  为全面提高我县高中阶段师资水平,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和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短缺问题,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选聘部分高中教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聘数额
本次共选聘高中教师20名,选聘单位、具体岗位及数额详见《徐水县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按岗选聘的原则。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徐水一中、综合高中、巩固庄中学三所普通高中所聘教师,需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一批(直本)及以上学历,并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职教中心所聘教师,需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特别优秀者可先行聘用,但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选聘资格:
①有犯罪记录、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②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③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选聘方式及程序
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积极与各高校进行联系和沟通,并及时参加11—12月份各高校组织的毕业生洽谈会。除河北师大组织的洽谈会外,徐水一中、综合高中也可参加北京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等高校毕业生洽谈会进行选聘,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也可参加各级人事部门组织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洽谈会进行选聘,选聘依据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布选聘信息
选聘办及时与相关高校取得联系,了解毕业生的相关情况,在县政府、教育局、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相关高校网站同时公布我县高中选聘岗位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对我县经济和教育发展状况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吸纳优秀毕业生到我县任教。
(二)组织报名
选聘办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通过网上、电话、现场等多种方式报名,201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需由就读院校出具相关证明。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现行的高中教材。根据拟选聘人员学科分布情况,由选聘办按学科随机组成7人试讲评委小组,并制定试讲评分标准,对应聘人员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的试讲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的分数应在合格分数60分以上。整个过程人社局全程参与,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四)考察考核
选聘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由教育局、招聘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整个过程人社局全程参与,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五)组织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依据选聘岗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结果
选聘办对拟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考核进行公示。在教育局、人社局公示一周。
在体检、考核及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七)聘用安置
2014年暑假开学后,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纳入全县教职工编制,办理增人、入编等手续,工资从正式上岗后的当月计算。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抵顶见习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新聘用教师须在我县教育系统工作满8年以上方可流动。
五、组织领导
为搞好选聘工作,成立徐水县选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铁成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田素宁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姚万军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张树人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侯金标 县人社局局长
马志信 县教育局局长
姜志勇 县编委办主任
贾树龙  县教育局副局长
江  磊  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甄福旺  县人社局副主任科员
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马志信同志兼任。
六、纪律与监督
(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选聘工作人员在选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选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方案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选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选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选聘办做出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选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徐水县监察局  电话:0312-8683596
徐水县人社局  电话:0312-8601771
徐水县教育局  电话:0312-8668799
徐水县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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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2024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

2024年上半年罗山县教育体育局第一批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于2024年5月21日开始,至2024年6月21日结束。预计一个月时间。

一、发放方式

为方便申请人快速、便捷地收到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方式分为现场发放和邮寄发放。

二、发放时间

现场发放: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21日。

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需履行代领手续、提供代领材料。

代领材料:1.受托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委托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3.委托人委托书(见附件)

如以上时间段申请人不能及时来领取,罗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将延时服务进行到2024年6月22日8:30—11:30,请大家安排好领取时间。

如果仍无法到现场领取,请于本周微信联系15937617659,将姓名、地址、电话私信给工作人员,我们将统一安排这一部分教师进行第二批邮寄。

邮寄发放: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31日。

邮寄发放得到中国邮政的大力支持,全部免费邮寄至全国各地。

三、发放地点

罗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全科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大方县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方委通字〔20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120名在编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简章》(以下简称“考调简章”)。

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考调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按照制订和发布考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考察政审、公示、确定拟调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大方县所辖乡镇学校正式在编且在教育系统工作满3年及以上教师(不含城区四个办事处学校和委托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及委托七星关区管理区域内的学校)。

(二)考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

3.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4.截至2024年8月30日正式在编且在教育系统工作满3年及以上(特岗服务期可计算在内)。

5.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所报岗位要求学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含特教学校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技术、特校美术、特殊教育岗位须持有所报岗位要求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余岗位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如持有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名学科不一致的,必须有三年及以上(截至2024年5月29日,可累计计算)报名学科的任教经历,并由学校、中心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5月29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试用期除外)和未参加考核的;

