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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黄骅市2014年事业单位第二次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黄骅市2014年事业单位第二次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及上级批准,现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师招聘)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2014年黄骅报社等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7名(见《黄骅市2014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以及应聘小学教师职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限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4、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和身体条件,报考小学数学教师职位的必须取得与应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按《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执行)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符合条件报考定向招聘职位人员、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应届毕业生以及报考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以下简称主持人)职位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及职位限黄骅市辖区户籍或籍贯为黄骅市。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籍贯以身份证及相关户籍信息认定。

6、定向招聘职位限服务地为黄骅市、2014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现仍在岗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报考。

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分职位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需现场采集指纹),他人代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提供以下资料、证件(逾期提供的一律不予受理),经审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户口页、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全日制、后取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职位要求的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黄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三,按制式打印);

(6)《黄骅市服务基层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四,限服务基层人员提供,按制式打印);

(7)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即贴式照片5张;

(8)报名考务费100元。

应聘主持人职位的,报名前先参加由广播电视台组织的初试,具体安排及要求见《2014年黄骅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播音主持人第二次公开招聘考试初试阶段公告》。初试合格人员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已在2014年7月份取得第一次初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免初试,可直接到现场报名。

报考同一职位要形成竞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可调剂到原招聘主管部门其他职位。招聘计划的调整于开考前公布,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职位。

3、领取准考证:要求考生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需他人代领的必须出示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考。

(二)考试

1、形式:主持人职位采取初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他职位采取笔试办法。

2、笔试:

(1)非教育职位: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考试时限120分钟;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考试时限9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按6︰4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2)教育职位:笔试范围及内容为:①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初中及以上知识为主);②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等教育类公共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特别提醒:部分试题、试卷可能采用答题卡,务必准备专用文具。

3、面试:主持人职位招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各确定前五名为参加面试人选(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都进入面试)。面试内容及形式:①播报新闻稿件、②模拟主持、③才艺展示(限语言或歌舞类)、④考官提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每人不超10分钟。确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合成:主持人职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其他职位以笔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三)资格复审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

1、非教育职位:①主持人职位依次按面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全日制学历、后取学历高低和是否播音主持专业毕业、基层工作经历时间长短顺序确定;②其他职位依次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全日制学历、后取学历高低顺序以及基层工作经历时间长短确定。

2、教育职位:依次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全日制学历、后取学历高低顺序以及基层工作经历时间长短确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条件要求的低限学历毕业后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由招聘办对取得复审资格人选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察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自理。考察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黄骅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报名资格并被聘用的小学数学教师,必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

四、岗位选择及人员待遇

1、报考乡镇政府职员A、小学数学教师职位的,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由本人选择单位、学校(总成绩相同的人员,通过抽签形式确定先后顺序)。

2、经批准聘用的广播电视台、市医院、市中医院人员列差额事业编制,其他人员列全额事业编制。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和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其它

1、本《公告》在黄骅在线、黄骅市人社局网站和《黄骅报》发布。涉及招聘工作的表格、资料、通知、公告等将随时在黄骅市人社局网站发布,请注意随时登录查阅。

2、招聘工作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见《黄骅市2014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五),如有调整,以调整公告为准,不再单独通知各位考生。

3、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在本职位招聘计划内按招聘程序中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所定规则一次性递补。

4、咨询电话:0317-5335311(市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

1、黄骅市2014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点击下载)

2、黄骅市2014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要求一览表(点击下载)

3、黄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点击下载)

4、黄骅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

5、黄骅市2014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日程安排表 (点击下载)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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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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