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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2014年考调城区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2014年考调城区教师简章

内江市东兴区2014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简章

  根据学校教育发展需要,经区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国公开考调教师到东兴区城区学校任教。现将考调简章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范围及岗位人数
  1、考调对象范围:政府举办的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东兴区内学校教师须为2009年6月3日以前纳入东兴区学校机构编制管理的在编在职教师;东兴区外学校教师须为2011年6月3日以前纳入学校机构编制管理的在编在职教师)。
  2、考调学校及岗位人数:共50名,其中内江市东兴初级中学校22名,内江市第十三小学校16名,内江市东兴区外国语小学校6名,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小学校6名。考调岗位按《内江市东兴区2014年公开考调学校教师岗位条件表》(见附件1)设置。
  3、东兴区慨况及考调学校简介:见附件3。
  二、考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调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内江市东兴区2014年公开考调学校教师岗位条件表》。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日。
  4、为保证东兴区农村学校正常教学需要,东兴区内在职教师报考,须经学校审核报考材料后集体研究,所在学校校长和中心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东兴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和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
  为拓宽考调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调,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至6月7日(6月7日截止到18:00时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指导并提供必要服务。(联系电话:0832-2038862)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考调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相关资格证等。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考调公告》,了解考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附件中考调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后填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考调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东兴区2014年考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手续必须符合考调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经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东兴区2014年考调教师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4年6月3日至6月8日(6月8日截止到18:00时止)。
  资格初审:考聘单位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东兴区2014年考调教师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照片审核:考聘单位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1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审核未通过者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6月7日18:00时以前)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考生将不能选择其它岗位再进行报名。
  5、缴费: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于2014年6月9日(6月9日截止到18: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6、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和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应及时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东兴区2014年考调教师报名表》三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7、打印笔试准考证: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14年6月14日至2014年6月20日(6月20日截止到24:00时止)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联系电话:0832-2038862)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本简章详情和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查询,凡与本次考调有关的其它通知及注意事项均在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jdxrs.co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或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由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一科。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试考生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资料)。
  (2)开考比例:考调学科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5。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则相应缩减或取消该学科考调岗位计划数。考调岗位调整情况通过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盖档案章或单位公章))、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到东兴区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缴费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面试人员须在递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东兴区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及资料、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2)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调学科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
  (3)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4)面试采取微格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五、体检
  1、体检对象: 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按照考调学科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学科专业知识考试高分成绩者确定;如均相同,则进行学科专业知识加试)。
  2、体检:体检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发[2004]295号)、川教发[2007]102号和川教发[2010]26号文件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据的结论为准。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而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及地点:通过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和聘用单位负责考核。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对考核和资格复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在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调拟调动人员,由调入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核后送东兴区人社局审批。保留考调引进的教师原聘职称岗位等级。拟调入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以及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九、纪律与监督
  1、坚持公正原则。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2、严肃考调纪律。考调工作人员和参加考调人员,凡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的予以相应严肃处理。
  十、其他
  本简章由东兴区教师考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兴区教师考调领导小组决定。本简章详情和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凡与本次考调有关的其它通知及注意事项均在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0832-2288102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2-2272032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
  0832-2038862  (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0832-2244444 (内江市东兴区监察局)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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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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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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