2.近三年受过党政纪处分或未解除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未接转的特岗教师和服务期内的免费师范生;

5.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

7.不符合考调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9.其他不符合考调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考调简章》于2024年5月20日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及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

(2)报名表(附件2,只收打印表)。填写报名表时,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必须承诺“同意按新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聘任岗位,服从新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薪随岗变”。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

(4)近期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照片格式JPEG,照片尺寸为宽130像素,高170像素,分辨率150,以“姓名连着身份证号”命名,中间不留存空格,如:“张**522422*********321”),一张同规格照片贴在报名表照片处。

(5)收取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后一律不能更改。同时报考几个岗位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岗位报名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考调计划按比例削减或取消。削减考调岗位计划数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调整;取消考调岗位计划数的,若考生符合其他考调岗位报考条件,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可以改报;不愿改报的,可凭缴费信息到人社局退回报名费。改报及退费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考调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考调工作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调资格的,取消其考调资格并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所填报信息与证件不一致而影响整个考调环节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

(一)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

(二)笔试科目:共设置7个考试科目,使用7套试题,分别是:1.语文:报考各学段语文教师的人员使用;2.数学:报考各学段数学教师的人员使用;3.英语:报考各学段英语教师的人员使用;4.物理:报考初中物理教师的人员使用;5.化学:报考初中化学教师的人员使用;6.体育:报考各学段体育教师的人员使用;7.教育理论:报考初中生物、地理、历史、政治、音乐以及小学信息技术和特校美术、特殊教育的人员使用。

(三)笔试时间:2024年6月8日上午9:00-11:00

(四)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

(六)其他

1.本次考调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无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考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试教的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试教人员。

5.笔试成绩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试教

(一)按报考的学段学科分组试教。

试教的备课时间20分钟,试教时间15分钟,试教总分为100分。试教成绩将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进入试教考生须持《试教准考证》原件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试教。试教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未参加试教、试教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或试教成绩无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试教成绩高的确定为政审对象。笔试、试教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复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具体情况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大方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

组成政审组,政审组由两人以上(中共党员)组成。政审组要据实写出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教学质量、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等。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政审时需提供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所在学校和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现实表现证明、乡镇纪委及教育局机关纪委出具三年内是否受党政纪处分证明等。政审结果报考调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在政审过程中,如遇不符合考调条件、政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报县考调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教师本次考调资格。

进入政审环节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先由教育服务中心或县直学校签字盖章后到教育局教职工档案信息中心审验盖章)。

(二)政审组根据政审需要,要求另外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公示

经笔试、试教和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行文调动。空缺岗位不作顺延递补。

九、调动

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确定为调动对象,按《大方县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方委通字〔2021〕6号)的相关规定办理调动。进入拟调动环节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放弃者记入诚信档案并取消其今后3年内任何形式的县内外考调。

在整个考调过程中因考生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相关纪律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5252863(大方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57-5252860(大方县教育局机关纪委)

0857-5252932(大方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二)本《考调简章》解释权属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领导小组。在考调过程中,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考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岗位等)都将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公布的考调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未关注大方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内蒙古巴彦卓尔杭锦后旗教育局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杭锦后旗教育局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杭锦后旗的人员。

(二)持有杭锦后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杭锦后旗户籍人员。

(三)持有我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四)驻杭锦后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杭锦后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二)上传审核材料

杭锦后旗教育局在本次认定中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3日9:00至6月19日17:00,下半年9月13日9:00至9月30日17:00),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上传材料如下:

1.户籍证明材料

(1)户籍在杭锦后旗的,上传本人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2)在杭锦后旗居住的,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上传本人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4)在杭锦后旗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上传本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本市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5)驻地在杭锦后旗的部队现役军人、武警,上传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扫描件,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杭锦后旗部队。

2.学历证明

(1)持国内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申请人,学历信息能通过系统核验的,无需上传;不能验证的,需上传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扫描件。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能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上传;不能通过验证的,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上传。

(2)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上传《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扫描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具有杭锦后旗籍、杭锦后旗居住证的申请人,由杭锦后旗教育局统一核查犯罪记录,无需个人上传相关材料。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6.申请人须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务必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照片统一命名为“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用于后续证书制作。

