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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定海区部分中小学校,上述学校均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承担教育教学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语文 18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学、编辑出版学等专业
数学 14 数学类等专业
英语 4 英语等专业
科学 5 科学教育、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等专业
社会 2 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等专业
音乐 2 音乐表演、舞蹈教育、音乐学等艺术类专业
体育 6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训练等专业
美术 3 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
信息 5 计算机技术应用方向及信息技术教育类专业

三、招聘条件 
考生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本科生在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在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户籍要求:舟山户籍(以2013年3月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舟山生源;“211工程”院校毕业生、直辖市属或浙江省属重点高校师范类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的户籍不受限制;
7、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师范类历届毕业生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应历届毕业生要求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2013年3月7日。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3月7日—3月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定海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定海区环城西路40号);
3、报名携带材料
⑴应届生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普通话及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证明或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单)、本人自荐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⑵历届生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普通话及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本人自荐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本人须如实填写《舟山市定海区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每位报考人员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4、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5、报名资格审查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招聘计划10名及以上的则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2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或2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教育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30%、7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3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招聘计划6名及以上的则按1:2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1)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岗位的,面试形式为上课测试,上课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并按70%比例计入总成绩。上课测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2)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岗位的,面试形式为上课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并分别按50%、2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上课测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和考核
考试完毕,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30%+上课测试成绩×7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30%+上课测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上课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1、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通知书》发放后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定海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dhedu.gov.cn/组织人事专栏);
2、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dhrl.gov.cn/公告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定海区教育局监察科0580-2025109;
