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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免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一)非师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前,需参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补修,并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1.师范院校和其他高校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由省统一招生,按师范专业要求培养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其中指定学段的师范类毕业生,只有在申请指定学段教师资格时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2.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2007年底以前入学的教育类全日制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此类毕业生毕业证书专业栏需注明“教育”字样。
3.参加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者(专用)。
4.已取得某学段某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再申请本学段其他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者。
(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补修工作,由各地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工作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三)申请人可在我省学习或工作所在地,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补修和全省统一考试。
(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全省统考成绩合格证三年内有效,以合格证发放时间为准。
(五)在外省取得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补修考试合格证,不作为申请我省教师资格的依据。
二、关于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
(一)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以等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专业研究方向相同。教育管理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本科所学的专业相同相近。学前教育或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三)其他教育硕士毕业生均不得按照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直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关于学科、学段确定
(一)申请教师资格所含的学科,均应为我省相关学段的学校已经开设的学科。
(二)申请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不一致时,需参加相关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课程目录详见附件2),并取得合格证书。另需参加申请学科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三)已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再申请其他学段教师资格时,如无对应师范类学历,均需参加相应学段的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补修及全省统一考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类毕业生可以申请我省小学所有已开设学科的教师资格。但所申请学科必须为本人在师范类院校学习过,并考试成绩合格。
四、关于学历鉴定
具有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是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不能上网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五、关于思想品德要求
(一)在职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证明,并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二)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证明。
(三)非在职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证明,并由当地公安部门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关于普通话证书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的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普通话水平测试时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不适用上述规定。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语委统一印制,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省语委办公室)编号并加盖印章后颁发,全国通用。
七、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由县(市、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如果部分非主干学科报名人数少于3人,不便单独组织测试,报经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委托其他县(市、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测试。
八、关于体检事宜
(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统一组织申请人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严格审查体检结论,严把体检关。
(二)申请教师资格体检,不再检测乙肝项目,不得询问是否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也不需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
(三)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统一采用新的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时,需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等检查项目(后两项妇科检查时,不采取侵入性检查)。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需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本意见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以前解释口径与本文不符的,均以本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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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长垣市2024年招才引智专项招聘高中教师40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优秀人才引进力度,优化长垣市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经长垣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2024年长垣市拟专项招聘高中教师40名。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专项招聘高中教师40名(长垣一中、长垣十中各20名)。所招聘学科分别是长垣一中:语文3人、数学2人、英语3人、物理6人、化学4人、生物2人,共计20人。长垣十中: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3人、物理3人、化学3人、生物2人、体育1人,共计20人。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应届师范类本科生、师范类硕士研究生。

  (二)原“985”“211”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生、师范类硕士研究生。

  (三)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应届师范类本科生、师范类硕士研究生。

以上均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多媒体教学设备;

  (三)所学专业(2024年应届学历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持有相应学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专业一致(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提交与招聘学科一致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五)身心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岗位

  专项招聘工作实施前,由长垣市教体局在长垣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有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信 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和统一组织面试的形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和要求:2024年3月23日至3月27日。报考人员本人按公告要求,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报名邮件请以“姓名+岗位”的格式命名,并随邮件报送《2024年长垣市招才引智专项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报考长垣一中学科岗位发送到电子邮箱hncyyzbgs@163.com ,报考长垣十中学科岗位发送到电子邮箱1417902926@qq.com。

  用人单位对网上报名考生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情况,以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告知考生现场资格确认等事项。未收到用人单位通知的报考人员不再逐一回复。

  2.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2024年3月28日,在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开始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所有收到资格确认通知的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时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所在院系出具的可按期毕业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学历类别、个人信息、预计取得毕业证的时间及专业名称等关键信息),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

  (4)《2024年长垣市招才引智专项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报名表需报考者本人签字;

  (5)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6)持有校级及以上部门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或团干部、优秀毕业生等需提供相应证书和佐证材料。

  应聘者提交以上材料,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原件后留复印件。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29日,在河南师范大学进行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不足2:1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面试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及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课,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签约人员,进入签约范围的考生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和洽谈,签订就业意向书。未按规定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的签约人员,按所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长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同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在校期间表现,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用人单位专项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小组同意后实施。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其他

  1.本次招聘的教师,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编制部门负责新聘人员的入编手续;人社部门负责办理新聘人员的岗位和工资及其他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2.新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其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聘(招录)考试、不允许调动工作。

