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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201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7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咸宁市咸安区201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7名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要求,经咸安区公务员局、咸安区教育局研究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2014年7月31日前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
4、身体健康,四肢无缺陷,五官端正,无心理疾病,符合聘用人员体检条件,报考咸宁高中的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青龙山高中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青龙山高中现在岗代课教师报考青龙山高中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必须具备普通全日制一类本科或一本院校研究生学历,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毕业学生放宽到具备专业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青龙山高中现在岗代课教师报考青龙山高中的学历放宽至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对口;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咸安区在编教师;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17人)
1、咸宁高中11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生物2人,音乐1人,美术1人,体育1人(篮球方向)。
2、青龙山高中6人:数学1人,英语1人,历史1人,地理1人,体育1人(篮球方向),音乐1人(器乐、钢琴方向)。
四、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四)笔试,面试,公告考试成绩; 
(五)体格检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聘用及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3日——2014年1月8日
(二)报名地点:咸安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咸宁市长安大道68号,咸安区公务员局一楼);
    2013年12月31日9︰00——16︰00在湖北教育报刊社(华中师范大学西门旁)设置招聘报名点。
(三)报名方法、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提交一份个人简历及三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应聘者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3、各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按比例减少、取消或调整该岗位计划数,由招聘工作专班协商后通知考生调整。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笔试
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直接进行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面试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60%。
笔试由区教育局、区公务员局共同组织。笔试卷面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七、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区公务员局共同组织。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确定。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面试人员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为3︰1。报考人数少的科目,经区公务员局和区教育局协商,可按2︰1进入面试。音乐、美术、体育学科面试人员由考官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
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面试内容为一个课时的说课,课题临时确定,备课40分钟,说课15分钟。音乐、美术、体育学科面试为现场回答考官提问。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区教育局、区公务员局组织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遇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时按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2014年8月21日至29日,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区编办、区公务员局办理编制、合同鉴证、人事代理及工资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作为岗位空缺,不论何种情况,一律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凡与本次招聘工作相关的信息将陆续在咸安教育信息网(www.xajy.net)、咸安区公务员局网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方案由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区公务员局:0715-8328247
区 教 育局:0715-8327393
咸 宁 高中:0715-8322536
青龙山高中:0715-832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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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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