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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都匀市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都匀市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我市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5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4年度都匀市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5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以及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4年7月30日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都匀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2、截止2014年7月30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0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0、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确定后,通过“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dyrs.gov.cn/)发布招聘简章。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费用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具体报名工作由都匀市教育局负责并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5日至8月19日(工作时间),1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地点:都匀市教育局政工科
报名费用: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报名费,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都匀市201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教师还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的员提供服务县(市)教育局服务期满及同意重新择业的证明材料;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市教育局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试教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期间,由市教育局现场公布截至当天各职位报名累计情况,供报考人员参考。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市区幼儿园招聘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应予以减少或取消;乡镇幼儿园招聘职位报名人数小于计划招聘人数的,该职位招聘计划应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返报名费。
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市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进行公示。
六、笔试 
笔试科目名称:《教育基础知识》(幼儿教育方向)(总分15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8月20日(工作时间)
笔试准考证发放地点:都匀市教育局政工科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1日
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试教及总成绩
(一)试教(幼儿教育专业测试)
试教科目名称:《幼儿教育专业测试》。试教总分100分,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试教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进入试教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试教时间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试教成绩占50%计算;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类别规定所有科目及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或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未位并列的,笔试成绩前列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必须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市或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进入试教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试教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办在“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dyrs.gov.cn/)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由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招聘单位根据有关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聘用人员在都匀市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都匀市。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8223164(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培训科)0854—8236106(都匀市教育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8255585(都匀市纪委办公室)
十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三、在招聘过程中,市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dyrs.gov.cn/)进行公布。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市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办研究确定。
十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都匀市201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职位一览表

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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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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