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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淄博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范围
    1.2009年至2012年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课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员(以下简称“省考面试人员”)。但是,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自2013年起,我省不再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及认定工作。
    2.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员(以下简称“国考面试人员”)。
    3.高职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
    二、面试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报名。国考面试人员在12月2日至6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省考面试人员和高职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不需网上报名,直接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
    2.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按照户籍或工作单位归属地原则,所有面试申请人在12月5日至7日到各区县教师资格面试确认点参加面试确认(高新区申请人赴高新区教育局,文昌湖区申请人赴周村教体局报名),具体地点和时间见附件。
    三、面试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下同)。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3.居民户口簿或人事关系证明。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居民户口簿,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4.省考面试人员若在淄博市外取得两课合格证,还需提交两课合格证书原件。
    5.面试考试费每人240元。
    如考生本人无法亲自报名,可委托他人持上述材料代为报名。
    四、面试准考证打印
    国考面试人员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23日-27日,国考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
    省考面试人员和高职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员凭毕业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并于12月25日登陆淄博市教育局网站(www.zbedu.gov.cn)“组织人事”栏目查询面试时间和面试场次安排。
    五、面试时间及成绩公布
    1.面试时间和场次安排
    国考面试人员按准考证通知场次和时间参加面试。省考面试人员和高职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员按照淄博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场次和时间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公布和查询
    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可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
    省考面试人员和高职师范类专业面试人员请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陆淄博市教育局网站“组织人事”栏目进行查询。
    六、面试内容、科目和流程 
    国考面试人员(不含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省考面试人员(不含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高职师范类专业面试考生适用以下面试内容、面试科目和面试流程。
    1.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等8个科目;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科目。
    3.面试流程
    面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面试测评体系,面试流程如下:
    (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请省考面试人员注意此条要求为试讲和演示,不再是以前要求的说课)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面试内容和要求
    国考和省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人员参考以上面试内容和面试流程,还需接受所申报学科专业内容的面试测试,备课时间为50分钟。
    八、考试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将为笔试、面试均合格全国统考考生颁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领取时间及方式在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djszg.cn)另行通知。
    本次省考面试结果只在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作为认定依据。
    九、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安排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计划在2014年2月至3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工作,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十、有关工作要求
    1.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指派专人负责面试报名确认,制定工作计划和流程,设置明显的指引标志,张贴说明材料,引导考生顺利完成面试报名。同时要切实做好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做好工作记录,并妥善保管数据和有关报名材料。
    2.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对考试违规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淄博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2日
附件:
2013年淄博市面试区县确认地点:

  1.张店区教育局  地址:张店区和平路9号张店教育便民服务中心,0533-2861659,受理范围:张店区(除高新区以外)
    2.淄川区教体局  地址:淄川区鲁泰文化路70号淄川区教育中心,0533-5281688 ,0533-5180349,受理范围:淄川区
    3.博山区教体局  地址:博山区中心路西首博山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0533-4297710,受理范围:博山区
    4.周村区教体局  地址:周村区新建中路1号周村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0533-6410253,受理范围:周村区、文昌湖区
    5.临淄区教体局  地址:临淄区管仲路139-10号临淄区教育中心培训楼,0533-7182427,受理范围:临淄区
    6.桓台县教体局  地址:桓台县教育体育局院内东侧平房,0533-8268045,受理范围:桓台县
    7.沂源县教体局  地址:沂源县胜利路4号沂源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0533-3227230,受理范围:沂源县
    8.高青县教育局  地址:高青县青城路65号高青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33-6973640,受理范围:高青县
    9.高新区教育局  地址: 高新区鲁泰大道127号四宝山办事处207房间,0533-2341722,受理范围:高新区
现场确认所需证件: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3.居民户口簿或人事关系证明。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居民户口簿,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4.省考面试人员若在淄博市外取得两课合格证,还需提交两课合格证书原件; 
    5.面试考试费每人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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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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