  五、组织保障

  成立2024年长垣市招才引智专项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用人单位规范组织专项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各用人单位成立专项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实施。

  六、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应聘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纪检监督人员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纪律监督。

  (四)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七、其他

  长垣市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主要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373-8887111       (长垣一中)

  0373-8810041       (长垣十中)

  0373-8844947       (长垣市教体局)

  监督电话:0373-8892220           

  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新乡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4年长垣市招才引智专项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doc

长垣市招才引智专项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3日

安徽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就安徽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安排及报名网站

  (一)网络报名时间:4月12日10:00-15日17:00

  (二)网上审核时间:4月12日10:00-16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4月12日10:00-17日24:00

  (四)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6-12日。

  (五)面试时间:5月11-12日(考生人数较多的考区,时间顺延,面试结束为止)。

  (六)面试成绩公布日期:6月14日。

  (七)面试报名网址:https://ntce.neea.edu.cn。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于6月14日公布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二、面试对象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内的(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可报名参加面试,包括:

  (一)户籍在安徽省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安徽省居住证的人员。

  (三)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户籍在安徽省,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持有有效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在满足安徽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已经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内的(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可以在安徽省报名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区选择及面试考点

  安徽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设在16个省辖市(省直管广德市纳入宣城市考区、宿松县纳入安庆市考区)。

  报考安徽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市作为考区,或本人持有的有效安徽省实体(或电子)居住证签发地的所在市作为考区。

  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省辖市作为考区。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选择居住地所在市作为考区。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选择在安徽省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省辖市作为考区。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具体面试考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中“试点省份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提高报考学历要求”的规定,在安徽省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中“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三年级及以上者才能报考。

  2.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和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在校生在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

  3.全日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在校生在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

  4.全日制专科起点专升本在校生,在本科阶段第一学年度可以报考。

  5.参加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学历教育者,在获得毕业证书后才能报考。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面试网上报名程序

  考生完成面试报名须经过网络注册及填报、网上审核、完成缴费三个阶段。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由各考区负责网上审核,不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一)网上注册及填报

  网络报名时间为4月12日10:00-4月15日17:00。凡具备面试报名资格者,可在网络报名时间内,本人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以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影响参加面试及后续认定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网络注册、报名时,考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1.网络注册、报名

  参加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2024年上半年之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重新注册时,考生须通过手机短信认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手机短信为考生找回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当次考试期间请勿更换注册手机号码。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重新注册时上传的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考生可以选择到照相馆或者其他方式制作证件照。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2.科目选择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12个面试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19个面试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

  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18个面试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一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需选择相应的专业大类和专业。

  (二)网上审核

  网上审核时间为4月12日10:00-4月16日17:00。本次面试各考区采用网上审核的方式确认考生报名信息,不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

  考生报名信息经网上审核通过后,网络报名状态会显示为“待支付”。报名信息状态为“待支付”的才能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显示“支付成功”,完成面试报名。

  网上审核时间截止之前,已经提交的报名信息未审核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重新提交报名;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对照报名条件据实修改,重新提交报名。其中,参加过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面试报名时会沿用本次笔试报名填写的基本信息且无法修改,相关考生在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且户籍或有效居住证签发地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按照考区审核留言的提示,发送相关材料电子版至考区指定邮箱,并重新提交报名,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各考区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4月16日17:00前完成报名信息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安徽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网上审核各市联系方式

考区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

考区发布(转发)

公告网址

合肥市

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天鹅湖路558号合肥广电中心大楼A座12-16楼)

0551-63505130

419712343@qq.com

http://jyj.hefei.gov.cn/

芜湖市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芜湖市中山北路28号)

0553-3868700

393259695@qq.com

http://jyj.wuhu.gov.cn/

蚌埠市

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蚌埠市

胜利中路10号蚌埠六中院内)

0552-2157595

0552-2157596

bbjyrsk@163.com

http://jyj.bengbu.gov.cn/

淮南市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淮南市山南新区

市国库支付中心9楼907室)

0554-6644784

0554-7783172

309604700@qq.com

http://sjtj.huainan.gov.cn

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教育局(马鞍山市印山西路299号)

0555-2782263

0555-8324775

179708409@qq.com

http://sjy.mas.gov.cn/

淮北市

淮北市教育局(淮北市沱河路1号)

