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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朔州市市直小学2014年招聘教师49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省朔州市市直小学2014年招聘教师49名

  朔州市第九小学成立于2013年,为市教育局直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满足教学工作需求,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职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师范类、医学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守《教师法》
 
及相关规定;
 
(五)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者应具有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者应具有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
 
(六)户籍:山西省(指考生报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
 
(七)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
 
四、招聘计划

序号 岗位 岗位
数量
年龄 学  历
及学位
报考岗位
所需专业
执业资格
1 数学教师 18 18周岁以上(1996年7月以前),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 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数学教育 取得教师
资格证
2 语文教师 18 语文教育
3 体育教师 4 体育教育
4 音乐教师 3 音乐教育
5 美术教师 3 美术教育
6 英语教师 3 英语教育
(专业四级)
7 校  医 1 全日制医学类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临床医学类 执业医师资格证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
 
招聘领导组在朔州人事人才网、朔州人事考试网、朔州教育网、朔州电视台、朔州日报发布招聘公告,明确单位性质、招聘名额、对象条件、招考程序、考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公告时间: 2014年7月10日到2014年7月1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登录朔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szrsks.cn)下载报名登记表(仿宋小四字体填写)。
 
2、报名地点: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3、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到2014年7月2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4、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蓝色同底照片5张(背书)。201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所在院校出具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含民营学校)还需提供单位允许报考证明。
 
5、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6、市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对本人所报岗位的选择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将立即中止其应聘资格。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在参加各类招聘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⑤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年限的特岗教师、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考试
 
本次考试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考试分笔试、面试。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研究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60分,专业知识40分。综合知识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及心理测试题,专业知识笔试内容根据所报岗位确定。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试题命制和阅卷委托外地专业考试机构承担。
 
笔试在视频监控考场进行,地点及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面试
 
(1)根据考生所报岗位,按各岗位聘用名额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中参加面试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2)按照应聘岗位区分,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打分。
 
(3)教师岗位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课堂的掌控力、应变能力以及授课的相关技能,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内容为指定报考专业的小学课程。试讲时只限板书,不得使用多媒体课件。
 
(4)校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认识、专业知识水平、思维表达能力等。
 
(5)面试方案另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上述网站发布公告。
 
(四)体检
 
在笔试、面试的基础上,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进行复检。因体检不合格及主动弃权所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前在上述网站发布公告。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由市招聘领导组组织进行。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主要优缺点等。因考核不合格及主动弃权所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结束后,市招聘领导组及时将相关结果在上述网站发布,接受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生在公示期满后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将纳入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专人及时查证落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相应资格。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有关手续,安排上岗。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人员一经聘用后,6年内不得调离教师岗位。聘用后需服从招聘领导组在市直小学范围内安排交流任教。
 
监督电话:
 
0349—2227207(市监察局)
 
咨询电话:
 
0349—2288551(市人社局)
 
0349—8851170(市教育局)
朔州市市直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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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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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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