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及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规定,我县对审核通过的2014年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29名人员,于2014年6月22日 组织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说课、试讲)。现将测试成绩予以公示,欢迎监督。
公示时间: 2014年6月22日—2016年6月28日
监督电话:6511091
附件:
1.秦安县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登记表
2.秦安县2014年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明
秦安县2014年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明
一、测试内容
1、面试
通过观察、提问、交谈等方式,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研究能力。面试时所提提问题包括教育教学方法、教学研究、学生管理等设计教育教学方面的问题。面试时间不超过4分钟。接受面试后紧接着进行说课。
2、说课
主要阐述对某一章节(课时)教材内容的理解和分析。陈述的主要内容有:某一章节(节)内容在教材知识体系的地位,教学目的的确定,教学重点、难点的突破,教学过程设计,教具使用,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程序等,特别是要在测试人员提出的“为什么”上进行合理说明,说课时间不超过6分钟。
说课内容: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品德与社会均选择现行小学五年级教材内容(上下册),幼儿园选择现行幼儿园大中班下册,所需资料一律由申请人自己准备。
说课方法:申请人在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抽取说课题目,在30分钟内准备好说课稿,接受面试后,紧接着进行说课。
3、试讲
说课结束后,申请人就说课内容进行试讲。试讲重点考察申请人组织实施课堂教学、实现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应用数学语言和教学方法,使用教育技术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
试讲时间测试组根据试讲情况控制在10分钟左右。
二、测试成绩计算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由面试、试讲、说课三部分组成,其中面试占20%,说课占30%,试讲占50%,总平均成绩在80分上(含80分)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时间、地点:
2014年6月22日上午7:30开始
地点:秦安县兴国镇第五小学。
四、教材
以现行五年级课本(上下册)为准,幼儿园以中大班
(下册)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按照一人一场进行测试,参加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没试地点,按时参加测试。不能按时参加测试者,按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测。
2、测试人员在进入考场后应向评委出示身份证、准考证、所抽题签,试讲和说课内容必须和题签一致。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是一次性测试,本次测试不合格者,本年度不再安排补考,在下年度重新申报后再行安排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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