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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海城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48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48名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2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人[2014]3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以及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我区21个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5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11日至1996年6月11日期间出生)。 
(七)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者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 
(八)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简称《计划表》,下同)。 
2.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且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统一要求为2年以上,即截止2014年6月11日满2年以上。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4年6月11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新录用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新聘用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4年6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14年6月10日起,可以通过北海人才网等网络媒体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不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北海人才网,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6月11日8:00至2014年6月17日20: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认真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包括年龄、户口、身份证、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其他要求等,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已在北海人才网上公布)核对。符合条件的,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次日起1日内,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人员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6月11日-2014年6月18日每天8:00-12:00,15:00-18:00)。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6月11日8:00至2014年6月18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014年6月11日8:00-2014年6月17日20: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4年6月17日20:00之后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自行安排好报名时间,因错过报名时间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不能改报岗位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而取消的情形,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14年6月20日8:00- 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4年6月20日8:00- 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简要说明原因,并及时在网上反馈给报考者。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使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或使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能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6月11日8:00-2014年6月19日18:00。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按规定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这部分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2014年7月4日前携带或邮寄以下材料到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3)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有关证件须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的,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考生原支付帐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考试费。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按要求于2014年7月7日8:00-7月12日17:00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并在《报名登记表》中签名。《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由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区编委办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分值: 
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包括《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其他岗位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各为120分钟,卷面分值各为100分。 
2.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3.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岗位)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他岗位)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北海市区,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4.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区编委办拟定合格分数线报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4年7月31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上公布,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201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或执业资格等)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聘用计划。 
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必须认真负责,如因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8月5日前。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区编委办在北海市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 
中小学教师岗位采取现场说课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场说课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能力水平,包括教学基本功、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运用、教学理论等有关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前制定具体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原则上从北海市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该岗位面试成绩,并经考生签名予以确认(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中小学教师岗位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其他岗位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程度等方面情况,同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二)体检 
体检由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统一到市人社部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聘用审批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区编委办审核汇总,并在北海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3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新招聘工作人员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 
公示时间:9月底前。 
六、纪律要求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报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同意后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海城区纪委监察局派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9-3034167。 
七、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原则上于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咨询电话: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9—3075303) 
         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0779-2027931) 
中共北海市海城区委组织部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海市海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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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瑞安中学2024面向社会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瑞安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精神,结合学校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具有温州市户籍(以2024年5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籍贯,瑞安生源放宽至全国户籍;

(五)年龄要求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2023年9月1日以来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并体检合格或签订就业意向书等报考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3.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与所报考招聘岗位之间存在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阶段为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以下简称“‘双一流’高校”,附件1);

2.具有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本科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下同)“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或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不含励志奖学金,校团委或校处室<部门>颁发的不列入校级资格)、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或大学毕业后获地级市综合荣誉称号或教学方面比赛获地级市二等奖及以上。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计划数和要求

(一)语文教师岗位2名,地理教师、化学教师岗位各1名。具体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报考专业等要求详见《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4年5月2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4年5月21日。

(四)截止到规定时间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5月21日。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五)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执行。

(六)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在2024年5月21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zp.rajyj.com(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报名与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2024年5月2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2024年5月24日18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资格初审时间。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招聘计划数调整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1:2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布。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门,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本次笔试科目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具体笔试地点、考场等见《笔试准考证》。

2.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5日13:30—5月26日9:30。

考生可自行登入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及《考生须知》。考生须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自行登入再次打印。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的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由用人单位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向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考试人员须按通知的时间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返还,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和一份复印件,未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附件5)一份并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户籍或籍贯为温州市的除外),须提供在瑞参加高考证明、高中毕业证书;以温州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载的信息为准。

(3)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提供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本科阶段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提供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提供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须提供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普通话证书的考生,在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时一并提供普通话证书承诺书。

(5)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7)其他材料。“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所需提供的荣誉证书或证明等。

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出现以上情况产生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保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递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再另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初定于2024年5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上课形式(现场有学生),时限40分钟。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在现场统一提供,准备时限90分钟。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同分的学历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加试采用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方式。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公告发布后,出现经查实因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因个人各种原因放弃入围体检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入围体检对象不再另行公告。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若放弃资格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

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报名时尚未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且本科阶段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按规定程序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配合学校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教育局,非瑞安户籍的聘用对象须落户到瑞安市。人员岗位聘任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的,聘用后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聘用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员介绍信开具后2年内未取得与招聘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影响个人征信,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三)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应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并与瑞安市教育局签订延缓体检约定书,待妊娠期结束后,须及时申请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监督电话: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附件: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2.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

3.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xls

附件2: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3: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x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5: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docx    

浙江宁波市象山县2024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 号)精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充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8〕15 号)要求,现就我县公费师范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对象为象山县户籍或象山县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的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5月17日至2006年5月17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8.报考者符合所签订的《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的相关规定。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3.未按《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关证件的。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8:30-17:00现场报名。

