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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4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2014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即将开始。为使有意报考“特岗教师”人员了解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程序、办法和要求,做好报考的各项准备,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政策加分
  招聘对象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为辅。服务期未满的在岗特岗教师(含其它项目生)以及录取后未到岗或离岗的不能报考。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小教五年制专科,下同)毕业生(限报小学除语文、数学、英语以外的岗位);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截至2014年9月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014年服务期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选派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从教人员,按2014年应届毕业生对待。2013年及其以前服务期满的,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⒈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⒉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下同);申报小学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其中申报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
  ⒊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⒋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政策加分
  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相应加分:
  ⒈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⒉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大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⒊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及其以上的加5分。
  ⒋报考户籍所在县或入学前原籍所在县所设岗位的加10分。
  ⒌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支教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加10分,服务期满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面试考核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14年全省共招聘“特岗教师”2488名,其中,招聘初中教师1015名,小学教师1473名。
  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黑龙江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设置计划》(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我省实施“特岗计划”的新闻宣传及信息发布的网站为:
  黑龙江教育信息网(http://www.hlje.net/)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⒈报名时间:6月23日—29日。
  ⒉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置在设岗县(市)所在的市(地)级招生考试办公室。申报人员要到本人报考的设岗县所在的市(地)级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报考抚远县所设岗位的考生,到佳木斯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
  ⒊报名办法:凡属招聘对象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报名。
  (1)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参照附件1中所设置的岗位,在全省范围内,按照设岗县的设岗学科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
  (2)报考初中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原则上必须与本人合格学历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小学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可按其所学专业为文科类或者是理科类选择申报设岗学科,其中,报考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学科的考生,其合格学历所学专业应是文科类;报考数学、科学、信息技术、技术学科的,所学专业应是理科类;报考生命教育学科的,所学专业文科类或理科类均可申报。报考初中及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朝语)学科的,必须与其合格学历所学专业一致。
  (3)报名时须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履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手续。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下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有效学历证书(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两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④往届毕业生除须提交上述材料以外,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和从教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从教半年以上经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⑤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原始依据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报考原籍所在县,需提供本人户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现户籍证明,或者本人入学前原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选派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从教人员,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者出具的证明。
  上述材料由资格审查部门审验后,原件退回本人,复印件装入其报考档案袋。
  (4)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地)招考办,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合格后履行以下手续:
  ①由本人填写《黑龙江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招聘登记表》)和报考档案袋,并加盖市(地)教育局、人事局主管部门公章。
  ②采集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和电子照片,并将信息和照片录入“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
  ③报名结束后,受理报名的各市(地)招考办根据本地报名基本情况,安排考点,设置考场,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并于考试前发放准考证。
  (三)组织笔试
  ⒈笔试时间:7月5日上午9∶00—12∶00。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⒉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能力等相关理论和知识。
  笔试的命题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黑龙江省教育厅组织编写并由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小学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用书(包括《教育学教程》、《学校心理学教程》、《教师职业能力》,2004年11月第1版,2009年6月第三次印刷,分中学和小学两套用书)。
  ⒊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初中、小学各为一套试题,试卷满分为200分。
  ⒋笔试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导下,由省、市(地)两级招考办共同组织实施。省招考办负责命题、制卷、评卷等。市(地)招考办负责设置考点考场、组织考试等具体考务工作。考点设在受理报名的市(地)招考办所在地。
  ⒌考试结束后,各市(地)招考办要将试卷收齐,清点无误后,按高考装订规则装订密封,于当天派专人专车送达省招考办指定地点。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评阅试卷并登分。
  ⒍考试成绩确定后,省教育厅于7月10日通过以上公布的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考生可登陆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⒎各市(地)招考办要及时将考生的笔试成绩登录到《招聘登记表》的相应栏目内,加盖公章后,及时将该《招聘登记表》和考生档案转市(地)教育局,并由市(地)教育局在面试考核开始前交设岗县教育局。
  (四)面试考核
  ⒈面试考核时间为7月14日-16日。
  ⒉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之和,按照设岗县(市)相同学段、相同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设岗县(市)各学段、各学科参加面试考核人选。确定的面试考核人员名单于7月11日通过公布的上述网站发布,并同时发布参加面试考核的相关信息。
  ⒊面试考核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教师基本素质测试,一部分是教育教学能力考察。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基本素质测试50分,教育教学能力考察50分。
  教师基本素质测试通过考生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师德修养、献身农村教育的思想和信念,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培养学生、管理学生等素质和能力。
  教育教学能力考察通过试讲或者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运用教学资源等能力,以及教学语言和提问、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
  ⒋面试考核工作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在市(地)教育和人保部门指导下,由设岗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各设岗县(市)要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面试考核的各项组织准备工作。
  ⒌各设岗县(市)要在面试考核开始前,对参加面试考核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人保部门共同组织。复审时,参加面试考核人员须交验资格审查时提交过的申报材料原件,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核。
  ⒍各设岗县(市)的面试考核工作要严格按照省的有关规定进行。有关面试考核的程序、办法和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面试考核办法与标准的通知》(黑教联〔2012〕63号)规定执行。
  ⒎面试考核结束后,各设岗县(市)要及时将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告知其本人,同时将成绩登记在《招聘登记表》相应栏目内。
  (五)组织体检
  ⒈各设岗县(市)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三项之和形成总分,按照设岗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时间为7月15日-17日。
  ⒉体检工作由各设岗县(市)统一组织。体检的标准和办法按照《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黑教师办〔2004〕4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县级及其以上医院进行。
  ⒊体检结束后,各设岗县(市)负责将体检结果告知参加体检人员,并登记在《招聘登记表》的相应栏目内,同时录入招聘管理系统。
  (六)拟定招聘人选
  ⒈体检结束后,各设岗县(市)按照体检合格人员初步拟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若拟招聘人员按设岗计划出现空额或缺额,要在参加设岗县(市)本学科面试考核的申报人员中,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并通知被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若补录后完不成招聘计划的,由市(地)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考本市(地)其他设岗县(市)的相同学科人员中按照总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调剂。省里不做跨市(地)调剂。
  ⒉各设岗县(市)根据下达的设岗计划数、考生的总成绩、体检情况及调剂后的结果,于7月19日-20日提出本县(市)“特岗教师”拟聘人选名单,连同拟聘人员《招聘登记表》一并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定拟聘“特岗教师”人员名单,于7月22日前通过上述公布的招聘网站,向社会公示。
  (七)岗前培训
  拟聘“特岗教师”人员要接受上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内容、办法参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具体要求执行。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另行发文。
  (八)教师资格认定
  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拟聘特岗教师中符合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免费认定教师资格,并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时,因其已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和面试考核,可不再要求其参加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和考试以及教育教学能力考察。
  (九)签订聘任协议
  拟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聘任协议书,规定用人单位和拟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十)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任协议后,由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并由设岗学校安排一线教学工作和进行日常管理。
  报名咨询电话:
  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社会考试处  
  0451—82376043
  监督投诉电话:
  省教育厅师范教育与师资管理处  
  0451—53626030 ,53643467

