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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2013年公开招聘27名中小学教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成都市青羊区2013年公开招聘27名中小学教师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69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3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分布(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见附件)
教育系统65名教师,其他事业单位4名管理人员(其中定向招聘2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条件初审方式。报名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dpta.gov.cn)报名。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仔细了解附件《成都市青羊区招聘6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分布及条件要求一览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
报考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160KB以下。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审核和缴纳笔试考试费)。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成都市青羊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填写《成都市青羊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并提交资格初审成功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13年3月4日。
资格初审合格后,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3年3月6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区人社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平安巷10号1413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
经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两科共计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3年3月7日。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打印《成都市青羊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已缴纳考试费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3月13日至15日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教育系统:考试按笔试、业务考核、面试程序进行。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业务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业务考核占30%、面试占20%。
其他事业单位:考试按笔试和面试程序进行。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教育系统原则上不能低于1:5方可开考,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不能低于1:3方可开考。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教育系统岗位可放宽至1:4。
(2)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共两科。
教育系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分别占30 %和70 %。
其他单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
(3)笔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星期六)。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6)笔试成绩于2013年3月30日前在青羊人才网(http://www.qyrc.com.cn)和青羊教育网(http://www.qyei.com)上公告。
(7)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考生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报名表、一张免冠照片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3年毕业生须携带学校派遣证或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定向招聘的考生是指由成都市选派服务城乡基层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和成都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定向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社区(村)书记和主任需提供所在单位现实表现、当地民政局和组织部的任职和考核情况证明材料)。
(2)由区人社局和相关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要求且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见笔试成绩公告。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教育系统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业务考核人员名单,根据笔试和业务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面试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教育岗位按笔试和业务考核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事业单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3年4月底前公告。教育系统业务考核、面试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青羊教育网(http://www.qyei.com)公告,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成绩在青羊人才网(http://www.qyrc.com.cn)公告。
4.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5.考察
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五、聘用和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教育系统岗位在青羊教育网(http://www.qyei.com)公示,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在青羊人才网(http://www.qyrc.com.cn)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待聘人员。
(二)教育系统的教师岗位按照最后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三)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招聘人员按照新进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按现行事业单位政策执行相应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五)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督。
青羊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8-86272201
青羊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28-86267370
青羊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8-86636722
青羊区房管局咨询电话:028-87766961
附件:1.教育系统招聘岗位需求、分布及条件一览表(用人单位和名额分布;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分布及条件;特殊岗位教师岗位需求、分布及条件)
2.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需求、分布及条件一览表
 

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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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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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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