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江苏省建湖县部分中学提前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建湖县部分中学提前招聘教师简章

  建湖县位于江苏省东部沿海开放地带,经济发达,交通便利,是全国文明县城、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建湖县自古人文荟萃,是南宋左丞相陆秀夫、现代著名外交家乔冠华的故乡。建湖历来有尊师重教的良好传统,是远近闻名的江苏省基础教育先进县、师资队伍建设先进县、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县。现经编制部门批准,在全国201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中招录16名教师(事业编制)。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单 位 学 科 人数 相关
要求
报 名 条 件 备 注
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 中文 1 研究生优先 南师大、苏大、华师大等“211工程”院校的一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3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研究生(院校不限)为相关专业2013年应届毕业生。 本科毕业生上岗前必须获得相应的教师职业资格证书。
英语 1
政治 1
地理 1
通用技术 1
江苏省上冈高级中学 中文 2
数学 3
外语 2
物理 1
建湖县
实验初中
教育集团
历史 1
地理 1
生物 1

二、招聘办法
1.报名。网上预报名: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毕业生于2013年3月3日前,填写报名表,并发至邮箱jsjhqjs@163.com现场报名确认: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毕业生于2013年3月8日上午7:00前,到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一楼会议室报名、资审并填写志愿表。
2.资格审查。毕业生应提供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或学位证明、英语等级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应聘普教类的须达四级以上)、已经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能够提供的证明学历、能力、资历等方面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县纪委、人社局、编办、教育局会同招聘学校现场对报名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考核。资审合格毕业生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毕业生自我介绍;专业答疑;课堂设计;话题演讲。
4.择优聘用。根据本人志愿,综合面试考核成绩,在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中严格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并履行相关手续。
整个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全程监督,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和招聘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联系人:钱金森 联系电话:0515-86232117 18012539909
附件:
1.建湖县部分学校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
2.招聘学校情况简介
建 湖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建湖县部分学校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籍贯  
所在学校   所学
专业
  学位   学历  
党团员   英语
等级
  身份
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
电话
 
电子邮箱   担任学生
干部情况
 
兴趣爱好和特长  
获得过何种奖励
 
报考学校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报考学科  
   
                               

