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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苏州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定于2013年3月4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8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市区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 苏州市区生源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3.苏州市区生源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具有相应学位),限报三所高职校19个专业课教师岗位和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舞蹈专业教师岗位(见《2013年苏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简介表》带△和▲岗位)。

4. 2个紧缺专业(见《2013年苏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简介表》带▲岗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5.取得“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6.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在职人员限报部分岗位。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在职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4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在职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3月4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在职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1967年3月4日后出生)。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或苏州市区户籍。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2年苏州市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往届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2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六)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3年3月4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1年3月4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8:30——15:30。

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现场报名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报名处)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资格初审。经报名处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2013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后交报名处签字(盖章)。

3.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人社部门现场设立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将《登记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我局现场设立的“信息录入处”,录入考试相关信息并拍照。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和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⑥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和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3.社会在职人员和持各类成人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⑤档案关系托管证明(档案关系托管在苏各个人才市场的人员,可凭身份证件直接上网下载打印),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4. 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5.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④档案关系托管证明、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和⑥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外,另须出示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6.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7.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8.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9.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一)招聘考试分两部分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由苏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由各招聘学校组织,根据各科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30%计)+面试(按占比70%计)。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者经资格审定合格并办理笔试相关手续后,于2013年4月5日(周五)9:00-16:00到苏州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劳动路359号)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交纳笔试费100元/人。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为4月6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主要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20%,由人社局命题)和根据招聘岗位测试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80%)。

3.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领取面试资格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3年4月11日(周四)起登录苏州教育网站(网址:http://www.szedu.com)查阅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取得面试资格者于2013年4月15日(周一)到苏州市教育局212会议室领取面试资格证。(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领取,复印无效。)

(五)面试报名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4月16日(周二),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和本人条件,凭面试资格证到所选择的相关招聘学校进行面试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招聘学校审核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后,可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六)面试

面试于4月25日-28日间进行,由各招聘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面试以试讲为主,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准备20分钟后,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15分钟的微型课(或说课)。

三所高职校19个专业课教师岗位、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舞蹈专业教师岗位以及相关学校的体育教师岗位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分与专业技能测试分各占60%和40%。

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七)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我局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的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100元/人和面试费100元/人两项,分别由苏州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负责组织面试的学校收取。

六、体检

在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应聘人员在被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5210095、65230640。

十、本《简章》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224787。

附:《2013年苏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2013年苏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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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诸暨市2024教育体育局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招聘8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各级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80名。分A、B两类招聘。

  (一)A类(69名)

  中学和小学共用岗位:美术2名、体育5名、音乐1名、科学4名、信息技术2名。

  中学岗位:语文2名、数学5名、英语1名、历史与社会5名。

  小学岗位:语文25名、数学10名,英语1名、特殊教育1名。

  幼儿园岗位:学前教育5名。

  (二)B类(11名)

  中学和小学共用岗位:体育1名、科学1名。

  中学岗位:历史与社会1名、英语1名。

  小学岗位: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1名。

  幼儿园岗位:学前教育3名。

  二、招聘对象

  (一)A类招聘对象

  同一学历层次未参加过往年我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公开招聘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以后出生),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招聘岗位相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

  2.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允许为专科学历)毕业的,或研究生毕业持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

  (二)B类招聘对象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岗位允许为专科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以后出生);具备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

  2.因夫妻两地分居、回原籍等原因申请报考,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岗位允许为专科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龄满三年,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的诸暨市外在编在职教师。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2〕32号)规定的存在从业禁止情形的;

  2.《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4.现役军人;

  5.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办法

  (一)报考资质

  报考人员要求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履行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具有中小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考低学段(不含幼儿园)相应学科岗位。

  1.A类中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毕业生,按上述证书学科报考对应岗位,特殊教育岗位只招收特殊教育对应专业毕业生。师范类毕业生还可根据专业对应原则选报岗位。师范类专业认定以标注有“师范类”字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站地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高校原始录取凭证等为准。

  2.B类报考人员须按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报考对应岗位。

  (二)报考流程

  1.报考方式

  此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根据网络报名平台提示注册登录,网址为:https://jsbm.zjjy.xyz/。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完成诚信报考承诺,选择报考类别和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资料。凡因网报时报考人员自身联系方式填写错误导致后续无法接收通知信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2.报考时间

