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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县学校新教师2013年公开招考办法-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绍兴县学校新教师2013年公开招考办法

 2013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公开招考办法

 
  为深入推进教体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县委办〔2013〕9号《绍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流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和教育系统的实际需求,经与县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共同研究,现将2013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公开招考办法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向农村学校适度倾斜的原则;坚持提高本县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考,吸引优秀人才从教,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聘要求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三)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考条件中不限定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职业高中专业课和实训指导教师可放宽至录用后二年内取得,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招聘数量及学科
总招聘数量250人,全国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已招聘52人(高中招聘27人、职高3人、初中12人、小学4人、幼教6人),还需再招聘198人(含免费师范生5人),大致计划如下:
1、普高(计划招23人):物理、化学、历史、信息、音乐、体育、心理辅导、通用技术、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生物实验员。
2、职高(计划招28人):
数控技术应用(机械工程)、建筑(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汽车工程(汽修)、纺织品设计、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园林(植物学)、国际贸易、楼宇智能化、影视动漫、舞蹈、室内设计、电子商务、市政工程、信息、体育。
实训指导教师:汽修、烹饪(烹饪工艺)。
3、初中(计划招16人):社会、信息、体育、心理。
4、小学(计划招92人,其中山区及偏远小学男教师特需岗位15名):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特殊教育。
5、幼儿教育(计划招39人,其中城区幼儿园男教师特需岗位 5人)。
具体各段及学科人数还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和报名情况进行调节。
四、招聘对象条件
(一)应聘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心理辅导教师:
1、列入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生(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或浙江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生(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户籍不限;
2、浙江省生源,列入“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3、绍兴市生源,列入浙江省高校招生当年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4、绍兴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或已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应聘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
1、 浙江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应聘职业高中实训指导教师:
浙江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专科毕业生应获得浙江省技能大赛(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总工会等部门两家以上联合组织)二等奖及以上荣誉,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应聘初中文化课:
1、浙江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列入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2、绍兴市生源,列入浙江省高校招生当年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3、绍兴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小教专业除外)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五)应聘小学文化课教师
1、浙江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列入浙江省高校招生当年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2、绍兴县生源,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师范类相应专业大专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六)应聘幼儿园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2、浙江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学前教育专业大专毕业生以及列入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本科毕业生;
3、绍兴县生源,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和2013届大专、本科毕业生。
五、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分网上报名(绍兴县教育体育网www.sxxjytyj.gov.cn)和现场确认两步。网上报名在2013年2月25日–3月2日;现场确认需本人自报,不得代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绍兴县教育体育网上公告。现场报名时缴纳参加笔试相关费用(按省自考标准收费)。
(2)资格审核:毕业生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携带:①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②“招聘对象条件”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籍和居住地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的证明;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③附加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④《2013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招考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填写后贴上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
毕业生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须签订遵守招考规则承诺书。
(3)岗位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可根据自己的志愿报考具体的一个专业岗位(个别特殊学历专业与招聘岗位不符时,可按相近专业填报),考生所报考的岗位一经现场资格审定和确认,不得更改。每个岗位报名数原则上不低于1︰3(录用岗位数︰应聘考试人数),若应聘人数低于1︰3的,则该岗位录用数适当调减到其他紧缺岗位,紧缺岗位应聘数较少时,比例可适当降低。
(4)由于学前教育、山区及偏远学校教育管理的需要,设立学前教育男教师特需岗位5名,设立山区及偏远小学男教师特需岗位15名。符合条件的男性招聘对象可自愿报名或自愿选择兼报。
2考试及分值设置:
(1)笔试。笔试设置两块内容:一是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及新课程理念等,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试卷测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报考职校教师、音体美专业教师按40%计入总成绩;报考幼教的教师按30%计入总成绩);二是对应学科专业知识(报考职校教师、音体美专业教师测试专业技能,其余的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试卷测试,幼儿教师加试专业技能,具体方案在绍兴县教育体育网另行公布),每科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报考职校教师、音体美专业教师按60%计入总成绩;报考幼教的教师专业知识按30%、专业技能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为浙江省2013年上半年自考时间即2013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各学科考试说明等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
(2)面试。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平均每科原始成绩必须在省定合格线以上,否则不得列为面试对象),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岗位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着重考察教师专业素质情况(专业理论素养、语言表达水平、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3)附加分。①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加2分;②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0.5分;③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加2分,校级一等(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加1分;④列入国家“985”工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加1分,硕士研究生加2分,博士研究生加3分(研究生获奖可从本科算起),应聘职校实训指导教师获全国技能大赛(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两家以上联合组织)前三名者分别加3分、2分、1分;⑤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本科毕业报考幼儿教师者,加1分;⑥孤儿或低保户子女(由民政部门提供证明)加2分。每项中的荣誉不重复计分,靠高计。
附加分截止时间规定:除“省优秀毕业生”的时间可适当延迟(以浙江省教育厅发文时间为最后截止期)以外,其它各项附加分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确认的最后日。
附加分确定前在绍兴县教育体育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计入最后总分。
3、体检、考察与录用:
(1)对象确定。先根据考生的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100分+面试50分+附加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后按招考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面试原始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否则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再在报考(含兼报)山区及偏远等学校男教师特需岗位、报考学前教育男教师特需岗位的所有对象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后按招考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所有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人员在绍兴县教育体育网上公示。
(2)体检。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并将参加笔试与面试时的表现列入考察内容。
(4)录用。
①对考察与体检均合格的应聘对象作为2013年绍兴县新教师录用。2013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历届毕业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见习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取得正式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②根据绍兴县委[2007]71号和绍县人[2008]58号文件精神及教师余缺和交流情况择岗分配,具体择岗学科与学校另行公布。
③自主择岗分二批:第一批面向全国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考录用对象(原则上安排在城区相应学校);第二批其他录用考生(山区及偏远小学男教师特需岗位、学前教育男教师特需岗位单独择岗):录用对象根据推出的学校及学科岗位,依据招考的综合成绩排名次序先后自主择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序为准)。
④对在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发生的缺额人员,在面试合格对象中按招考相应学科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择岗时出现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免费师范生根据国家规定录用,但必须报名参加小学或学前教育相应学科的考试,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参加统一择岗录取。
六、招聘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新教师招考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和影响面大的工作,关系到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体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招考工作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教体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考工作。
2 严格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各学校要统一思想,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规范顺畅。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参与,加强政策宣传,加强对招考工作的及时报道,切实做到规范公开透明。
3、严肃纪律。成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整个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教育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84126632  84131531
咨询电话:85686956
                 

                                    绍兴县教育体育局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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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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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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