面试考核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英语四级以上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学历或学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招聘学校情况简介
一、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
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的前身是建湖县中学,创建于1925年,八十四年的办学历程是教师奉献诚心爱心、学生成长成才的过程,更是建湖高中为国家输送栋梁、为社会造就骨干的过程。学校现有全日制教学班72个,在校学生5000多人,教职工340人,其中教师317人。学校是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国家级教科研实验基地,省首批重点中学、省首批四星级高中,学校先后被表彰为省“文明单位”、省“绿色学校”、省“文明学校”、省“价格诚信单位”,市“文明单位”、市“和谐校园”、市“安全文明学校”等。学校党、团、工会组织也多次受到各级表彰,党委被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团委被授予省“红旗团委”、工会被授予市“模范职工之家”。这些成绩的取得,既得益于各方的关怀、鼓励和支持,更是全体建湖高中人高扬科学发展旗帜,推动学校和谐进步发展的结果。
○校园建设迈大步。校园占地161亩、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是一座现代化、园林化、特色化的新校园。各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齐全,装备了11个理化生实验室、72个多媒体教室、4个微机教室、1个现代化教育设备控制中心,建有现代化的塑胶标准运动场、建成与因特网相连的高速校园网,并在每个班级配置了微机和多媒体投影仪,安装了空调,宽带网接通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实现了教学资源信息化、教学过程现代化和办公设备数字化,为教育科研的深层次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校园环境幽雅,风景秀丽,景色宜人,文化气氛浓郁。这里已成为水乡建湖一道亮丽的风景,成为莘莘学子求知的乐园。
○师资队伍上层次。学校已具有一支全市最为稳定的骨干教师队伍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144人,一级教师70人,县市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64人,获省级以上综合表彰的有20多人次。近两年,先后有30多位教师在省级和市级教学竞赛中获奖。学校还围绕新课程改革,使全校教师逐步确立全新的教学理念,把握住课改方向,提高教师驾驭新教材的能力。目前,一支爱岗敬业、素质全面的优秀教师队伍亦已形成。
○教育管理谱新章。学校在促进人的发展的教育理念指导下,提出了“严抓细管,互动发展”的办学思路,采取全员参与的人本管理模式、自我教育的主体德育模式、师生互动的合作教学模式,大大推进了教育现代化的进程。在德育管理上,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网络,实行全员育人;在教学管理上,形成了学校、处室、年级部层级管理体系,既条块结合、又交叉管理,教学常规督查制、课前研讨制、日抽课制、周抽考制已形成我校教学管理的特色;在后勤管理上,实行岗位责任制,实绩考核制。我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多次在市县教育工作会议上交流。
○教学质量攀新高。学校坚定不移地走“质量立校、质量立人”之路,每位教师都能把“质量在我心中,质量在我手中,质量与我同在”作为座右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高考升学率始终保持在盐城市前列,本科达线率达70%,本科录取率达95%以上;学校培养的学生连续多年以高考总分第一名的成绩夺得县高考状元,多名学生升入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升造。2008年高考再创新高,达本一文考线330分以上485人,本二文考300分以上1092人,过双B804人;小专业达本科线59人;万人口本科升学率全市第一;李欣同学特征分401,排列全省第21名,该生与苏丹同学分别被清华、北大录取。在省级学科竞赛中,每年有近100多人次获奖,2008年有三位同学在全国化学、生物奥赛中荣获一等奖,真正体现了 “发展学生智慧,发挥学生潜能”的办学特色。今年高二年级学业水平测试(小高考)再传捷报,4A数居全市同类学校上游,万人口4A占有率居全市高中之首;单A数2857个,获A加分数2993分,居全市四星级高中第三;全县4A共209人,我校为136人,占全县65%;各学科A率、各学科合格率、总合格率均列全县第一。
目前,“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已成为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的方向;“打造一流精品学校”已成为全体建湖高中人不懈的追求。
二、江苏省上冈高级中学
江苏省上冈高级中学创办于1931年。1980年被定为省首批办好的95所重点中学之一;1984年被列为省12所大改试点学校之一,被誉为全省教育界“四大名旦两朵花”之一;1994年被省正式确认为省合格重点中学;2000年被命名为省模范学校;2002年被确认为国家级示范高中;2003年晋升为省高级中学,同年12月被批准为江苏省首批四星级高中。
学校现占地160亩,人文化、数字化、现代化的校园是莘莘学子读书成才的胜境。教学区内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环境优雅,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全校所有教师均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所有教室都装备了多媒体教学设备,建成了先进的校园网。学校现有85个班级,近6000名师生员工。其中特级教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获市县表彰的教师达130余人;市、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42人;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1人,中、高级教师194人;教职工在各类报刊发表论文1000余篇,出版教育教学著作60多部。
学校坚持走名牌强校、科研兴校、特色彰校、内涵发展之路。以“低起点、高质量”为显著标志,高考质量飞跃发展,被誉为“冈中教育现象”。近年来,先后培养了成宏伟等一批北大、清华名生,全国英语能力大赛特等奖获得者陶扬,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发明一等奖获得者王筠,高考生地类省状元吴双双等优秀学生,全国和省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上百名。因办学效益显著,学校先后获得20多项国家、省级奖励,被赞誉为“农村中学的好典型”和“农家子弟成才的摇篮”。
沐浴着教育改革的春风,在校长、党委书记、特级教师肖秉林教授的带领下,全校师生员工正同心同德,锐意进取,为把江苏省上冈高级中学雕琢成建湖教育的“东方明珠”和省五星级高中而努力奋斗。
三、建湖县实验初级中学教育集团
建湖县实验初级中学教育集团座落在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城,创办于2000年8月,前身为省首批模范学校——建湖县中学的初中部,公办性质,2008年组建教育集团,现拥有城南、汇文、开发区三大校区,主要实施全日制初中教育,计124个班、7020名学生,教职员工457名,其中,省特级教师1名,市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教师、教坛新秀72名。各校区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班班均为多媒体教室,拥有两套多媒体课堂教学实录系统,均建有塑胶运动场。集团以“教育就是服务”为办学理念,积极实施“依法治教、管理强校、科研兴校”方略,形成了“自主教育”特色,教育教学质量居全市前列,先后荣获省教育现代化示范初中、省德育先进学校、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73项荣誉奖牌。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