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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县学校新教师2013年公开招考办法-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绍兴县学校新教师2013年公开招考办法

 2013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公开招考办法

 
  为深入推进教体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县委办〔2013〕9号《绍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流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和教育系统的实际需求,经与县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共同研究,现将2013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公开招考办法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向农村学校适度倾斜的原则;坚持提高本县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考,吸引优秀人才从教,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聘要求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三)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考条件中不限定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职业高中专业课和实训指导教师可放宽至录用后二年内取得,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招聘数量及学科
总招聘数量250人,全国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已招聘52人(高中招聘27人、职高3人、初中12人、小学4人、幼教6人),还需再招聘198人(含免费师范生5人),大致计划如下:
1、普高(计划招23人):物理、化学、历史、信息、音乐、体育、心理辅导、通用技术、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生物实验员。
2、职高(计划招28人):
数控技术应用(机械工程)、建筑(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汽车工程(汽修)、纺织品设计、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园林(植物学)、国际贸易、楼宇智能化、影视动漫、舞蹈、室内设计、电子商务、市政工程、信息、体育。
实训指导教师:汽修、烹饪(烹饪工艺)。
3、初中(计划招16人):社会、信息、体育、心理。
4、小学(计划招92人,其中山区及偏远小学男教师特需岗位15名):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特殊教育。
5、幼儿教育(计划招39人,其中城区幼儿园男教师特需岗位 5人)。
具体各段及学科人数还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和报名情况进行调节。
四、招聘对象条件
(一)应聘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心理辅导教师:
1、列入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生(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或浙江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生(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户籍不限;
2、浙江省生源,列入“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3、绍兴市生源,列入浙江省高校招生当年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4、绍兴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或已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应聘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
1、 浙江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应聘职业高中实训指导教师:
浙江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专科毕业生应获得浙江省技能大赛(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总工会等部门两家以上联合组织)二等奖及以上荣誉,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应聘初中文化课:
1、浙江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列入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2、绍兴市生源,列入浙江省高校招生当年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3、绍兴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小教专业除外)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五)应聘小学文化课教师:
1、浙江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列入浙江省高校招生当年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2、绍兴县生源,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师范类相应专业大专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六)应聘幼儿园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2、浙江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学前教育专业大专毕业生以及列入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本科毕业生;
3、绍兴县生源,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大专、本科毕业生。
五、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分网上报名(绍兴县教育体育网www.sxxjytyj.gov.cn)和现场确认两步。网上报名在2013年2月25日–3月2日;现场确认需本人自报,不得代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绍兴县教育体育网上公告。现场报名时缴纳参加笔试相关费用(按省自考标准收费)。
(2)资格审核:毕业生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携带:①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②“招聘对象条件”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籍和居住地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的证明;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③附加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④《2013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招考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填写后贴上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
毕业生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须签订遵守招考规则承诺书。
(3)岗位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可根据自己的志愿报考具体的一个专业岗位(个别特殊学历专业与招聘岗位不符时,可按相近专业填报),考生所报考的岗位一经现场资格审定和确认,不得更改。每个岗位报名数原则上不低于1︰3(录用岗位数︰应聘考试人数),若应聘人数低于1︰3的,则该岗位录用数适当调减到其他紧缺岗位,紧缺岗位应聘数较少时,比例可适当降低。
(4)由于学前教育、山区及偏远学校教育管理的需要,设立学前教育男教师特需岗位5名,设立山区及偏远小学男教师特需岗位15名。符合条件的男性招聘对象可自愿报名或自愿选择兼报。
2、考试及分值设置:
(1)笔试。笔试设置两块内容:一是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及新课程理念等,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试卷测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报考职校教师、音体美专业教师按40%计入总成绩;报考幼教的教师按30%计入总成绩);二是对应学科专业知识(报考职校教师、音体美专业教师测试专业技能,其余的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试卷测试,幼儿教师加试专业技能,具体方案在绍兴县教育体育网另行公布),每科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报考职校教师、音体美专业教师按60%计入总成绩;报考幼教的教师专业知识按30%、专业技能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为浙江省2013年上半年自考时间即2013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各学科考试说明等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
(2)面试。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平均每科原始成绩必须在省定合格线以上,否则不得列为面试对象),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岗位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着重考察教师专业素质情况(专业理论素养、语言表达水平、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3)附加分。①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加2分;②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0.5分;③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加2分,校级一等(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加1分;④列入国家“985”工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加1分,硕士研究生加2分,博士研究生加3分(研究生获奖可从本科算起),应聘职校实训指导教师获全国技能大赛(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两家以上联合组织)前三名者分别加3分、2分、1分;⑤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本科毕业报考幼儿教师者,加1分;⑥孤儿或低保户子女(由民政部门提供证明)加2分。每项中的荣誉不重复计分,靠高计。
附加分截止时间规定:除“省优秀毕业生”的时间可适当延迟(以浙江省教育厅发文时间为最后截止期)以外,其它各项附加分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确认的最后日。
附加分确定前在绍兴县教育体育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计入最后总分。
3、体检、考察与录用:
(1)对象确定。先根据考生的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100分+面试50分+附加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后按招考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面试原始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否则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再在报考(含兼报)山区及偏远等学校男教师特需岗位、报考学前教育男教师特需岗位的所有对象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后按招考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所有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人员在绍兴县教育体育网上公示。
(2)体检。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并将参加笔试与面试时的表现列入考察内容。
(4)录用。
①对考察与体检均合格的应聘对象作为2013年绍兴县新教师录用。2013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历届毕业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见习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取得正式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②根据绍兴县委[2007]71号和绍县人[2008]58号文件精神及教师余缺和交流情况择岗分配,具体择岗学科与学校另行公布。
③自主择岗分二批:第一批面向全国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考录用对象(原则上安排在城区相应学校);第二批其他录用考生(山区及偏远小学男教师特需岗位、学前教育男教师特需岗位单独择岗):录用对象根据推出的学校及学科岗位,依据招考的综合成绩排名次序先后自主择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序为准)。
④对在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发生的缺额人员,在面试合格对象中按招考相应学科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择岗时出现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免费师范生根据国家规定录用,但必须报名参加小学或学前教育相应学科的考试,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参加统一择岗录取。
六、招聘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新教师招考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和影响面大的工作,关系到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体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招考工作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教体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考工作。
2、 严格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各学校要统一思想,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规范顺畅。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参与,加强政策宣传,加强对招考工作的及时报道,切实做到规范公开透明。
3、严肃纪律。成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整个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教育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84126632  84131531
咨询电话:85686956
                 

                                    绍兴县教育体育局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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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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