  上述《通告》中的各项内容,以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编办正式印发的文件为准。请有意报考“特岗教师”人员近期关注黑龙江教育信息网、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附件
  ⒈黑龙江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设置计划
  ⒉黑龙江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登记表
  ⒊黑龙江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一览表
  ⒋黑龙江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报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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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全市计划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664人,具体详见《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详见公告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30日至2008年3月30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30日至2008年3月30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1982年3月30日至2008年3月30日期间出生)。

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七)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并取得与《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提供学历、学位(报考有学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可参加报名考试,网上报名须提交学籍证明原件材料。在面试资格审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取得,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原件材料;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取得,可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学科为二级甲等,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已通过教师资格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合格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参加报名考试,但须提交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学科为二级甲等,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提供,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6年3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岗位涉及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详见公告附件2)。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6.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按规定有且目前仍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含试用期)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按规定不得聘用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3月,职称(职业)资格、处罚期限、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3月30日。

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面试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在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发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疑问时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和河池教育局网站(http://jyj.hechi.gov.cn)查阅《岗位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8:00至4月3日18: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池教育局网站(http://jyj.hechi.gov.cn)“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目前报名系统暂未开放)。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特别是涉及学历、专业、学习工作经历、联系方式、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情况等信息),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完全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所学学科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内的,须将本人专业核心课程传真或送达资格审查单位,征得同意后,再进行报名。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可能出现拥堵占线,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请直接与《岗位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三)网上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6年3月30日8:00至4月7日18:00。

2.审查方式。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依照招聘公告和《岗位表》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期间报考人员不需寄送纸质报考材料。

市直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区)级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级教育局联合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3.查询审查情况。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不定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及时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有关事项。2026年3月30日8:00至4月3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6年4月3日18:00以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特别提示。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四)网上交费