2、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3、定海区投诉中心0580—8260076。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海区教育局、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定海区教育局 0580-2020553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80-2037438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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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2023教师招聘公告
天津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
近期,本市部分事业单位将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请登录相关网站进行查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汇总
序号 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 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网址
1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电气学院岗位-01(1人) 2023年2月13日 http://www.benefo.cn;
https://www.suoyuan.com.cn;
http://www.tjrc.com.cn;
http://www.tjtalents.com.cn
2 电气学院岗位-02(1人)
3 电气学院岗位-03(1人)
4 机械学院岗位-04(1人)
5 机械学院岗位-05(1人)
6 实训、实验室岗位-06(2人)
7 思教部岗位-07(1人)
8 思教部岗位-08(1人)
9 社科与基础课部岗位-09(1人)
10 津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专技岗一(中学语文教师)(14人) 2023年2月15日 http://www.tjjn.gov.cn/;
www.zhaopin.com
11 专技岗二(中学语文教师)(10人)
12 专技岗三(中学数学教师)(15人)
13 专技岗四(中学数学教师)(10人)
14 专技岗五(中学英语教师)(16人)
15 专技岗六(中学英语教师)(10人)
16 专技岗七(中学政治教师)(11人)
17 专技岗八(中学政治教师)
(10人)
18 专技岗九(中学物理教师)(13人)
19 专技岗十(中学化学教师) (11人)
20 专技岗十一(中学历史教师) (5人)
21 专技岗十二(中学地理教师) (5人)
22 津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专技岗十三(中学生物教师) (5人) 2023年2月15日 http://www.tjjn.gov.cn/;
www.zhaopin.com
23 专技岗十四(中学体育教师) (8人)
24 专技岗十五(小学体育教师) (8人)
25 专技岗十六(中学美术教师) (4人)
26 专技岗十七(小学美术教师) (5人)
27 专技岗十八(中学音乐教师) (4人)
28 专技岗十九(小学音乐教师) (9人)
29 宁河区医院 专技岗1(临床医师19人) 2023年2月13日 http://www.tjwsrc.com;
http://www.tjnh.gov.cn
30 专技岗2(精神医师1人)
31 专技岗3(临床医师3人)
32 专技岗4(医学影像医师1人)
33 专技岗5(医学影像技师1人)
34 专技岗6(药师2人)
35 专技岗7(检验技师1人)
36 专技岗8(检验技师1人)
37 专技岗9(护师2人)
38 专技岗10(助产师2人)
39 专技岗11(会计师1人)
40 管理岗(行政事务管理1人)
41 宁河区中医医院 专技岗1(医学影像师1人)
42 专技岗2(麻醉师1人)
43 专技岗3(口腔医师1人)
44 专技岗4(临床医师、中医师1人)
45 专技岗5(中医师1人)
46 专技岗6(临床医师、中医师1人)
47 专技岗7(临床医师、中医师1人)
48 专技岗8(检验师1人)
49 宁河区中医医院 专技岗9(临床医师、中医师2人) 2023年2月13日 http://www.tjwsrc.com;
http://www.tjnh.gov.cn
50 专技岗10(药师1人)
51 专技岗11(临床医师、中医师1人)
52 专技岗12(临床医师、中医师1人)
53 专技岗13(临床医师、中医师1人)
54 专技岗14(助产师1人)
55 天津市第一殡仪馆 工勤技能岗(遗体火化师1)(6人) 2023年2月15日 http://mz.tj.gov.cn;
http://www.tjtalents.com.cn;
http://www.tjrc.com.cn
56 工勤技能岗(遗体火化师2)(3人)
57 天津市第二殡仪馆 工勤技能岗(遗体火化师1)(3人)
58 工勤技能岗(遗体火化师2)(2人)
59 天津市第三殡仪馆 工勤技能岗(遗体火化师1)(2人)
60 工勤技能岗(遗体火化师2)(2人)
61 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 工勤技能岗(遗体防腐整容师)(1人)
62 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 工勤技能岗(殡仪服务员1)(1人)
63 工勤技能岗(殡仪服务员2)(1人)
64 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专业岗(1个) 2023年2月13日 http://nync.tj.gov.cn;
http://www.tjtalents.com.cn;
http://www.tjrc.com.cn
65 专业岗(1个)
66 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专业岗(1个)
67 专业岗(1个)
68 专业岗(1个)
69 天津市水产研究所 管理岗(1个)
70 专技岗(1个)
71 专技岗(1个)
72 专技岗(1个)
73 专技岗(1个)
74 专技岗(1个)
75 天津市水产研究所 专技岗(1个) 2023年2月13日 http://nync.tj.gov.cn;
http://www.tjtalents.com.cn;
http://www.tjrc.com.cn
76 专技岗(1个)
77 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专技岗(1个) 2023年2月13日 http://nync.tj.gov.cn;
http://www.tjtalents.com.cn;
http://www.tjrc.com.cn
78 专技岗(1个)
79 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 专技岗(1个)
80 天津市水务局综合服务中心 后勤服务科管理岗(后勤服务岗)(1人) 2023年2月13日 http://swj.tj.gov.cn;
http://www.tjrc.com.cn;
http://www.tjtalents.com.cn
81 天津市灌溉排水中心(天津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水土保持科专技岗(水土保持工作岗)(1人)
82 党群科管理岗(组织建设岗)(1人)
83 办公室专技岗(档案管理岗)(1人)
84 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办公室管理岗(信息宣传岗)(1人)
85 纪委办公室管理岗(专职纪检干部岗)(1人)
86 党委办公室管理岗(党务工作岗)(1人)
