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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规定及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制、职位余缺和用人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8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一)
(四)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3年9月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现已由蒲江县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职位和人数
详见附件《蒲江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2月21日—3月4日23:59。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报名。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选择职位: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报考职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已取得何种教师资格证。
3.资格初审:本次考试由蒲江县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13年3月5日23:59。
4.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缴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缴费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6日23:59。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者于2013年3月13日至15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要求
(1)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蒲江县外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3)报考者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50: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13年3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3.笔试成绩计算: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30%、《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占70%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两科折合后成绩和加分)按50%计入总成绩。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0%+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70%+政策加分)×50%计入总成绩。符合加分规定的,按政策加分。
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由国家、省、市组织选派服务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在2013年3月15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区(市)县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考核合格、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等)。待报名成功后,于2013年3月15日下午17∶30前送交至蒲江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查审核,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开考比例: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4方能开考;确属紧缺专业的,经县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到1:2;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取消或调减招聘职位。取消或调减职位情况于2013年3月7日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和蒲江教育网(www.pjxjy.com)公布。已缴费但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13年3月8日12:00前转报符合条件的其它招聘职位,也可于2013年3月14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退还本人所缴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于2013年3月27日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和蒲江教育网(www.pjxjy.com)公布。
7.查分申请: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2013年3月28日17:00前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蒲江县人社局申请查分。
8.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3年4月3日在蒲江公众信息网和蒲江教育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13年4月10日-11日8:30-18:00
2.复审地点:蒲江县教育局人事科
3.复审方式:资格复审时须提供:①本人《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③《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④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⑤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团委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⑥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职位空额,按各职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考生于2013年4月15日-16日进行资格复审。
4.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采取面试、试讲方式进行;艺体专业教师职位和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职位采取面试、试讲和技能考核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开考比例: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原则上按1:4的比例(紧缺专业1:2)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5.总成绩公布:2013年4月22日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和蒲江教育网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再相同的,按《教育基础知识》成绩排序。
(一)体检在蒲江县招聘事业人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体检合格的,由蒲江县招聘事业人员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和蒲江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如系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二)拟聘人员如系201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职位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8550355
蒲江县教育局(028)88551073、88551015
监督电话:蒲江县纪委(监察局)(028)88522215

附件:《蒲江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蒲江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务问答》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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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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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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