2.地点:象山县教育局305室。

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明》)、《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象山县教育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为公费师范生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就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00。面试地点:象山中学行政楼二楼会议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及聘用

1.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3.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象山县教育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象山县教育信息网和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4.录用与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在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手续时,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新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2.新录用人员须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满10周年(含试用期)后,方可向所在单位提出调出象山县教育系统的申请。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7516(县人力社保局)。投诉举报电话:0574-89386426(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5.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74-65722642、0574- 65768781(工作时间:8:30-11:30,14:00-17:30)。

象山县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广西柳州市柳江中学2024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流程的通知》(柳人社规〔20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我校对教育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现面向普通高校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专业对口。

(四)招聘对象:2024年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柳州市柳江中学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2024年5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lzrsj.gkzpfw.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1)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并附成绩单);(3)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4)个人简历。应聘者考试当天请携带以上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

4.报考条件咨询:0772-2488116(时间: 9:00-12:00,15:00-17:00)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依据公告相关规定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后,我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考人员。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综合成绩计分方式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

2.考生在笔试当天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笔试资格确认书》。考生持《笔试资格确认书》,经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并上交全部通讯工具后进入考场签到。

3.笔试主要内容:

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4.对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 :3开考比例的,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1:2开考。笔试结束后,于当天在笔试地点公布笔试成绩。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20分钟后,考生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名单于现场公布。每个科目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该科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名单,对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按1:2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名单,并当场领取《面试资格确认书》。

6.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电脑、手机等有通信、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2)笔试开始,开考后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笔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

2.面试内容:

专业技能面试(学科试讲),包括备考、试讲。考生根据考试当天现场提供的内容,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备考30分钟,试讲10分钟。

面试分值: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同分时,当场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电话的畅通)。

3.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于面试当天持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资格确认书》原件,经工作人员核验后进入候考室。凡不提供身份证或提供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电脑、手机等有通信、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3)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当天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于现场公布。并同步公示于”柳州市柳江中学”微信公众号

(六)考核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无违法乱纪等情况。

(七)体检聘用

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考核对象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按程序进行递补。

三、工资待遇

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等。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变更公告等具体事宜在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单位招聘岗位信息以招聘现场为准。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2-2488116

附件:

1.柳州市柳江中学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2.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参考(2023年版)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2024面向南宁市公办学校招募中学支教志愿者88人公告

  为加强对基层学校的支持,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振兴乡村教育,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面向南宁市公办学校招募中学支教志愿者88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支教时间

  2024-2025学年度,原则上支教时间不少于1学年。

  二、支教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乡镇及以下公办学校。

  三、招募人数及岗位

  南宁市江南区共招募支教志愿者88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四、招募对象及条件

  南宁市范围内公办学校优秀中学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乐于奉献,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

  (二)身心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三)具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及团队意识,热爱学生,能够服从江南区教育局的指导、督导,善于与人沟通合作,维护团队融洽的人际关系。

  (四)符合招募岗位要求。

  五、招募流程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6月30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请将《2024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系统教师支教志愿者申请表》(附件2)、《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信息表汇总》(附件3)、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nnsjnqzj@163.com(材料包括可编辑版文档及PDF版文件),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将择优选拔优秀支教志愿者,并于2024年9月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入选志愿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支教无补助经费,为个人自愿帮扶行为,来回交通费用自行承担。

  (二)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支教志愿者需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三)志愿者服务期内,按照学校工作时间和要求履行岗位职责,不得私自离校或脱岗,受援学校负责对支教志愿者考勤,志愿者请假或无故旷课累计1个月及以上者视为自愿退出本次支教。

  (四)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经江南区教育局考核,给予支教志愿者出具考核评价及支教证明。

  (五)支教志愿者在参与本次支教活动前自行购买个人意外保险,并在支教报到时上交保险购买凭证给江南区教育局人事股。

  (六)招募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所有。

  期盼立志乡村振兴教育的广大教师们积极参与本次招募,共同努力推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的教育事业发展。如有疑问,请咨询江南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810932。

  附件:1.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招募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系统教师支教志愿者申请表

  3. 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信息表汇总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4日

  表格名称
  附件1: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招募岗位计划表.xlsx下载
    附件2:2024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系统教师支教志愿者申请表.doc下载
附件3: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信息表汇总.xls下载
云南开放大学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5月、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
测试学校:云南开放大学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测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6月16日; 
报名方式:线下;
考试人数:呈贡校区:学生4362人、教师13人;   学府校区:教师9人。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云南开放大学
2024-05-18
2024-05-18
632人
2
云南开放大学
2024-05-19
2024-05-19
635人
3
云南开放大学
2024-05-20
2024-05-20
9人
4
云南开放大学
2024-05-24
2024-05-24
13人
5
云南开放大学
2024-05-25
2024-05-25
629人
6
云南开放大学
2024-05-26
2024-05-26
648人
7
云南开放大学
2024-06-01
2024-06-01
664人
8
云南开放大学
2024-06-02
2024-06-02
654人
9
云南开放大学
2024-06-15
2024-06-15
500人

云南开放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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