87 人事科管理岗(人力资源管理岗)(1人)
88 财务科专技岗(财务管理岗)(1人)
89 水管理科专技岗(信息工程管理岗)(1人)
90 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水质监测所专技岗(水环境监测岗)(1人)
91 水文测验所专技岗(水文观测岗)(1人)
92 闸坝管理所专技岗(工程设施观测1岗)(1人)
93 闸坝管理所专技岗(工程设施观测2岗)(1人)
94 淋河管理所专技岗(水文观测岗)(1人)
95 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库区南岸管理所专技岗(工程设施管理岗)(1人) 2023年2月13日 http://swj.tj.gov.cn;
http://www.tjrc.com.cn;
http://www.tjtalents.com.cn
96 库区东岸管理所专技岗(水文管理岗)(1人)
97 前置库管理所专技岗(水环境监测岗)(1人)
98 前置库管理所专技岗(库区管护巡视岗)(1人)
99 白庄子管理所专技岗(库区管护巡视岗)(1人)
100 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纪委办公室专技岗(审计岗)(1人)
101 财务科专技岗(会计岗)(1人)
102 行业管理科专技岗(行业管理岗)(1人)
103 质量与安全监督事务站专技岗(监督管理岗)(1人)
104 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天津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防汛调度科专技岗(防汛调度岗)(2人)
105 供水调度科专技岗(供水调度岗)(2人)
106 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党委办公室管理岗(党建工作岗)(2人)
107 党委办公室管理岗(信息宣传岗)(1人)
108 办公室专技岗(综合管理岗)(1人)
109 人事科专技岗(人力资源管理1岗)(1人)
110 人事科专技岗(人力资源管理2岗)(1人)
111 财务科专技岗(财务管理岗)(1人)
112 规划计划科专技岗(规划计划管理岗)(1人)
113 城市供水管理科专技岗(供水管理1岗)(1人)
114 城市供水管理科专技岗(供水管理2岗)(1人)
115 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二次供水管理科专技岗(供水管理岗)(1人) 2023年2月13日 http://swj.tj.gov.cn;
http://www.tjrc.com.cn;
http://www.tjtalents.com.cn
116 节水计划科专技岗(节约用水管理岗)(2人)
117 测验科专技岗(水文监测规划管理岗)(2人)
118 大港分中心专技岗(水文监测岗)(1人)
119 天津市永定河管理中心(天津市海堤管理中心) 纪委办公室管理岗 (纪检管理岗)(1人)
120 党群科管理岗 (党务管理岗)(1人)
121 人事科专技岗 (人力资源管理岗)(1人)
122 永定新河管理一所专技岗(工程管理岗)(1人)
123 永定新河管理三所专技岗(工程管理岗)(1人)
124 永定新河防潮闸管理所专技岗(运行管理岗)(1人)
125 海堤管理所专技岗 (防潮管理岗) (1人)
126 天津市海河 管理中心 二道闸管理所专技岗(闸站河道管理岗)(1人)
127 天津市大清河管理中心(天津市北大港水库管理中心)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管理岗(新闻宣传岗)(1人)
128 财务科专技岗(会计岗)(1人)
129 独流减河管理所专技岗(泵站运行与管理岗)(1人)
130 子牙河管理所专技岗(工程管理岗)(1人)
131 天津市引滦工程隧洞管理中心 财务科专技岗(财务管理岗)(1人)
132 党群科专技岗(综合管理岗)(1人)
133 天津市引滦工程黎河管理中心 办公室专技岗(文档管理岗)(1人)
134 党群科专技岗(人力资源管理岗)(1人)
135 天津市引滦工程黎河管理中心 财务科专技岗(出纳岗)(1人) 2023年2月13日 http://swj.tj.gov.cn;
http://www.tjrc.com.cn;
http://www.tjtalents.com.cn
136 水管理科专技岗(法治宣传岗)(1人)
137 前毛庄水文(河道管理)站专技岗(水文测验岗)(1人)
138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纪委办公室管理岗(纪检监察岗)(1人)
139 基层所站专技岗(泵站维修养护1岗)(2人)
140 基层所站专技岗(泵站维修养护2岗)(2人)
141 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 财务科专技岗(出纳岗)(1人)
142 信息化研究所专技岗(智慧水务研究岗)(1人)
143 党委办公室管理岗(党务宣传岗)(1人)
144 天津市河长制事务中心 管理科专技岗(规划管理岗)(1人)
145 综合办公室管理岗(文字综合岗)(1人)
146 天津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执法六支队专技岗(执法岗)(1人)
147 执法三支队专技岗(执法岗)(1人)
148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思政教师(2人) 2023年2月13日 http://jy.tj.gov.cn;
http://renshi.tjmc.edu.cn/
149 辅导员岗位1(2人)
150 辅导员岗位2(2人)
151 管理岗位(2人)
152 天津市新华中学 物理教师(1人) 2023年2月16日 http://jy.tj.gov.cn/;
http://xhzx.tj.edu.cn/
153 化学教师(1人)
154 数学教师(1人)
155 思想政治教师(1人)
156 音乐教师(1人)
157 体育与健康教师(1人)
158 图书馆员(1人)
159 天津市西青医院 管理岗1(党务)(1人) 2023年2月13日 www.tjrc.com.cn;
https://www.tjtalents.com.cn;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wsjkwyh/fdzdgk/zkly/;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rlsbj/fdzdgk/zkly/
160 管理岗2(党务)(2人)
161 管理岗3(经管工作)(1人)
162 管理岗4(纪检工作)(1人)
163 管理岗5(投诉受理)(1人)
164 专技岗1(医疗统计)(1人)
165 专技岗2(计算机网络)(1人)
166 专技岗3(护理)(1人)
167 专技岗4(护理)(1人)
168 专技岗5(护理)(1人)
169 专技岗6(护理)(1人)
170 专技岗7(护理)(1人)
171 专技岗8(护理)(1人)
172 专技岗9(护理)(2人)
173 专技岗10(护理)(7人)
174 专技岗11(护理)(3人)
175 专技岗12(临床)(1人)
176 专技岗13(临床)(1人)
177 专技岗14(医学检验)(2人)
178 专技岗15(医学检验)(2人)
179 专技岗16(影像技师)(2人)
180 专技岗17(临床)(1人)
181 专技岗18(临床)(1人)
182 专技岗19(临床)(1人)
183 专技岗20(临床)(1人)
184 专技岗21(临床)(1人)
185 专技岗22(临床)(1人)
186 专技岗23(临床)(1人)
187 专技岗24(临床)(1人)
188 专技岗25(临床)(2人)
189 专技岗26(护理)(1人)
   
