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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合川区2014年部分城区学校遴选教师5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合川区2014年部分城区学校遴选教师50名

  为补充部分城区学校的教学人员,改善学校教师队伍结构,经区政府同意,特制定2014年合川区部分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简章。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的原则;
 
   坚持严格程序、流动有序的原则。
 
  二、遴选岗位
 
  共遴选50名(专业技术职务十二级岗位),学科详见《合川区2014年部分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未受过刑事处罚,近3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3学年及以上正式任教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两学年的我区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小学教师;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初中教师;报考中职教师岗位应具备高中(中职)教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初中、高中(中职)教师;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具备高中(中职)教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中(中职)教师。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除须具备上述报考条件外,第一学历所学专业还应为报考学科相应专业毕业。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不适合遴选使用的人员等不属于本次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报考人员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报考人员的身份以本人编制为准。
 
    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3年12月27日下午6点前登录http://61.186.167.227/hckdjcB/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操作说明:http://61.186.167.227/hckdjcB/czsm.doc)。报考人员按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四个层次分专业学科进行报名,不填报具体的遴选学校名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 初审报名资格。区教委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补充。
 
    3.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层次及学科,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层次及学科。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
 
    4. 现场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到区教委人事科进行缴费,并确认报名信息。
 
    5. 《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14年1月2日至1月3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区教委人事科领取。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各遴选指标总数与其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2以上。低于1:2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该遴选指标。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2. 资格复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在2014年1月14日至1月15日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时到区教委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填写并经现工作单位及其教管中心同意报考的《合川区2014年部分城区学校遴选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合格者,才能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类别同学科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 面试。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进入面试人员按同类别同学科遴选指标总数1:1.5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低于1:1.5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4. 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 面试时间初定为2014年1月1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委负责,考察对象按同类别同学科遴选指标总数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若仍出现并列,连续工龄推算时间长者优先。区教委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人员中以同类别同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考试、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人员中以同类别同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选岗及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调动的,根据考生总成绩和有关岗位要求,按报考层次及岗位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试人员选择具体的遴选单位。选岗后暂不办理调动手续,由原工作单位对拟调动人员的2014年春期工作进行考核并合格后,于2014年暑假办理调动手续。如原单位鉴定不合格,则不予调动,也不进行递补。
 
    五、信息发布
 
    关于本次遴选考试的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crlsb.hc.gov.cn)、合川教育信息网(www.hcjw.cn)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com)进行查询。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责任重大,涉及面广,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中笔试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面试、考察、公示及选岗等工作由区教委负责解释。
2013年12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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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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