0561-3880396

2794793425@qq.com

https://hbjy.huaibei.gov.cn/

铜陵市

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铜陵市铜官区

义安北路42号)

0562-2601023

tlsjszx@163.com

http://jtj.tl.gov.cn/

安庆市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安庆市菱湖北路30号)

0556-5512846

aqszpx@126.com

http://jtj.anqing.gov.cn/

安庆市师资培训中心(安庆市人民路366号)

0556-5514557

http://www.aqszpx.cn/

黄山市

黄山市教育局(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5号)

0559-2522753

hsjyjzzrsk@163.com

http://jyj.huangshan.gov.cn/jyxw/tzgg/index.html

滁州市

滁州开放大学(滁州市凤凰东路371号)

0550-2199857

29170352@qq.com

http://jytyj.chuzhou.gov.cn/

阜阳市

阜阳市教育局(阜阳市双清路8号)

0558-2191295

0558-2197267

120675840@qq.com

http://edu.fy.gov.cn/

宿州市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宿州市浍水东路609号)

0557-3929826

szsjtj801@126.com

http://jiaotiju.ahsz.gov.cn/

六安市

六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六安市金安区金安路六安一中东校区南门立德楼)

0564-3341901

395147879@qq.com

http://jyj.luan.gov.cn/

亳州市

亳州市教育局(亳州市谯城区药都路1621号)

0558-5725997

724969991@qq.com

http://jyj.bozhou.gov.cn/

池州市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池州市贵池区广电中心大楼)

0566-2317886

412535858@qq.com

http://czsjtj.chizhou.gov.cn

宣城市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43号)

0563-3033021

xcsjtjrsk2024@163.com

http://edu.xuancheng.gov.cn/

 

  (三)网上缴费

  本次面试网上缴费时间为4月12日10:00-4月17日24:00。逾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1.缴费方式。经网上审核后,报名信息显示为“待支付”的考生应在规定的网上缴费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面试报名费,缴费成功后,返回报名系统并显示“已支付”字样,完成网上报名。

  2.缴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5〕209号)和《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80元人民币。

  (四)准考证打印

  本次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5月6-12日。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考生面试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六、面试内容、形式与程序

  (一)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学段、学科流程统一如下:

  1.候考。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指定的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照考点安排和抽签顺序,考生持准考证进入抽题室,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经本人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活动设计)。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备课纸,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面试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陈述)。面试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陈述)。时间5分钟左右。

  七、面试成绩查询与教师资格认定

  (一)面试成绩查询。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6月14日,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发送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考区、面试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至考区指定邮箱,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结果由考区提供查询反馈。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复核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核。

  (二)考试合格证明。考生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的依据。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具体以考试合格证明的标注为准。

  (三)教师资格认定。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符合认定条件的,可在每年上半年或下半年向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具体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认定条件及流程、所需材料等,以本人拟报名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处理。

  九、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注册报名前应阅读公告,对是否符合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等负责,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名信息准确性负责。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名信息虚假或者存在错误,影响报名、参加面试及后续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前应主动查询本人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高等教育学历以“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港澳台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考生须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考生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了解面试有关政策规定;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考试标准》、《考试大纲》(面试部分)和考试常见问题等信息。

  咨询电话:0551-64495742(周一至周二)

  0551-62831877(周三至周五)

  0551-64479663(周一至周五)

安徽省教育厅

2024年3月28日

2024年上半年各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汇总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4〕123号)部署,2024年上半年各省教师资格面试网上报名将从4月12日起陆续开始,考试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12日。各省面试报名公告正在陆续发布,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将各省公告汇总如下,请大家仔细阅读考试公告,了解相关注意事项。