交费时间:2026年3月30日8:00至4月7日22:00。

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笔试考试两个科目,报考人员需交费100元。通过资格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交费成功后放弃参加笔试的不退回考试费。

《岗位表》中“考试方式”一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报考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并需交笔试考试费;“考试方式”一栏为“直接面试”的岗位,报考人员无需参加笔试,无需交笔试考试费。

(五)开考比例

市直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且已交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县级及以下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且已交费的人数未达1:3比例,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免笔试的岗位,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进行面试。

招聘岗位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六)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改报岗位时间:2026年4月10日8:00至12: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4月10日8:00至18:00。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以进行网上改报,网上改报无需重新交费;报考人员如由免笔试岗位改报笔试岗位需网上补交笔试考试费。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考人员,按规定退回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已核减招聘人数的岗位,不因本环节再调整招聘人数。

改报岗位网上交费时间:2026年4月10日8:00至22:00。

(七)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6年4月20日起。

已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河池教育局网站(http://jyj.hechi.gov.cn)“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八)退费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报名结束一个月内原路退还考试费:⑴因报考岗位取消未改报其他岗位的;⑵改报其他岗位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⑶报考笔试岗位缴费后改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方式

1.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

2.考试方式。公共科目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资料。

(二)笔试时间、地点和分值

时间: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

09︰00-10︰3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30-12︰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下同)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分值:《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的分值各100分。

(三)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

(四)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1.笔试成绩查询。2026年5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以报名系统为准。报考人员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河池市教育局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2.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教育局会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未达笔试合格分数线或有任一笔试科目缺考、违纪情形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七、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参加笔试入围面试人选的确定。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笔试后合格人员再减少的及笔试后岗位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河池市教育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免笔试入围面试人选确定。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并经招聘单位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核

河池市教育局会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河池人才网发布资格审查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由各招聘单位通知面试入围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的《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

2.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3.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由招聘单位按程序逐级上报河池市教育局同意后,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长期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单位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资格审查单位的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6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河池市教育局在河池人才网发布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具体时间由河池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五)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已提供报名申请材料原件的,面试资格复审时不需重复提供)。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或《报名登记表》填写虚假信息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逐级上报河池市教育局同意后,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复审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六)实施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西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要求规范组织实施,主要测试与岗位有关的综合素质,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1.面试由河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其中,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7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4.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5.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考生和考务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

6.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能以任何形式将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及父母情况透露给考官。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扣减3分;透露父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等信息,扣减5分。

7.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2026年6月下旬或7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七)综合成绩

免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二)体检

体检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纪违法及失信行为的,如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九、公示和聘用

(一)河池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经公示存在异议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自动放弃聘用或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四)招聘单位须与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招聘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

十、纪律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教育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相关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可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联系方式:

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表》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河池市教育局0778-2109325。

附件1.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xlsx

附件3.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指南.docx

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3日

上海市2026年4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公告

现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6年4月测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 测试日程安排

序号

测试日期

在线报名时间

准考证打印日期

测试地点

成绩公布日期

1

4月9日

(周四)

3月31日10点

开放报名

(额满为止)

测试费支付完成后方可自行打印准考证

杨浦区中原路42号 实训楼一楼

5月19日

2

4月10日

(周五)

5月20日

3

4月11日

(周六)

4

4月16日

(周四)

4月7日10点

开放报名

(额满为止)

5月26日

5

4月17日

(周五)

5月27日

6

4月18日

(周六)

7

4月23日

(周四)

4月14日10点

开放报名

(额满为止)

6月2日

8

4月24日

(周五)

6月3日

9

4月25日

(周六)

 

请考生关注上述安排并进行报名,额满为止。

特别提醒:

1.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从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代为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报名工作,也不会向考生收取额外的费用。请考生以官网(www.shmeea.edu.cn)发布的信息为准,以免上当受骗。

2.考生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由系统根据考生报名顺序生成,不可自主选择。报名时请选择全天有空的日期以免报到时间与个人其他安排冲突。

3.如因不可抗力,调整测试时间或取消测试,将及时通知考生,请考生关注。

二、报名对象(符合下列三条之一即可)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读在籍学生。其中本科2023级、高职高专及中职校2024级全日制学生除外,该部分学生将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测试。

提示:上述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如非首次报名,须在前次测试(含外省)成绩公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三、报名流程

(一)线上报名

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pthceshi.cn),报名入口选择“上海”。额满为止,不接受线下报名。

