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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成都市金牛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成都市金牛区教育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19名(其中在职教师78名、毕业生14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在职教师:指具有3年及以上相应学科、学段从教经历的在职教师(高中岗位需6年及以上,截止2013年8月31日)。
2.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2012、2013年毕业生。其中2011、2012年毕业生报考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毕业时申请将档案保留在高校的;二是毕业时未落实正式工作单位,档案保留在人才中心的。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2.其它条件
(1)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毕业生应聘者报考岗位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2)年龄要求:应聘在职教师岗位的:男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毕业生岗位: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两周岁)。
(3)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岗教师及幼儿教育、职业教育个别急需专业课教师岗位可放宽至专科学历。
(4)普通话要求:小学、幼儿园和中学语言类(语文、英语)学科教师应达二级甲等、其它中学学科教师达二级乙等。
(5)往届毕业生报考英语岗位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应届毕业生必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并确保在毕业前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6)除个别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外,往届毕业生及在职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3年非师范毕业生应通过《教育学》、《心理学》自修考试。
3.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成都市金牛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本次考试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
2013年2月26日00:00至3月7日24:00。
(二)审核照片
2013年2月27日09:00至3月7日22:00。
(三)资格审查
2013年2月27日09:00至3月8日17:00。
(四)网上缴费。
2013年2月27日09:00至3月9日24:00。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应聘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岗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应聘者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者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选择岗位。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职业技能等条件的,报考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资格复审时提交印证材料审核。
(三)资格初审。考生注册报名成功后须提交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成功后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不设现场交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缴费确认: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者于2013年3月13日至3月15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应聘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按照公招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分别按5: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百分制)按照两科以4:6比例计算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1:3,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或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降低比例、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3年3月10日在金牛人才网和金牛教育信息网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者,可于2013年3月11日17:00前转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也可于2013年3月15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志愿服务者类别、服务单位、协议服务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应聘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3年3月15日前的工作日内将有效证明材料交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成都市抚琴东南路6号)办理加分手续(联系电话:028—87798975)。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5.笔试成绩公布:于2013年3月30日前在金牛人才网和金牛教育信息网上同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6.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和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研究决定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30条第(二)款规定办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金牛人才网和金牛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内容。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报名时打印的《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本市在职教师和特岗教师报考,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原件(并提供由相关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工作年限、考核情况、工作简历等的证明材料)。
201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学生,还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2011、201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落实接收单位的证明;省外免费师范生需提供生源地教育部门出具同意异地就业证明。
3.资格复审要求。应聘者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报考的资格条件和各职位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复审时,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面试以说课为主,综合考察业务素质。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费80元/人。
(四)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金牛人才网和金牛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金牛人才网和金牛教育信息网公布。
(一)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金牛人才网、金牛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管理
根据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推进教师“县管校用”工作的意见》(成教发[2012]12号)文件精神,招聘教师由区教育局统筹管理,按照最后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服务学校。
(一)拟聘人员如系201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须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其他在职和非在职的拟聘人员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咨询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牛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金牛区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8-87705731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86150916
政策咨询电话:028-87705567(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7798975(金牛区教育局)。
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成绩及有关事项查询网站:www.rcjn.com(金牛人才网),www.jnei.cn(金牛教育信息网),请各考生注意查看。
本公告由成都市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成都市金牛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分布表》
      2、《成都市金牛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成都市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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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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