  4月22日9时–4月29日17时。

  3.报考材料

  (1)A类:①本人近期二寸蓝底证件照,要求JPG或PNG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②身份证照片;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照片(要求为报名前三日内截图,师范类专业须标注有“师范类”字样、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高校原始录取凭证等);④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照片;⑤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照片;⑥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提供认证书照片;⑦审核中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2)B类:①本人近期二寸蓝底证件照,要求JPG或PNG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②身份证照片;③毕业证书照片;④教师资格证书照片;⑤30周岁以上考生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照片;⑥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照片;⑦审核中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诸暨市外在编在职教师还需提供:⑧因夫妻分居申请报考的提供结婚证和在诸暨一方的单位证明和劳动合同照片;因回原籍申请报考的需提供原户籍证明材料照片;⑨在编在职及教龄满三年相关证明材料(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网报平台技术问题联系电话:0575-89078530。

  4.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市教育体育局对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按系统提示补交报名资料,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5月6日17时前完成资格初审。

  5.缴费确认

  (1)缴费标准: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有关规定,收取考试费100元(50元/科)。

  (2)缴费确认时间:5月7日9时至5月9日24时。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缴费短信提示后及时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凡在缴费确认时间内未收到短信提示的,请联系市教育体育局党建室(联系电话0575-89078232,下同)。

  (3)缴费结果查询时间:5月10日9时至5月11日17时。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在网报平台查询是否已“缴费确认”完成报名,特殊情况请联系市教育体育局党建室。

  招聘计划数10名以下的岗位,其报名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数10名及以上的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该岗位已缴费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6.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5月18日9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本人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

  (一)笔试

  1.组考形式: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两个科目试卷同时下发,同时收卷;笔试总时长180分钟。

  2.内容范围:《教育基础知识》根据中学(中小学共用岗位)、小学(特教按小学)和学前教育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知识和中小学幼儿园相关学科知识。

  3.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8:30—11:30。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4.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育基础知识》成绩按30%计入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按70%计入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1)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数2名及以下的按1:3、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ji.gov.cn/,下同)公告。

  (2)开展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诸暨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网报时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相应名单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递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作放弃。

  (3)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2.开展面试

  (1)面试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上线人员名单。

  (2)面试形式: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岗位面试分为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总分的50%;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聘用办法

  1.确定上线人员。根据总分(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上线人员。总分低于60分者不列入上线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总分相同现象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上线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均确定为上线人员。A类上线人员须按时与市教育体育局签订就业协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作放弃,空缺名额根据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公告发布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上线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对象。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5.择岗。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必须在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到市教育体育局指定地点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视作放弃。拟聘用人员在报到时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不予聘用。市教育体育局按学科A、B类合并设置岗位。聘用人员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总分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选择就业岗位。

  6.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在诸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7.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信息发布与监督

  1.2024年4月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政策,接受考生咨询。考试时间地点、体检、聘用名单等相关通知、信息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强化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招聘,择优聘用,是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招聘工作将依法依规、严密有序地进行。对招聘工作和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教育体育局书面提出。本次招聘接受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诸暨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75-88795069、0575-89008670。

  3.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教师公开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附件:诸暨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19日

广东省廉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落实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教师共130人,其中城区中学教师48人,城区小学教师9人,乡镇中学教师73人。

  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

  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2024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428日以后出生)。

  7.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于20247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

  8.加分政策。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教师考试,笔试成绩加10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如不填报符合加分政策情况及上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视为放弃加分

  9.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或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

  7.现身份为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聘用后与招聘学校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应聘材料不实或不齐全的人员。

  10.公费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获聘人员使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相关的政策规定。

  四、发布公告、公示、通知

  按照招聘教师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招聘公告、公示、通知等事项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rlzyhshbzj/index.html)和廉江市教育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jyj/index.html)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44289:0020245716:00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k.cn/gdjzljeduzp2024

  (三)报名流程

  注册账号→填写应聘信息及上传证件材料→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认真、细致阅读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先阅读网上名须知》(附件3)。

  2.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组)应聘。应聘多个岗位(岗位组)的,均取消报名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取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应聘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应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4.应聘人员须上传的证件材料:

  (1)基本证件材料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的正面大一寸证件照(文件不得大于50KB)、身份证、毕业证书(2024届毕业生上传学生证及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无需上传)、教师资格证书(2024届毕业生上传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持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需上传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相近专业应聘的,还须上传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相关部门公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还须上传《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相关证书。

  (5)报考体育教学兼游泳教练岗位的,还须上传游泳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5.应聘人员上传的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是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版面须完整、端正、清晰,每个证件的扫描件大小约500KB)。因上传证件材料无效或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6.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保证所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致使应聘人员错过考试等事项的,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202442810:005524:00,报名系统可查询各招聘岗位当前报名人数。