考生报名之前应仔细阅读线上报名操作说明: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操作说明(点击可查看)

1.考生在报名前须先在“一网通办”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https://www.shanghai.gov.cn),在线报名系统须使用“一网通办”账号进行登录方可报名,报名时系统会自动获取考生在“一网通办”账号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自动导入在线报名系统且不能修改。如信息有误须在报名前登录“一网通办”平台进行修改。

2.报名系统中带“*”号的为必填项,提交前请务必仔细核对所填信息,提交后无法修改。如因填报信息有误而无法参加测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测试费不予退还。

3.能从“一网通办”平台获取证件照的考生无需再上传证件照,无法获取证件照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白底为宜,像素390*567、大小不超过1MB,jpg格式(不符合要求可能会存在无法上传的情况)。在线报名页面所上传的考生本人证件照仅用于准考证打印,用于证书的照片必须测试当天现场采集。

4.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最多可上传3张附件,如材料较多,请将照片拼接后上传。提交的材料如有不全、模糊、无法辨别、不实等情况,将无法通过材料复核。材料要求如下:

上海市居民户口簿考生信息所在页,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本市全日制高校、中职校在读在籍学生在有效期内的学生证信息页(其一即可)。

注意:上述照片均为jpg格式,不小于1024*1024像素且不大于5MB,不符合要求可能会存在无法正常上传的情况。

(二)材料复核

考生提交信息后,工作人员将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复核结果通过系统自动以短信方式发送到考生手机上,通过复核的考生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在线支付测试费,超时则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请考生密切留意系统短信。手机、信号、运营商等因素可能会造成系统短信的延时甚至无法接收,为避免超时,建议考生经常登录网页及时关注复核状态。

(三)缴费

测试费:50元。复核通过后,考生可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宝扫码或银联在线支付完成线上缴费。缴费完成后测试日期无法更改,费用不能退还。

(四)准考证打印

缴费完成方可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页面自行下载并打印。

四、证书颁发

(一)考生可于完成测试25个工作日之后查询测试成绩。

(二)证书寄送采取顺丰快递方式。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经国家测试机构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放后,再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向考生发放,发放日期为自成绩查询起算的25个工作日后。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测试成绩后,考生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查询测试成绩并添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书。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和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pthceshi.cn)亦可查询测试成绩。

(四)纸质证书遗失,不予补发,考生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注意事项

(一)在线报名应由考生本人操作,因未按照要求填报和提交材料造成无法参加测试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其他注意事项请参阅线上报名页面上海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规定、报名须知、应试须知。

(三)测试当天,考生进入考区须出示本人的纸质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二者缺一不可)并接受考务工作人员信息核验。考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逗留。

(四)测试结束后准考证请妥善保管,成绩查询需同时输入姓名、证件号、准考证号。准考证号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pthceshi.cn),选择“上海”入口完成登录后在“帮助中心”自助查询。

(五)测试资料为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可按需自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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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名咨询

邮箱:shpsczx@126.com

广东省江门市2026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经研究,2026年江门市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将于近期开展,有关报名考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考须知

考生自行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为http://www.cltt.org/。先点报名入口→在线报名→点击注册→注册账号→确定→在线报名,然后找到江门相应的开考期数,准确详细填写报考信息(其中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所在单位请填证书邮寄地址,资料必须详细如实填写,不得有误。请考生认真核对个人信息,一旦提交,将无法修改。

(一)测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共一天

(二)开放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26至28日,共三天。网上开放报名时间为早上8:30,因考场容纳考生有限,每天报名人数有名额限制,额满系统自动关闭。

(三)考场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朝翠路1号(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朝翠路1号

二、缴费

报考实行网上缴费。

(一)收费标准:按省财厅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的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费50元/人次,不含教材资料,不举办测前培训。考生如需加强训练提高成绩,可自行选择其他第三方机构、网站提供的学习资源。

(二)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3月31日-4月3日

(三)网上缴费方式:

报名成功的人员,可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缴费。

1.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缴费查询页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缴费。(一旦缴费成功不予退费。)

2.关注“江门教育”公众号,从菜单“掌上服务”->“普通话考试缴费”进入缴费查询页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缴费。

三、测试

根据最新《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从2023年4月1日起,普通话测试不再设立备考室,测试环节不设备考环节,请各位考生做好充分准备。

(一)请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考前5个工作日自行登录报考平台http://www.cltt.org/,查看并打印《准考证》。

(二)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准时参加测试。考生进入考场后按进考场规定路线到达候考室,等待考试安排。

