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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96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96名

  为提高我县中小学的教学质量,吸收优秀人才,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6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96名。具体的计划和岗位详见附表1《2014年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安排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年龄为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篮球教练岗位的考生年龄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时间为准。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乡镇中学招聘岗位
的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县六中、九中招聘岗位的必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除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县一中、二中、欧中、五中招聘岗位的和县职业中专招聘音乐岗位的必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除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县职业中专招聘电子岗位的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篮球教练的考生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国家篮球二级运动员资格。
    3.具有国家承认的教师资格证(篮球教练岗位和电子岗位的除外)。其中报考县一中、二中、欧中、五中招聘岗位和县职业中专招聘音乐岗位的必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4.专业要求:报考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的所报考科目必须与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对口;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和学历证上的所属专业是文科类(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的可以报考语文科目,是理科类(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计算机)的可以报考数学科目;报考电子岗位的必须是电子信息类和计算机类专业;篮球教练岗位不限专业。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者不受户籍限制,其他报考者必须具有衡东县户籍。
6.篮球教练岗位限男性报考,要求身高1.70米及以上。
7.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8.身心健康,体貌端正。
    9.有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政策规定不能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情形的不予报名。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通过县电视台、县党政门户网、县教育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报名地点:教育局502室、503室
联系电话:0734-5235046,0734-5219028。
3.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须填写《2014年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表2),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没有领取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的提供当地计生部门的生育证明。
②提供2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2张。
③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每人收取考务费200元。
④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时初审、考核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将核减此科目的招考计划,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调剂到本次招聘报名人数较多的其他科目,并且在笔试前进行公告。
   5.考试
   篮球教练岗位考试采用专业知识测试(闭卷答题)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并按照专业知识占50%,技能测试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其他岗位采用笔试(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只考专业知识(每人限考一科),主要内容为国家新课程初中、高中相应科目文化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014年7月31日。考试地点:衡东一中。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天内,需要查卷的考生可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有关查卷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查卷,查卷按高考查卷规定办理。查分结果若有偏差,严格按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6.预录
篮球教练岗位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预录,考试成绩相同的,优先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其他岗位按招聘计划1:1.2的比例,每个科目按个人考试成绩划定一条最低控制分数线,每个科目至少保持1名差额,然后组织最低控制线内的所有考生,当场公开按个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投学校志愿,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预录。预录时,如最后一名预录对象有并列名次,则相应增加预录计划;如有不愿参加或者不愿选投学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预录资格;在最低控制线内,如果招聘科目计划未录满,空下的名额不再补录。
7.体检
    预录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经复检仍不合格者,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予以淘汰,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时,篮球教练岗位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他岗位从最低控制线内同科目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8.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考生在校学习、工作、待业时的表现及专业技能,进一步审查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不予报名情形的。若有考核不合格者,篮球教练岗位按考试成绩高低按程序依次递补,其他岗位则从同科目报考人员中最低控制线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9.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录人员,向社会公示。报名、考试、预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结果及时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经举报核实,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不予报名情形的不予录取。
 10.入编聘用
公示符合本方案招聘条件合格的人员,经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核后,即确定为录用人员,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县公开招考(招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正式录用通知,由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办理有关正式入编、聘用、工资统发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五年内一般不得调动,对不愿服从组织安排和不按时到岗上班的不予录用。
    四、有关事项
(一)整个招聘工作在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4-5235040、0734-5235046、0734-5229748。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东教育信息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监督电话:0734-523080(衡东县纪委纠风办),0734-5236281(衡东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0734-2860855(衡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4-5235046(衡东县教育局政工股)0734-5235061(衡东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本公告由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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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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