  3.报名时间一旦截止(20245716: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六)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58日、9日,每天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资格初审地点:廉江市体育馆(廉江市第二中学运动场旁)。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带上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上传的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参加现场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报名成功。5917:00还未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初审的,视为放弃笔试,报名不成功。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天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教师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六、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全部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519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网上公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

  (二)资格复审及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依照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每个岗位(岗位组)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入围面试人员本人必须亲自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当场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如有未通过资格复审及主动放弃的,在同一岗位(岗位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网上进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2.面试组织。面试采用上课的形式进行(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须同时进行才艺测试),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当场备课。每名面试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含才艺测试时间),最后2分钟提醒考生注意面试用语为普通话(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用英语)。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四)确定名次。

  同一岗位(岗位组)考生,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岗位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公布体检对象名单

  根据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网上公布体检对象名单及有关体检要求事项。

  八、选择岗位及签订协议

  应聘同一岗位组(有2个以上不同招聘学校的岗位)的体检对象,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自主选择其中的一个招聘学校(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并在体检前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体检对象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的,不得参加体检。选择岗位、签订协议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九、体检

  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执行。

  十、考察

  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入围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廉江市教育局版块进行公示。

  十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及岗位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递补人选只进行一次。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教师不收取考生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廉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及投诉电话

  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报名期间的正常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见附件4)咨询或投诉。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1.2024年广东省廉江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xls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3.网上报名须知.doc

4.咨询及投诉电话.xls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江市教育局

                          2024423

吉林省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号)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等文件精神,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工作人员2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9日至2006年4月19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4月1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岗位条件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8日16:00。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填写《2024年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号)》(附件2,需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并按要求自行填写,照片处需粘贴个人彩色免冠照片),并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其中,在读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除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发送电子邮件时,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不含身份证)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XX专业教师+张三)。面试(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按要求送达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错报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人事处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人事处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4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4年的,可视为2024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jvcit.edu.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和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我校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2024年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

  2.2024年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号)。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9日

浙江丽水市龙泉市2024年招聘教师4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3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要求以2024年4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六)龙泉市外定向委培生报考需经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定向委培生不得报考。

  (七)须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4月28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统一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2:0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2: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共5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4月30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送至龙泉市教育局人事科505室(0578-7266708)或以电子照片、扫描件等形式发送至rsk7763727@163.com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无需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小学语文教师2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小学语文教师1岗位;学前教育教师1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学前教育教师2岗位;学前教育教师3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学前教育教师4岗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回已缴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16日-5月18日。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对应学科专业知识。所有岗位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地点: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龙泉市创业大道199号),因西门道路施工,请从龙泉市广济街学校南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龙泉分院校门)进。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并请带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等,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七)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若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及其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八)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预先下载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好《2024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龙泉市外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九)面试

  学前教育教师岗位、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和机电一体化教师(电气方向)岗位采取“技能测试(70%)+模拟上课(30%)”面试形式,其余岗位均采用模拟上课面试形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为总成绩不合格,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然后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若招聘岗位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按实际总成绩合格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学前教育教师体检标准除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外,还需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且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十二)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满相应最低工作服务期限(详见计划表)。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学历和学位所对应的专业均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及审核均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资料推荐。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泉教育局 0578-7768067、0578-7266708

  监督电话: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0578-7763729

  附件:1.2024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2024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3.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4.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

  5.教育人才类别.doc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公告

  根据《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现就湛江市麻章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打印准考证事项

  考生均须按照《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确认(网上确认时间截至4月23日24:00),考生网上确认后才能生成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

  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于2024年4月26日9:00至4月27日17: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网址为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620)。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准考证》,并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请考生认真查看考点详细地址,避免走错。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标明的考场号和座位号,准确找到自己的考场和座位,防止进错考场坐错座位。

  二、关于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湛江市博雅学校(湛江市麻章区金川路102号)

  3.笔试内容:笔试主要内容为从事教师职业所需要的通用的基础知识、教育学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统一在麻章区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zjmazhang.gov.cn/),由考生自行下载查阅本人笔试成绩。

  三、有关要求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场、座位等安排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进入考点需查验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和出行路线并提前半小时抵达考点,由于参加考试人数较多,考场附近无法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考生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归湛江市麻章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9-358768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5:0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考试内容进行答复。

 

  附件:考生须知

  

                                           湛江市麻章区教育局                    湛江市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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