(三)现场采集照片(白底)、抽签候考。

(四)刷脸进入独立测试室进行正式考试。

(五)考试结束,带齐个人证件物品,按指定路线离场。

四、领证

(一)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请各考生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个人成绩。自2022年1月1日起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发放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电子证书查询方法:关注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我的证照”-“添加证照”-“文化教育”-“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授权关联即可查看电子版证书。

(二)纸质普通话等级证书统一采用邮政快递寄至考生报名时所填地址,不得拒收,邮费由收件人到付,语委办不设现场领证服务。考生收到证书后请妥善保管,一旦丢失或损坏,不能补办。

(三)根据《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舞弊处罚规定》,如有请人代考或替考等违纪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将上报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备案,两年内不得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替考者也将被吊销其原有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两年内不得复考。

我市普通话测试工作官方信息,将在“江门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有需要的考生和社会人员可选择关注以上公众号,以免遗漏信息。

咨询电话:0750-3798980(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办单位);投诉举报电话:0750-3503962(江门市语委办,主办单位)。

广西防城港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2026年4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站2026年4月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醒:根据国家语委有关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正式实施,请广大考生关注测试内容调整,做好相应准备。

一、测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9:00至4月3日24:00,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二)测试人数:本次为面向社会人员的专场测试,测试限额500人。

(三)测试时间:2026年4月11日(咨询电话:0770—288382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行政班时间)。

(四)测试地点: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机电楼五楼(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半岛科教园区滨海公路南侧)。

二、报名与缴费

(一)报名方式:考生须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ltt.org/),选择“广西”—“防城港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报名。

(二)缴费标准:测试费50元/人·次(桂价费字〔2004〕164号)。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30分钟内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的,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信息并释放名额。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报名成功后可登录报名系统,进入“准考证”栏目查询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报名前提前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考生应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报考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予修改;报名资格一经确认,不予取消;已缴费用一律不予退还。准考证所载个人信息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测试。

(二)考生不得重复报名。考生需待上一次测试成绩公布后方可再次报名。如同一时段在多个测试站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测试当天将现场采集考生白底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建议穿着深色上衣,注意仪容整洁,发型不能遮眉遮耳。

(四)因特殊情况需要暂停或取消考试,我站将通过防城港教育局网站(http://jyj.fcgs.gov.cn)、防城港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暂停或取消测试的公告。相应测试场次可能取消的,已缴费用将退回。

五、测试要求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测试当天,持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纸质准考证参加测试,未携带其中任何一项将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日期、时间参加测试。测试报到时间由系统随机分配,不得更改。请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六、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四条规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由“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发布,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webHome)查询成绩。

(二)证书领取: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等级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邮寄,由省级测试机构向考生核发。具体申领方式将在当次测试成绩公布后,通过防城港教育局网站(http://jyj.fcgs.gov.cn)、防城港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防城港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6年3月26日

贵州省仁怀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6年4月测试工作计划

一、报名

(一)报名网站:“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bm.cltt.org”进入。

(二)收费标准: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贵州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4〕121号)文件要求,中学生15元/人次、大中专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三)报名人数:500人。

(四)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上午9:00至4月3日17:30(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五)测试内容可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凡是自愿参测的广大师生、公务员及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2.考生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若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学生报名时需上传学生证(能体现个人身份信息的页面)或教师报名时需上传工作证明(任教学校出具在职工作证明、工作证等)扫描件,以便核实身份及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社会考生不用上传资料。

3.信息审核:考生报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登录网站查看信息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确认无误完成缴费后方能参加测试。

4.缴费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发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考生根据缴款通知书上的信息完成缴费,获得电子发票方为报名成功。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系统发送的缴款短信(请注意查看手机是否设置短信系统拦截功能)。

二、测试

(一)测试日期:2026年4月19日上午8:30-14:00。

(二)测试地点:仁怀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仁怀市教育体育局二楼)。

(三)打印准考证:报名审核成功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4月16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无照片为正常现象,不影响测试。

(四)测试注意事项: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均不能参加测试。先到先考,逾期视为缺考。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 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 查询成绩;测试结束约45个工作日后,可凭身份证在“仁怀市政务大厅16号窗口”现场领取纸质证书。纸质证书和电子版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声明

(一)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二)考生报名成功后,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应操作,逾期未完成者,报名信息按作废处理。

咨询电话:13985204030 (周老师)18685629862(刘老师)。

  仁怀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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