   
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202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64人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精神,经提请市人社局核准,现就我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64名,其中中职教师1名,中学教师5名,小学教师50名(城区35农村15),农村幼儿园教师8名。具体岗位、数量、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1、2。

  二、招聘对象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面向连城籍生源的2023届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

  (五)符合年龄要求。1.本科及以下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以后出生);2.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3.在连城县域内的中小学和公民办幼儿园连续任教满1年(2022年3月23日前入职)且仍在岗的临聘人员,报考在岗任教学段的教师岗位时,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7年3月以后出生);4.驻莲部队随军家属报考各学段教师岗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7年3月以后出生)。

  (六)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学科相同或相近。研究生学历应聘者不作专业要求。在连城县域内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2023年度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应聘者,在报考小学岗位时不作专业要求。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体检要求。

  (八)不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正式在职人员符合人事管理规定。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应聘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十)不接受下列人员应聘申请: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龙岩市在编教师;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一)“龙岩市补充范围”指:1.2023年3月23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范围内;2.2023年3月23日前持有龙岩市范围内居住证;3.龙岩市内高校毕业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毕业的龙岩生源。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报,应聘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网报名,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

  (二)笔试

  1.笔试对象。本次应聘人员(含连城籍生源的2023届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均应参加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

  2.笔试时地。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全省统一时间。地点由省统一指定。

  3.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达笔试总分的50%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方具备聘用资格。

  4.笔试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且考核合格,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此次报考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加分按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累加。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简历栏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及时间,且须在2023年5月19日前如实填写“加分申请表”(表样见附件3),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文件依据和证明材料,扫描到同一文件夹后压缩打包(邮件及附件名:应聘学校+应聘学科+姓名)发送至邮箱:lcxjyjjszp@163.com;也可自行将上述材料现场提交到连城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视为放弃。复审时再提交原件和1份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应聘者的证明材料包含《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其中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三)复审

  凡经过网上报名参加省统一考试且确定为面试对象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复审),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1)网络报名登记表1份(网络报名审核通过后打印);(2)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可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3)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报考中学和城区小学岗位须具备,可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如入围人选中持有学位证书人选不足,则从无学位人选中调剂);(4)就业推荐表原件;(5)学业成绩表原件及1份复印件;(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可先提供正在办理的有效证明材料,证件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7)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8)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9)户口簿原件及1份复印件(报考幼儿园岗位须提供)。

  2.非应届毕业生:(1)网络报名登记表1份(网络报名审核通过后打印);(2)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3)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报考中学和城区小学岗位须提供。如入围人选中持有学位证书人选不足,则从无学位人选中调剂);(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可先提供正在办理的有效证明材料,证件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6)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7)户口簿原件及1份复印件(报考幼儿园岗位须提供);(8)报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且年龄放宽到35周岁的人员,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相应提供所在中学或中心小学或县直属校或独立园出具的报考者在县域内中学或小学或公民办幼儿园在岗连续任教1年或以上证明,及2023年3月23日以前报考者至少1年的工资发放名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中学或中心小学或县直属校或独立园公章,由经办人和校长园长手写签名确认),或2023年3月23日以前所任教中学或小学或幼儿园向报考者发放至少1年工资的银行流水清单。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所有岗位均需面试,参加笔试并经现场资格确认者为面试对象,按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笔试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的,一并列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2.面试成绩。设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人数多于招聘数时,合格线为60分。成绩合格者方具备聘用资格。

