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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龙江县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齐齐哈尔市龙江县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一、受理权限

(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受理。体检统一到龙江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人员,到龙江县教育局人事股受理。

二、信息发布地点

2014年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请随时关注龙江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ljxjyxx.cn/),有关认定的一些事宜会及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认定范围和对象

(一)凡是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局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视为具备合格学历。其他中等专业、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

初中毕业升入五年制小学教育专科专业的毕业人员,只能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毕业升入五年制高职专科专业的毕业人员,只能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专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5、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专业(学科)必须与本人毕业的专业(学科)一致或相近。

四、申请认定办法和程序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师范类毕业人员(直接认定人员):

体检、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合格–→认定–→发证。

—-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参加6月15日笔试人员):

考试合格–→初审合格–→体检、思想品德鉴定、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面试和试讲)合格–→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合格–→认定–→发证。

(一)初审

1、初审对象:非师范类6月15日理论考试合格人员。

2、初审时间:6月26日8:30—16:00;地点:龙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3、初审时需申请人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成绩合格单或免考科目的证明材料(合格学历期间的原始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4、在初审现场免费领取《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1份;

5、交费:按照黑价联[2014]30号文件规定,上交面试费用每人80元。

(二)体检

1、体检对象:具备本公告“认定范围和对象”规定人员。

2、体检时间:2014年7月5日前完成。

3、体检医院:申请人6月27日统一到龙江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空腹、近期二寸照片一张、体检费)。

4、体检方法:申请人到龙江县教育信息网下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正反面打印1式1份或26日初审时到教育局领取。

(三)思想品德鉴定

1、鉴定对象:具备本公告“认定范围和对象”规定人员;

2、鉴定时间:2014年7月5日前完成;

3、鉴定办法和要求:申请人到龙江县教育信息网下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1式1份或到教育局领取,到相应单位盖章(在职人员由单位盖章,其他人员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盖章)。

(四)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面试和试讲)

1、范围:

(1)参加测评范围: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参加6月15日笔试人员)。

(2)免考人员范围:

—师范类毕业人员(直接认定人员);

—副高级教师职务和其他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一直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

—具有中级教师职务和其他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一直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提供近5年教学笔记、案例和学校证明从事教学工作的相关材料。

2、时间:6月29日早7点;地点:龙江县第三中学。

3、内容和方法:

(1)申请人测评报到时携带与报考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

科相应的现行教材;

(2)在测评现场,按照测评专家指定的课程进行说课和回答专家提问;

(3)申请人凭交费收据入场。

(五)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25日 — 7月6日。

2、网上报名地址:按规定时限到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超过时限网报窗口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网报申请。

3、申报人要按网上的申报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

4、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要保证准确无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个人信息虚假或不实造成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六)现场确认

1、时间:7月8日—7月9日(8:30—16:00);地点:龙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2、现场确认时需提供的材料(按顺序提供如下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1份(师范类人员在现场免费领取);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打印)2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

(8)全省统考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理论考试成绩合格单或免考科目证明材料(合格学历期间的原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七)认定:2014年7月20日前完成。

(八)发证:龙江县教育信息网上发布。

咨询电话: 0452-5839921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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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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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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