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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2013学年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平湖市2013学年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

平湖市2013学年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2013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现将平湖市2013学年第二批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17名,其中平湖市公办中小学教师 88名(普高3名、职业类学校16名、初中20名、小学49名),幼儿园公办教师7名;人事代理民办学校5名;嘉兴港区乍浦各校(园)17名。(具体见附件1《平湖市2013学年第二批招聘教师计划》)
 其他:中共平湖市委党校招聘教师1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与岗位和学科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和教师资格(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在毕业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非师范类允许在录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三、报考条件要求
(一)应聘普通高中和职业类基础课教师
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应聘职业类学校专业课教师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对象分应届生和社会生。应届生为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社会生为浙江省户籍、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出生日期要求为1983年1月1日以后。
(三)应聘职业类实习指导课教师
浙江省户籍,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出生日期要求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应聘初中学校教师
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信息技术和美术学科扩大到专业对口、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专业对口、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且已具备申请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应聘小学学校教师
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其中音乐、美术学科扩大到专业对口、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且已具备申请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六)应聘幼儿园公办教师
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七)其他事项
1.未就业的2010届、2011届、2012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报考相应的岗位(户籍以2013年2月28日前为准)。
2.专业对口,且本科为师范类的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或高师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也可报考相应的岗位。
3.根据综合学科特点,对下列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岗位规定如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毕业的考生可以报考相应学科实验员岗位或者报考中小学科学岗位;历史教育、政治教育、心理学教育考生可以报考初中社政岗位;师范类对外汉语(涉外中文)教育的考生可以报考中小学英语或中小学语文岗位,地理教育的考生可以报考小学科学或初中社政岗位,小学教育的考生按侧文、侧理可以报考小学相应各岗位,由考生选择决定。报考中小学语文学科岗位的需要通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考试。
4.校医的报考条件为平湖市户籍,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其考试程序方式根据平湖市卫生局统一招考要求进行,参加平湖市卫生局统一考试。
5.中共平湖市委党校的招聘,其招聘条件、考试程序方式详见平湖市人才网上相应招聘简章,其中考试参加平湖市第二批招聘教师考试。
6.符合附件招聘计划中相应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
四、招聘录用的程序
招聘工作的程序是:制定招聘计划、公布招聘岗位、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考试、体检、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
1.公布招聘信息。在平湖市教育网、平湖市人才网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平湖市教育局报名,同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由市人力社保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含笔试、面试及相应学科的加试技能测试。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有加试技能测试的按笔试成绩40%、面试(上课)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计算考试总成绩,有关学科实验员按笔试成绩40%、面试(上课)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按笔试成绩30%、面试(上课)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总成绩或面试(含技能测试分)成绩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招聘中学教师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学科专业知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小学教师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幼儿教师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报考综合学科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为本综合学科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学科教学综合能力,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中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要求进行。报考职业类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以及报考实验员、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等的需加试技能测试。
按各学段各学科岗位需求计算(平湖各校与乍浦各校分别计算),如相应报考人数超过一定比例的,笔试后以笔试成绩根据各学段各学科岗位需求数在1-6名的按1:3比例、7-12名的按1:2比例、13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按考试总成绩,按各学段各学科类别总岗位数的1:1.2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遇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入围后再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如有空缺岗位时,再进行第二次填报。
4.体检、考核。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健康检查,签订《就业协议书》、进行考核。健康检查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如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要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
5.公示。对拟录用的对象,在平湖人才信息网、平湖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后无异议,由招聘学校填写《平湖市学校教师招聘审批表》,连同综合考核材料及录用报告,一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并于2013年8月份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于2013年2月28日、3月1日上午8:30~下午3:00(中午不休息)随带报名材料到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相应岗位。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出具是否师范类的证明,专业对口的非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2010届、2011届、2012届未就业的平湖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2张;
10)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出具有关学校证明;
11)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和报考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的,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对口相关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则一律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本简章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5236349,85236899。
附件:1. 平湖市2013学年第二批招聘教师计划
      2. 平湖市2013学年第二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平湖市教育局
                                                  2013年2月7日

附件1              
平湖市2013学年第二批招聘教师计划

类别 招聘单位 招聘名额合计 招聘岗位及名额 其他有关要求
普通高中 平湖中学 3 物理实验员 1  
化学实验员 1  
生物实验员 1  
乍浦高级中学 1 语文教师 1  
职业学校 职业中学 8 会计专业课教师 1  
金融专业课教师 1  
企业管理专业课教师 1 研究生以上学历
数控维护专业课教师 1  
化工专业课教师 2 其中1名为仪表方向
机械专业课教师 1 模具方向
工业设计专业课教师 1  
技工学校 8 语文教师 1  
数学教师 1  
英语教师 2  
体育教师 2  
会计专业课教师 1  
数控技术实习指导教师 1 数控铣、模具方向
初级中学 东湖中学 6 数学教师 2  
科学教师 1  
社政教师 1  
信息技术教师 1  
体育教师 1  
城关中学 3 语文教师 1  
英语教师 1  
校医 1  
稚川实验中学 3 科学教师 1  
信息技术教师 2  
福臻中学 2 数学教师 2  
南市中学 1 社政教师 1  
新埭中学 2 社政教师 1  
美术教师 1  
新仓中学 4 科学教师 1  
信息技术教师 1  
美术教师 1  
体育教师 1  
全塘中学 2 语文教师 1  
社政教师 1  
小学 实验小学 3 音乐教师 1 器乐方向
体育教师 1 田径方向
美术教师 1 书法方向
平师附小 2 英语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音乐教师 1 舞蹈方向
艺术小学 2 语文教师 1  
数学教师 1  
百花小学 1 语文教师 1  
东湖小学 5 语文教师 2  
数学教师 1  
英语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体育教师 1  
叔同实验小学 2 数学教师 1  
美术教师 1  
当湖中心小学 3 语文教师 1  
数学教师 1  
体育教师 1  
钟埭中心小学 4 语文教师 1  
数学教师 2  
科学教师 1  
行知小学 2 语文教师 1  
音乐教师 1  
新埭中心小学 5 语文教师 3  
数学教师 1  
体育教师 1  
广陈中心小学 1 语文教师 1  
新仓中心小学 4 数学教师 1  
特教教师 1  
体育教师 1  
美术教师 1  
全塘中心小学 4 语文教师 2  
数学教师 2  
黄姑中心小学 8 语文教师 2  
科学教师 2  
体育教师 1  
音乐教师 1  
美术教师 2 其中1名为书法方向
林埭中心小学 1 音乐教师 1  
面向农村学校统配 4 语文教师 3  
数学教师 1  
小学 乍浦小学 4 语文教师 2  
数学教师 1  
英语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乍浦天妃小学 5 语文教师 4  
数学教师 1  
乍浦九龙山小学 1 英语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 第一幼儿园 2 学前教育教师 2  
行知幼儿园 1 学前教育教师 1  
实验幼儿园 4 学前教育教师 4  
乍浦中心幼儿园 3 学前教育教师 3  
乍浦天妃幼儿园 3 学前教育教师 3  

 
 
 
附件2:
平湖市2013学年第二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考类别: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现户籍   生源地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是否应届生   是否师范生  
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   应届非师范类是否已具备申请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具备何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  
家庭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报考学校   报考岗位  
学习工作
简历
 


有何特长  
 
 
资格审查
情况
   
 
 
                            年     月    日


    我已仔细阅读《平湖市2013学年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的相关政策与信息,理解其内容,并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应聘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应聘人员签名:
                                                       二○一三年   月    日
                       
 

说明:报考专业必须与公布的招聘专业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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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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