(三)查看审核结果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1)显示“待审核”的,证明申请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审核,请密切关注杭锦后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后续认定工作相关公告。

(2)显示“网报待确认”的,请时刻关注工作人员反馈的审核结果,及时查看“留言”的要求,在规定的提交时间内按照“留言”要求补齐相关材料并重新进行提交。

(3)显示“确认未通过”的,要严格按照系统中“留言”的要求进行操作。

(4)显示“申报未受理”的,请按照系统中“留言”,重新选择认定机构。

(四)体检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上半年6月20日至6月26日,下半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杭锦后旗医院体检中心(地址:杭锦后旗健康路12路,联系电话:0478-6622283)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杭锦后旗教育局,申请人无需上传体检相关材料。

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认定。

体检要求:申请人需在上午8点前空腹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因妊娠期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交由杭锦后旗教育局存档。申请人妊娠结束后须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补检相关项目。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杭锦后旗教育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视为自愿放弃。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将通过现场领取。(杭锦后旗政务服务中心4楼7号教育窗口,电话:6667392)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妥善保管,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杭锦后旗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教师招聘公告

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结合我区中、小学校用人需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任职资格要求(见附件);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同时具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本科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其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学科)的,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学科)须一致。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为教师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三、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50名(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及相关事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8:30至5月31日17:00。

1.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魏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u.gov.cn),点击“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1.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JPG格式;3.文件大小20KB以下;4.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及相关报名信息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报名申请被受理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受理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上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6月1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填报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因材料上传不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4年6月2日17:00之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交费后,请及时查看缴费状态,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魏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5.加分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6月3日至4日17:00前将网上缴费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魏都区人社局4楼410房间(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魏都区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

6.其他事项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6月3日9:00至17:00到魏都区人社局4楼410房间(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魏都区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相关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6月2日17:00前提交到魏都区人社局4楼410房间(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魏都区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核实确认。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专业知识》内容为各报考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具体内容见附件)。

(2)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可通过魏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u.gov.cn)进行查询。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其中: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需同时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同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辞职报考的,需提供有批准权限的部门(单位)在面试资格确认截止日期前办理的辞职手续;按照报考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魏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u.gov.cn)发布。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报考材料等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应聘学科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岗位需要,体育、音乐与舞蹈和美术岗位面试为说课,增加专业技能展示(具体内容见《面试公告》),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70分,专业技能展示3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魏都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在魏都区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魏都区教育系统,不得参加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八、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魏都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魏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u.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因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前期咨询电话:0374-5055628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74-2653025

监督、举报电话:0374-5051669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附件:许昌市魏都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中共魏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魏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魏都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20日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相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23日至2006年5月27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23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五)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六)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4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2022年、2023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八)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2024年11月2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和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

报名、照片和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7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8日12:00。

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23日—5月28日期间每天9:00—17:00。

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5月23日9:00—5月28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9日12:00。

(二)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资格审查登记表》中各项信息,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上传材料均需要是原件扫描件,主要包括:

1.2024年毕业生

(1)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学生证;③应届毕业学段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⑤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⑥教师资格证书;⑦应届毕业学段课程成绩单;⑧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

(2)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⑤应届毕业学段课程成绩单;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22年、2023年往届毕业生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正反面);②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网签的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④教师资格证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

3.其他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正反面);②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

(三)网上确认

2024年5月28日12:00前,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85182102、85181412。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上传照片和材料、确认报名、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选定后其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缴费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岗位核减核销情况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进行公布。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5月29日14:00—17:00登录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核销岗位及改报事宜,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电话联系办理减免考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4.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等信息须与毕业证书等材料完全一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一致,国(境)外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6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31日9:00—6月1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人员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6月上旬在报名系统公布,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阅笔试成绩等信息,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另行公告。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公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以模拟上课为主。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5.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09、12、18、20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时间、地点另行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公告。

3.对体检合格人员(09、12、18、20岗位完成选岗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选岗、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2104。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85182102、8518141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附件: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pdf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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