2024年上半年各省教师资格面试安排简表
考试公告 网上报名 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 缴费截止 报名费 考前咨询
江西 网上审核 17日24:00 280元 报考咨询热报
海南 网上审核 17日24:00 300-350元 报考咨询热报
辽宁 网上审核 17日24:00 180-220元 报考咨询热报
贵州 网上审核 17日24:00 200元 报考咨询热报
重庆 网上审核 17日24:00 280元 报考咨询热报
河北 网上审核 17日24:00 220元 报考咨询热报
陕西 网上审核 17日24:00 240元 报考咨询热报
广西 网上审核 17日24:00 300-350元 报考咨询热报
上海 网上+现场 免费 免费 报考咨询热报
安徽 4月12日-15日17:00 网上审核 4月12日-16日17:00 17日24:00 280元 报考咨询热报
河南 网上审核 17日24:00 260元 报考咨询热报
福建 网上审核 17日24:00 280元 报考咨询热报
广东 4月12日-15日17:00 网上/现场 具体见公告 17日24:00 280元 报考咨询热报
浙江 网上+现场 17日24:00 280元 报考咨询热报
吉林 网上审核 17日24:00 240元 报考咨询热报
天津 现场审核 17日24:00 260元 报考咨询热报
山东 网上审核 17日24:00 240元 报考咨询热报
江苏 网上审核 17日24:00 135元 报考咨询热报
湖北 各地不一 17日24:00 200元 报考咨询热报
甘肃 网上审核 17日24:00 280元 报考咨询热报
北京 网上审核 17日24:00 215元 报考咨询热报
宁夏 网上审核 17日24:00 300元 报考咨询热报
四川 网上审核 17日24:00 280元 报考咨询热报
湖南 网上审核 17日24:00 320-380元 报考咨询热报
青海 网上审核 17日24:00 300元 报考咨询热报
黑龙江 网上审核 17日24:00 240元 报考咨询热报
山西 网上审核 17日24:00 280元 报考咨询热报
云南 各地不一 17日24:00 280元 报考咨询热报
新疆 4月12日-15日19:30 网上审核 4月13日10:00-16日19:30 17日24:00 190元 报考咨询热报
内蒙古 网上审核 17日24:00 300元 报考咨询热报
西藏 网上审核 17日24:00 500元 报考咨询热报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2024年公开招聘特殊人才、 名优骨干教师公告

  为推进人才强区、人才兴教战略,实施名师工程,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人才、名优骨干教师100名,其中特殊人才5名,中小学名优骨干教师95名(含小学教师53名、初中教师42名)。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1.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安排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低聘。

  3.招聘录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雨花区。

  三、招聘岗位(见附件1《2024年长沙市雨花区公开招聘特殊人才、名优骨干教师岗位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能力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特殊人才(无学科要求)

  有五年及以上(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全日制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管理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且具有以下资历条件之一者:

  (1)省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

  (2)省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中学)高端研修班成员、省“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省级及以上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湖南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卓越教师校长培养对象;

  (3)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育专家、教育人才、名师、名书记(校长)、优秀书记(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荣誉或人才称号。

  2.名优骨干教师

  有五年及以上(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与招聘学科一致的全日制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管理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且具有以下资历条件之一者:

  (1)近六年内由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与招聘学科一致的教育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或骨干教师;

  (2)近六年内区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秀教师(不含年度考核优秀)、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教师等综合性荣誉;

  (3)具备六年及以上中层管理(限教育主任、教导主任、教研主任、教务主任、大队辅导员,均要求正职,校级管理工作年限均可累计)工作经验;

  (4)具备六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且近六年内所带班级被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优秀)班级(班集体)奖励或个人被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

  (5)湖南省第一、二、三、四批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且获得结业证书;

  (6)近六年内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课堂教学竞赛(不含片段教学竞赛课、说课比赛)或教师素养大赛、主持的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评优获一等奖及以上;

  (7)近六年内指导学生参加地市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指导教师(不含班级演唱演奏比赛),限报音乐岗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其他学科要求三证【即:高校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书】之一的专业(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

  4.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英语、音乐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年龄要求:特殊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年龄均可放宽至48周岁以下(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名优骨干教师年龄42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音乐和体育名优骨干教师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学历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人员;

  6.因违规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以及实施了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

  按照发布信息→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本公告于2024年3月27日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的通知公告栏)(http://www.yuhua.gov.cn/zwgk97/xxgkml/384213/384183/384193/)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9:00时至2024年4月7日17:00时。

  2.报名网址:jszp.hyzjsoft.com和“雨花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入口。

  3.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公告为准。

  4.报名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全面。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范畴,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图片:①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1MB以下);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高中毕业后取得的所有学历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与所报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的证书);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书(选用此证书证明报名资格条件或专业的,必需上传);⑥普通话证;⑦管理或报考岗位任教经历证明(使用附件2);⑧符合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资历材料证书和相应的认定文件(如:报考资历为“优秀教育工作者”,则上传优秀教育工作者证书和认定文件;符合名优骨干教师岗位条件第(3)项的提供任命文或聘书)。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报名。