  3.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计分

  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过程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根据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岗位招聘数量1: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人选。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入围人选名单在“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入围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政审,应聘者须填报《连城县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考察表》(表样另行提供),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签署意见后上交。政审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聘用

  体检及政审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另行通知),由连城县教师服务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入编等手续,并安排在相关学校任教。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首次聘用时间为5年(含试用期),聘期内原则上不得流动。

  五、待遇保障

  新聘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连城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享受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相同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教师同时符合连城县教育人才引进条件的,在我县本年度教育人才引进可用指标范围内认定为引进人才,并给予享受人才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第一轮(本轮)报名办法和第二轮补充招聘。本轮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本县1个岗位。第一轮招聘结束后,空缺岗位将进行第二轮补充招聘。已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且第一轮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参加本县的第二轮补充招聘。补充招聘按第一轮招聘程序进行,具体事项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公费师范生须参加招聘考试。连城籍生源的2023届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须报考本次招聘“专项岗位”,并参加本县新任教师统一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岗,安排在本县学校任教。如公费生未按规定应试或达不到聘用条件,所形成的空岗名额转入普通岗位统筹使用。

  (三)应聘对象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35号令)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应聘对象应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因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五)应聘对象应关注信息发布渠道。有关通知、公示将在龙岩市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jlylc.gov.cn)公告,应聘者应及时关注。

  (六)应聘咨询电话:连城县教育局人事股0597-8930155(马老师)。

  七、本公告内容由连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连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中学)

     2.连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小学幼儿园)

     3.连城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城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3日

附件下载

天津市和平区2023第一中学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23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始建于1947年的天津一中,是一所朴实敬德、人才辈出的全国知名学府,全国首批示范性高中、市教委直属重点完全中学。拥有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天津市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学员、天津市学科领航教师、市区级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近百人。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按照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每一个学生的需求与发展创设优质环境,使之逐步形成可持续成功与恒久幸福人生的重要品质”为办学理念,以“高尚的品德、健康的身心、出色的能力、服务的精神”为培养目标,以“礼貌、诚实、感恩、爱心、责任、自尊、自强、乐群、善学、尚新”为育人内容,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居全市前列。我们按照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创设优质的环境,为人才持续成功和恒久幸福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3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23年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人员9名,其中数学教师、语文教师、生物教师、历史教师、思政教师各1人,物理教师2人,会计1人,校医1人。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目录执行)和工作技能;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考期限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2023年天津市第一中学招聘计划》(附件一)。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2023年3月1日-3月11日)

    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tjyz.tj.edu.cn)、官方微信   公众号及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2023年3月12日9:00-3月20日17: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有关链接报名。其中教育经历应从高中起如实填写。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审核与缴费

   通过网上进行审核(2023年3月13日9:00-3月21日17:00)。

   网上缴费(2023年3月14日9:00-3月22日17:00)。

   应聘人员需保证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信息虚假有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系统确认并交费。报名确认截止后,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5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与资格面审

   1、笔试:(2023年3月26日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考试时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测试和综合测试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两科总分均为百分制,笔试总成绩按专业与综合两科测试得分8:2的比例汇总得出,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会计和校医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两科总分均为百分制,笔试总成绩按专业与综合两科测试得分8:2的比例汇总得出,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tjyz.tj.edu.cn)公布。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初步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

   ①身份证;

   ②教师资格证;

   ③2023届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以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个人承诺书;

   ④本科及以上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或天津市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本科及以上阶段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生源地,政治面貌,所学专业名称,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或预计毕业时间等);

   ⑤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⑥个人简历及简历中涉及到的各类证书。

   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的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详见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tjyz.tj.edu.cn)。

