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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148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秦皇岛市抚宁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148名

  为了满足我县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教学需要,根据《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秦人社[2012]15号),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48名。
一、招聘指标
设A类指标和B类指标。B类指标(专用于农村小学和幼儿园)特用于符合招聘条件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凡上述人员可以申报B类或A类岗位。A类应聘人数和招聘指标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减少招聘指标。B类应聘人数与招聘指标的比例必须达到3:1,如达不到3:1比例,指标将直接纳入A类指标,视同报考A类农村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
A类指标
B类指标(专用于农村小学和幼儿园)
二、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和2013、2014年应届毕业生。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一线岗位教育教学工作。
(二)身体健康(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三)应聘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应聘幼儿园教师要具备全国普通中、高等学校幼教(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要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初中教师、高中教师要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应聘初中教师要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高中教师要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且教师资格任教学科要求与报名学科一致。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2013年12月19日至28日)
通过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抚宁政府网、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抚宁教育网、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2013年12月29日至31日,2014年1月2日至8日)
1.报名时间及地点。上午时间为8:30至11:50,下午时间为1:30至5:00。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地点在县教育局招生办。应聘人员在相关网站阅读本实施方案,并下载报名表一式一份,如实填写表格内容。
2.考核与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根据本人情况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考核与资格审查:⑴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还要提交基层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⑵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现实表现证明信(必须写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已就业的公职人员须带现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写明本人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和同意报考的意见),同时主管部门要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⑶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证明信(重点写清在校表现)和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摄像。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持报名表到摄像室摄像。
注意事项:⑴县内在职公办教师不得报考。⑵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不能兼报。其中应聘小学教师的,师范类毕业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在所需学科中任选一科,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科目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三)领取准考证(2014年1月12日)
当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至5:0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院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进行笔试(2014年1月13日)
1.命题范围:①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考高中学科教材内容。②报考农村幼儿园教师,考学前教育相关内容。应聘人员只考所报学科课程内容。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每科满分均为150分。
2.组织笔试:由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考试。笔试时间: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考生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笔试按照中、高考程序进行,考生提前在相关网站上阅读中、高考考试规则,如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3.组织阅卷:考试完毕后,密封试卷,统一评阅。阅卷完毕,笔试成绩在抚宁教育网上公布。如有异议,可在1月14日下午提交查分申请。
4.公布面试名单: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A类B类人员均按1.2:1比例(末位出现小数时即捐为整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1月 14日在抚宁教育网公布面试名单。
(五)进行面试(2014年1月15日至16日)
1.参加面试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为试讲。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教五个学科还要先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分为自选和评委指定两部分。音乐、体育、信息技术测试时间为10分钟。美术测试为60分钟。幼教测试内容包括绘画、弹唱及舞蹈,绘画技能测试时间为30分钟,弹唱及舞蹈技能测试时间为5分钟。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85分以上为优秀,84至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技能测试不合格者直接取消试讲资格。
3.试讲内容,应聘中学教师为高中学段教材,应聘小学教师为初中学段教材,应聘幼儿园教师为学前教育相关内容。时间8-10分钟,满分为150分,评委在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试讲分数,核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算出平均分为试讲成绩。
4.小学、幼教组1月15日面试,中学组1月16日面试。整个面试过程实行封闭管理。采用抽签方式决定试讲顺序和题目。试讲前到指定更衣室更衣,由工作人员负责接送试讲人员到指定考场参加试讲,试讲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组织退场。其他试讲人员在待讲室等待。需下午进行试讲的不得离开待讲室。午饭自备。
(六)核定总分,公布参加体检名单(2014年1月16日)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据每个学科所需总人数,按总成绩高低1:1足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在确定人选时,如果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按下列原则聘用:1.面试成绩高者优先;2.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者优先;3.学历层次高者优先;4.本专业毕业生优先;5.优秀毕业生优先;6.查看高考或中考入学成绩,分数高者优先。1月16日,在抚宁教育网上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七)组织体检,确定并公示拟聘结果(2014年1月17至18日)
1月17日,参加体检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分数高低由下一个考生补聘(如下一考生成绩并列,按照上一条中的原则补聘)。1月18日,拟聘结果在抚宁教育网上公示7天。
(八)选定岗位,签发派令(2014年1月25日)
被聘用人员根据学科需求按成绩依次选岗到学校(《抚宁县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聘用教师定向分配表》附后),师范类毕业生由教育局签发派令,非师范类毕业由人社局签发派令。实行分期上岗制,往届毕业生及2013年毕业生寒假开学后即可上岗,2014年毕业生于2014年9月上岗。签发派令前需提交毕业生档案(在职为人事档案)及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检验合格的方可签发派令,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不予聘用。上岗后办理聘用手续并参加入职教育培训。在规定时间不选岗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再依分数高低由下一个考生补聘(如下一考生成绩并列,按照上一条中的原则补聘)。
五、有关待遇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管理,上岗后要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3年内不得申请调离聘用岗位。
(三)根据县编办复函意见,鉴于我县教师总量超编,本次聘用人员暂不予入编,待教师编制出现空缺时,再按规定程序逐步纳入编制管理。
(四)被聘用人员享受全额事业人员工资待遇。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专门成立抚宁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成员为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县编办、县保密局等单位一把手。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综合人事股,工作电话:0335-6012704。
七、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成员单位派出专职人员并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全程监督。
(二)招聘过程中,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三)涉及到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四)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影响招聘行为的。
八、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交到教育局综合人事股。
(三)工作期间,日程安排可能有所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抚宁教育网发布的适时信息。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抚宁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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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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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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