  (4)“近六年”资历条件材料有效时间截至2024年3月31日,其后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5.资格初审 

  (1)考生在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后,应及时关注初审状态。如初审未通过,考生应在2024年4月2日9:00时至2024年4月8日17:00时期间按审核提示修正个人信息,未按要求在规定期内上传正确有效信息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2)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缴费

  1.为保证参考率,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络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登录报名系统(http://jszp.hyzjsoft.com)缴纳考务费(50元/人),缴费成功即初审合格,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2.减免考务费的情形。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到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二号办公楼2楼B219办公室)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需先缴纳考务费,经审核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的,再办理退费手续。

  3.每个聘用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四)打印准考证

  经网上缴费报名成功者方可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和缴费状态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每个环节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五)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雨花教育”微信公众 号。

  2.面试采取答辩和试教(面谈)的方式进行。

  (1)特殊人才:答辩+面谈;

  (2)名优骨干:答辩(含音乐、体育、美术岗位专业测试)+试教;

  3.答辩

  答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根据答辩得分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试教(面谈)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2个,比例为1:3;岗位招聘计划数为3个(含)及以上的,比例为1:2。

  4.试教(面谈)

  (1)特殊人才:面谈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2)名优骨干:试教备课1小时,无学生授课15分钟。试教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六)体检

  1.特殊人才总成绩=答辩得分×50%+面谈得分×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名优骨干教师总成绩=答辩得分×40%+试教得分×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2.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特殊人才类的以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最高荣誉等级排序确定,名优骨干类的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3.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5.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通过后放弃考察资格的,同一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6.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

  (七)考察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雨花教育”微信公众号。

  2.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3.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走访、座谈、查阅人事档案资料、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岗位条件),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须对照报名条件审核所有证件、证书、证明等原件。如出现资料不符,或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均属于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范畴。

  4.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经体检、考察后无合格人选时,该招聘岗位空缺。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或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考试其他各个程序的工作安排、通知、结果公布和公示,均通过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雨花教育”官方公众号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行弃权。

  4.本公告由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0731-85880212  0731-85880353

  监督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科  0731-85880230

  举报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731-85881985

  附件:

  1.2024年长沙市雨花区公开招聘特殊人才、名优骨干教师岗位表

  2.2024年长沙市雨花区公开招聘特殊人才、名优骨干教师任教(管理)经历证明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7日

广东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和《潮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23版)》(潮人社规〔2023〕2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条件,具体详见《2024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7.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3年4月2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4月2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8年4月2日以后出生);

  8.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潮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8.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yj/index.html)和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0日。其中2024年4月2日至4月9日为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以报名电子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2024年4月10日为现场报名。

  2.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本人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4月10日带齐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处报到。

  (1)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PDF版,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最小体积)并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在报名规定时间期限内,发送至指定对应岗位学校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2024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现场报名:请带齐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本人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东区篮球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大学城科技路1号);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14:30-17:30。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2024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PDF扫描件(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签名处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须粘贴证件照后再扫描,纸质版文件请予以保存);

  (2)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JPG格式);

  (3)身份证(PDF格式,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4)本科、研究生学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PDF格式);

  (5)毕业于国内院校的人员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的各学段的学籍、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学籍验证证明等材料;

  (6)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7)教师资格证书(现未完成教师资格证认定的,需提供符合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技能考核合格的证明)(PDF格式);

  (8)国有单位的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PDF格式);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应聘人员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分段记述相关学习、工作经历。为避免影响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报名表中不得漏填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4)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相近专业的,在报名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除《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初审。通过网络报名的于2024年4月9日前以邮件(发至考生报名邮件)方式反馈初审结果。现场报名的,在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于2024年4月10日14:30-17:30在报名现场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如有异议,可以立即到“现场审核办公室”申请复核,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每位报考人员只能申请复核一次。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如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3.发放《面试通知书》:招聘单位向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定于报名当日或次日,具体视报名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试讲内容请应聘人员提前自我准备报考岗位对应学段学科的8分钟课程,采用黑板板书授课。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2.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为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yj/index.html)公布。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招聘单位将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把体检结果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列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yj/index.html)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相关事项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程序,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人选。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由潮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68-2802395

  监督投诉电话:0768-2805016

 

  附件: 

  1.2024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2024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4.招聘单位简介.doc

 

 

潮州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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