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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2013年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2013年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三门户籍(以报名截止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大专院校毕业生;    
2、三门生源(指原三门户籍就读大专院校时迁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三门生源或三门户籍2013年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4、在三门服役的现役军官配偶。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开始日(1977年2月26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并符合《2013年三门县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招聘岗位所列各项要求和条件。    
2、身体健康。
3、部分岗位对生源、户籍另有要求的,以《一览表》所列为准。原离职正式教职工可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学历、年龄条件不限。    
三、报名    
时间:2013年2月26日—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联系电话:83333178。    
报名时:带近期一寸照2张、毕业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门户籍人员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门生源毕业生带原签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的带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领到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凭毕业院校证明(明确三门生源、师范类、专业)参加报名,但在2013年7月10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资格。    
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报名时不分中小学。    
各岗位报名初审合格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报名初审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面向一本线以上师范院校毕业生招聘的高中(普高)英语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但设合格分数线,教育基础知识分和学科专业知识分累加要达到100分以上(折算前分数)。   
四、文化考试    
1、考试内容:普通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考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者卷面分各为100分。职高专业课教师岗位考学科专业知识,不考教育基础知识,卷面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教育基础知识;  
下午14:30——17:00 学科专业知识。  
3、考试地点:城关中学。    
4、考试时带准考证(准考证于4月18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本人居民身份证。
5、查分时间: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两日内受理查分申请,超出时间不予受理。  
五、面试    
在符合条件考生当中各岗位按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    
面试时间初定七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的,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六、成绩合成    
报考职教教师岗位的: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上述外其他岗位的:   
总成绩=(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70%)*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均保留两位。    
七、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实际招聘数的1 : 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者为优先(下同)。体检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社保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好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 12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实际招聘数1 : 1 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中经查实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各校,再由各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安排到中学或小学,其中体育中学1人,小学4人;音乐中学1人,小学3人;美术中学1人,小学4人;信息技术中学1人,小学2人。报考幼儿(学前)教育的,全部安排到农村幼儿园。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过程中,因作弊等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截止现场资格复审确认时仍处在限考期内的;    
2、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3、在考录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4、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恶意报名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十一、其他    
1、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进入考察后,因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3、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至报名截止日,高校毕业生选聘到三门县农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满2年的报考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并核实,笔试成绩在笔试原始卷面成绩按比例折算前加5分。    
如:某大学生村官,报考职教教师岗位的,专业知识卷面成绩为x分,则加分后的笔试折算成绩为:(x+5)*40%;报考其他岗位的,若公共知识卷面成绩为y分,专业知识卷面成绩为z分,则加分后的笔试折算成绩为:[(y+2.5)*30%+(z+2.5)*70%]*50%。    
5、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附件:1、2013年三门县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2、2013年三门县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三门县教育局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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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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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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