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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渭南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能测试通知

  为了做好我市2014年度教师资格认定技能考试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1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及网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资函认定〔2014〕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4年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含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及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技能考试由市教师资格办统一组织实施。今年技能考试于6月11日—6月16日进行,分为两个阶段实施:
   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技能考试:6月11日(8时—12时)考生到省电大渭南分校报到、缴费、抽签。6月12日—6月13日考生按时按序参加考试。
   初中、小学、幼儿园技能考试:6月14日(8时—12时)考生到省电大渭南分校报到、缴费、抽签。6月15日—6月16日考生按时按序参加考试。
    考试地点:省电大渭南分校(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师范学院新校区东邻)。
    二.参加对象
    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能考试网报现场确认合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思想品德鉴定、体检合格人员。
    三.考试标准及程序
    (一)标准
    严格按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的规定和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试的标准组织实施。
    (二)考试程序
    1、命制试题:在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根据申报考生任教学科,在考试工作开始前命制技能考试的课题。申报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参考教材为当前临渭区各学段使用教材(详见附件),命题范围:
    高中:高一各学科必修课教材;
    初中:初一各学科教材;
    小学:小学三年级各学科教材;
    幼儿园:幼儿园高段各学科教材。
    中职为目前自用教材,由各相关县市区教育局提供对应专业用书。
    2、抽签:考生携带教师资格基础理论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同时将参加教师资格基础理论考试时相同底版的两张照片(用于测试合格后办理教师资格证),用双面胶并排粘贴于准考证左下方,按规定时间段内到达考试地点报名注册缴费,并按照申报任教学科分类抽取讲课顺序并现场登记签名,不得更换。未按时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考。
    3、备课:参加考试人员只能携带指定教材进入备课室,其它教学参考资料(包括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及教案)不准携带,违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及成绩。课本需自带,考点不予提供,也不帮助借用,考试现场不提供多媒体设施设备。考生在备课室现场抽取讲课题目,在60分钟内撰写一份教案,在考试开始前5 分钟由引导员带领到达相应考试组教室门口待考。
    4、讲课:考生进入考试教室后,将顺序签及照片交予评委。简要介绍后(介绍考生序号、讲课题目,不得涉及姓名、单位等个人身份信息),开始讲课,时间为15分钟。
    5、答辩:考生现场口头答辩,答辩由专家根据课堂教学内容随机提出1-3个问题,答辩时间不少于5分钟。
    6、答辩结束后,考生留下本人教案,离开考试教室。
    7、专家组成员按照考试标准独立评分。待统分组汇总考试结果后,专家组长签署意见。
    四.其他事项
    (一)凡参加2014年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技能考试考生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渭南师范学院通知辖区内考生按规定时段到省电大渭南分校报到、缴费、抽签,按时按序参加考试。
    (二)省电大渭南分校在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中要严密组织,合理安排考试地点和人员等。
    (三)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员要注意仪容仪表、着装整洁,使用普通话讲课,语言流畅,讲课内容和板书符合要求,不得携带笔记本电脑、移动通讯工具进入备课室和考试教室。
    (四)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是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把入口关,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具体措施,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确保技能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五)教师资格申报属个人自愿行为,资格认定网报确认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教师资格技能考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价行发〔2011〕60号)文件规定执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标准120元/人。
    联系电话:2020110
渭南市教育局
2014年6月4日
附件:2014年全市教师技能测试用书

  高中:
    1、《生物1》、《生物3》。江苏教育出版社
    2、《历史1》、《历史3》。人民教育出版社
    3、《地理1》、《地理3》中国地图出版社
    4、《物理1》。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
    5、《化学1》。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
    6、《英语1-2》、《英语3-4》。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
    7、《数学1》、《数学3》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8、《语文1》、《语文3》人民教育出版社
    9、《政治1》、《政治2》人民教育出版社
    10、《美术鉴赏》人民美术出版社
    11、《音乐鉴赏》人民音乐出版社
    12、《信息技术基础》中国地图出版社
    13、《体育与健康》十至十二年级。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4、《心理健康教育》高一。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
    初中:
    1、《英语》七年级上、下。河北教育出版社
    2、《历史》七年级上、下。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3、《生物学》七年级上、下。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4、《地理》七年级上、下。湖南教育出版社
    5、《思想品德》七年级上、下。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
    6、《数学》七年级上、下。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7、《语文》七年级上、下。江苏教育出版社
    8、《美术》七年级上、下。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
    9、《物理》八年级上、下。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10、《化学》九年级上、下。广东教育出版社
    11、《体育与健康》七至九年级。人民教育出版社
    12、《信息与技术》七年级上、下。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
    13、《音乐》七年级上、下。广东教育出版社
    小学:
    1、《科学》三年级上、下。教育科学出版社
    2、《数学》三年级上、下。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3、《英语》三年级上、下。河北教育出版社
    4、《语文》三年级上、下。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5、《品德与社会》三年级上、下。江苏教育出版社
    6、《信息技术》三年级上、下。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
    7、《音乐》5、6册。人民音乐出版社
    幼儿:
    1、大班上1–5、大班下1–5、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大班《数学》上、下册。 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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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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