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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关于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6年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招聘教师50名充实到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学校、学科分布:

本次共招聘教师50名,招聘学校及学科分布如附表(见最后):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3年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音体美学科不受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限制,但考生应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院、校以上处分;

2.奉献精神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备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能力、学生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对口。应聘人员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本专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小学教师、中学语文教师普通话必须过二甲,英语教师英语必须过六级。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经指定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面试,《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按省人社厅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要求进行,不指定教材。

面试方式: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以讲课、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讲课和答辩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其余学科以讲课和答辩方式进行,讲课占面试成绩的7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30%。

面试各科使用教材及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技能测试项目、内容等面试相关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所有成绩计算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6日至3月8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条件以及有关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属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报了两个以上岗位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顺庆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区教育局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南充人事考试网反馈报考者(报考者应在填报《报考信息表》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上审查)。网上资格审查仅对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区教育局、人社局及区纪委审核确定。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3月7日至3月9日。

(4)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区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2.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3年3月10日24: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缴费50元(网络报名时仅收《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打印报考信息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3月20日至3月22日24︰00前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根据网上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考务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将开考比例调减为2:1,调减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该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报名结束后5日内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13年3月20 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 笔试时间:2013年3 月23日(周六)上午9点至11点。

2.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填写地点为准。

3. 面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面试前7日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告。

(五)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开考比例调减为2:1的面试入围比例相应调减为2:1。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考试总成绩并列而影响取舍时,只将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而影响取舍时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办法由考务领导小组决定)。体检名单于面试结束后7日内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集合地点于7月初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考核

由区教育局及招聘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考核在体检后进行。

七、公示及审核确认

1.公示的体检人员具有拟聘用人员资格,由区人社局为其出具《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拟聘通知书》,并签定就业意向性协议。

2.体检、考核后的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以及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人员在2013年8月1日前持区人社局出具《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拟聘通知书》、本人的人事档案、学历学位证书及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到区教育局进行聘用前审查。区教育局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报区人社局会同区纪委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通过区人社局区纪委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报区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于2013年8月6日前到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和学校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特别提示

1、本次公招事宜均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通知,考生因任何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考试录用工作事宜的,责任自负。

2、区人社局、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2268828

顺庆区教育局:0817- 2235950

顺庆区监察局:0817-2230332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2013年2月17日

附表:

南充市顺庆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招聘单位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编码

招聘人数

区教育局

南充二中

地理

11001

1

区教育局

南充二中

历史

11002

1

区教育局

南充五中

历史

11003

1

区教育局

川师附小

美术

11004

1

区教育局

孔迩街小学

美术

11005

1

区教育局

南充七中

数学

11006

1

区教育局

三原实验学校

数学

11007

2

区教育局

西河路小学

数学

11008

1

区教育局

五星小学

数学

11009

2

区教育局

仪凤街小学

数学

11010

1

区教育局

和平路小学

数学

11011

1

区教育局

西山实验小学

数学

11012

1

区教育局

延安路小学

数学

11013

1

区教育局

涪江路小学

数学

11014

1

区教育局

潆溪职中

数学

11015

1

区教育局

芦溪中学

数学

11016

1

区教育局

新建二小

数学

11017

1

区教育局

搬罾小学

数学

11018

1

区教育局

芦溪小学

数学

11019

1

区教育局

川师附小

体育

11020

1

区教育局

仪凤街小学

体育

11021

1

区教育局

川师附小

微机

11022

1

区教育局

芦溪中学

物理

11023

1

区教育局

西河路小学

音乐

11024

1

区教育局

五星小学

音乐

11025

1

区教育局

实验小学

音乐

11026

1

区教育局

南充二中

英语

11027

1

区教育局

川师附小

英语

11028

1

区教育局

五星小学

英语

11029

1

区教育局

大北街小学

英语

11030

1

区教育局

西山实验小学

英语

11031

1

区教育局

潆溪职中

英语

11032

1

区教育局

共兴小学

英语

11033

1

区教育局

三原实验学校

语文

11034

2

区教育局

石油南路小学

语文

11035

1

区教育局

川师附小

语文

11036

1

区教育局

大北街小学

语文

11037

1

区教育局

和平路小学

语文

11038

1

区教育局

延安路小学

语文

11039

1

区教育局

人民南路小学

语文

11040

1

区教育局

五星小学南门坝分校

语文

11041

1

区教育局

城北小学

语文

11042

1

区教育局

潆溪小学

语文

11043

1

区教育局

新建三小

语文

11044

1

区教育局

舞凤一小

语文

11045

1

区教育局

搬罾小学

语文

11046

1

区教育局

金台小学

语文

1104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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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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