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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山州教育局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文山州教育局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2014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文山州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4年文山州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4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二、报名

除文山州幼儿园工勤岗位(炊事员)外,所有岗位均参加网络报名。报名相关事项详见《2014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4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

文山州幼儿园炊事员(代码26203102)岗位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要求如下: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9日—6月25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文山州幼儿园办公室。

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初级厨师证、其它成果(受奖情况),需提供原件查验,并上交一份复印件。同时提供自荐材料一份和一张近期免冠1寸彩照。

三、考试

文山州幼儿园工勤岗位(炊事员)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按州幼儿园工勤岗位面试方案开展招聘工作。

随军家属岗位(州卫校、州技校)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从报考人员中择优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其余岗位均参加全州统一笔试和学校组织的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公告》规定的招聘比例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面试

面试由文山州教育局组织,直属各学校具体实施。

(一)面试内容及方式:

1.文山州民族职业技术学校

面试采取自我介绍、说课、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考核应试者基本的教育教学能力。

2.文山州财校:

面试采取试讲、问答、实际操作(计算机岗位)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的能力,教学方法、教学语言运用、板书、师生交流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计算机教师岗位需进行上机操作。

3.文山州卫校: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医学岗位考核考生解剖、检验方面的专业知识,文秘岗位考核考生文学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

4.文山州技校:

面试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思路、语言表达能力、相关专业知识、仪容仪表和板书;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相关专业设备的操作是否正确规范,能否正确使用工具、仪器。

5.文山州幼儿园:

(1)专业技术岗位(幼儿教师)

面试采取问答、表演、基本技能展示、说课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自弹自唱、舞蹈、简笔画、说课。

(2)工勤岗位(炊事员)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当场公布现场答辩成绩,并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择优进入实际操作。实际操作考核考生掌握常用刀工基本方法和烹饪技巧。根据提供的原材料制定幼儿食谱,并按食谱进行烹饪制作。

6.文山州特殊教育学校

面试采取面谈、答辩、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考核考生对聋儿语言康复设备的运用和个人才艺展示。

面试内容:

(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只面试,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不再折算。)。

面试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面试总成绩60%及以上者,方可进入后续的体检、考核阶段。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无论其笔试成绩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三)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最低控制线以上,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的2:1的比例确定(考试方式为只笔试的岗位,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下列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派遣报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个人学籍档案,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有其他要求的,还需按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的原件。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人员的公布: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为拟面试人选,名单将于7月8日至10日陆续在文山人社网、文山教育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面试严格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文山州教育局负责,各招聘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文山州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六)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1、只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

2、只面试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3、笔试加面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40%+面试成绩×60%;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综合成绩并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按面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须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7月17日后,州教育局直属各学校陆续在文山人社网和文山教育网公布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文山州教育局组织,直属各学校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者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文山人事网、文山教育网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公告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公告》。本《简章》如有与《公告》精神相抵触的条款,以《公告》为准。

 

 

监督电话:文山州纪委第三纪工委      2120059

          文山州教育局监察审计科    2191814

咨询电话:文山州教育局政治处        2190064

文山州民族职业技术学校    2197083

文山州农校                2623195

文山州财校                2188727

文山州卫校                2182752

文山州技校                2182810

文山州幼儿园              2123810

文山州特殊教育学校        2148161

                          文山州教育局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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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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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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