   教师岗位面试包括两部分:模拟授课和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考生须进行现场模拟授课并回答综合素质的相关问题,由考官根据模拟授课和现场答辩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

   会计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

   校医岗位面试分为答辩和实际操作两部分。一是答辩,考生依据考官现场命题作答;二是实际操作,考生就考题进行现场实际操作。面试成绩由答辩、实际操作合计100分,60分为及格线。

   4、计分:面试超过及格线(60分)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一位小数点。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总成绩在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tjyz.tj.edu.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学校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综合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遇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学校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综合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

   (七)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校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拟聘人员须携带学校通知要求的材料按照学校要求时间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九)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聘用手续完成后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校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委网站、天津一中官方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143889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391126

 

   2023年天津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

天津市第一中学

2023年3月1日

江苏2023年丹阳市教育局赴扬州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丹阳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丹阳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4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23日至2005年3月23日之间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专业请参照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2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周四)9:00-15:00;

  报名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N101宣讲教室。

  (二)报名材料及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丹阳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免交报名费。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给本人。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

  4.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4)。

  (三)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初试、面试、笔试三种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20人,考生须先参加初试,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未超过(含)20人,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演讲与沟通能力,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初试采取百分制,各岗位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20名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初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初试时间初定2023年3月25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初试准考证。

  初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初试结束后通过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n)公布。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测试考生综合素质,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不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达不到3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选。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3月25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公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者直接淘汰。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3月26日(周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公布。

  (四)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面试70%、笔试30%的比例合成计算(各项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考试工作结束3日内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n)发布总成绩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007、008、009、010、011、012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和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选岗结束后,在入围名单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由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完成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     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     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凡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县管校聘”的模式,所有人员须服从丹阳市教育局调配安排。聘用考生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新录用教师须在丹阳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一)招聘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我市《大学生“聚丹”计划》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提额、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公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511-86524609(丹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报名和咨询电话:0511-86569166,手机18361417550,徐老师;0511-86569010,手机15862969366 邱老师。(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

  七、本公告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表(扬大).xls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扬大).xlsx

  附件3:报名表.doc

  附件4:未就业承诺书.docx

 丹阳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5日

江苏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50名,本次招聘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4日至2005年3月29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地市级名教师等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省特级教师及以上称号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3月24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具备《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五)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符合下列优秀条件的人员,报考211-249岗位,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须具有相应学位)。优秀条件为获得下列其中一项称号或奖励:①优秀毕业生;②国家奖学金或校级综合一等奖学金;③全国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④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

  (六)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3年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218、223、225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3年9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照片上传通过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报名管理平台(http://www.wxedu.net/zpbm/)”(以下简称“招聘管理平台”)上按岗位要求和相关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网上报名、资料上传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至3月29日,开放时段为当天09:00—17: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应确保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上传应聘材料、未确认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招聘管理平台上还应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

  ⑴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上传: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网签的可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研究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③《未就业承诺书》(样张在招聘管理平台下载)。

  ⑵归国留学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承诺书(样张在招聘管理平台下载)。

  ⑶其他应聘人员上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书。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上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应承诺书(样张在招聘管理平台下载)。

  4.其他证明材料:2023年毕业生提供在高校学习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提供从教以来所获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职称证书、班主任工作证明等材料。

  (二)报名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核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所需上传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扫描(或拍照)。为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主管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3月30日。

  3.应聘人员在确认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材料完毕24小时后,可到招聘管理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在作出初审结论后24小时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受理时间为09:00—17:00,联系电话:0512-65280959。

  4.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100元/人。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3月31日09:00至4月1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4月3日13:00-16: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不予退费。

  3.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1.进入笔试人员,初定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期间(开放时段为当天09:00—22:00),登陆招聘管理平台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4月8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5.笔试成绩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信息在招聘管理平台公告,应聘人员可自行上网查阅。

  (二)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取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验审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招聘管理平台(http://www.wxedu.net/zpbm/)另行公布。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专业面试,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讲。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试讲分与专业技能测试分各占50%。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及管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其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吴中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报到等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至吴中区教育局档案室。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http://www.wxedu.net/)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相关部门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因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以及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须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0337。

  七、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356583、67081181。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00-17:00。

 

  附件:《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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