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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2013年高中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2013年高中教师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改善高中教师队伍结构,根据省、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有关文件规定和 2013年的增人计划,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46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为 46名(巨野一中20名、实验中学20名、职教中心2名、高级中学2名、巨野二中1名、十二中学1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见 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年龄在 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技能、身体素质及其它条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三、招聘办法

  (一 )报名时间:

  2013年 3月3日 –7日(阴历正月二十二—二十六日)。

  (二)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持有效证件到巨野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报名。

  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或申请教师资格所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现场信息确认:

  1、报名人员必须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不参加信息确认者按弃权对待。信息确认截至时间为 2013年3月7日18:00(报名、信息确认可同时进行)。信息确认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不超过3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学习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报名人数达不到用人计划 1:3者,该用人计划相应缩减。用人计划为3人及以下的,按1:4确定面试人员;用人计划为4人及以上的,按1:3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多于以上比例的,按照以下条件依次确认进入面试范围:①起点为“直本”的毕业生优先,②研究生毕业学校为“211”工程者优先,③师范类毕业生优先, ④2013年应届毕业生优先,⑤年龄小者优先。

  3、根据以上信息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范围。

  四、面试:

  面试根据审查情况分学科进行,各学科面试时间、地点在巨野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不超过 15分钟,说课内容、节次顺序临时抽签确定,教材统一准备。说课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五、体检考核

  结合各岗位招聘计划和说课成绩,按招聘计划 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有关证件、学校推荐材料等进行审核。

  因体检、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说课成绩在报考本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时进行体检、审核。

  六、公示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招聘过程中的报名、面试成绩、进入体检审核名单、聘用人员名单分阶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七、聘用方法及待遇
根据面试、体检和审核结果,按各学科招聘总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自主选择应聘单位,如名次并列则①起点为“直本”的毕业生优先,②研究生毕业学校为“ 211”工程者优先,③师范类毕业生优先, ④2013年应届毕业生优先,⑤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聘用,并在县人社、编办、教育等部门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凭县人社、编制部门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事业单位增人列编批复》到县教育局办理相关派遣手续,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定聘用合同,纳入县事业编制,享受本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被拟聘用的 2013年应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再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省外高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根据鲁人办发〔 2007〕163号文件,到省、市办理有关手续,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手续,取消聘用资格。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 3个月,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由县人社、教育、纪检监察、编制部门组成的巨野县高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九、监督检查

  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将通过巨野县教育信息网及其他媒体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县监察局将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招聘资格, 3年内不得参加巨野县事业单位的任何招聘考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干扰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十、本招聘办法由巨野县高中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530-8209917 (监察局)


  咨询电话: 0530-8227819 (人社局)


  0530-8211375 (教育局)


  附: 2013年巨野县高中教师招聘计划

  巨野县高中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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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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