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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县201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梁平县201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教师简章

梁平县201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文件精神,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核,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考核招聘人数
  201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5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梁平县201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1》)、《梁平县201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2》)、《梁平县201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3,以下简称《一览表3》)。
  二、考核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
  (二)学历及资格条件: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优秀毕业生且获得相应学位;2.教育部属重点大学和冠名“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2015级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且获得相应学位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门类、土木类,水利类,测绘类,交通运输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2015级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且获得相应学位;3.全日制普通艺术、体育专业院校音乐舞蹈学类、体育学类、美术学类专业2015级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且获得相应学位;4.职教专业课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级应届优秀专科及以上毕业生;5.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普通话等级达一级乙等及以上、市级赛课一等奖及以上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6.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者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汽车应用与维修学科教师报考者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年龄条件:报考梁平县201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符合前述学历及资格条件第5、6项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一览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自愿在梁平服务五年以上。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或受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考附件1《一览表1》岗位的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9日8:30至2014年11月21日18:00。
  报名办法及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登录梁平县教育网(http://www.lpxedu.gov.cn/)点击“人事报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2.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交相关资料,参加资格审查。招聘单位现场通知考核时间和地点。
  3.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1)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时间:2014年11月21日9:00-12:00;
  联系电话:(023)68253513。
  (2)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三办公区201教室)。  
  时间: 2014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4日14:00;
  联系电话:028-84760653,
  (3)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地址:重庆市大学城校友会堂三楼)。  
  时间:2014年11月25日9:00至11月26日14:00;
  联系电话:(023)65363530。
  (4)梁平县教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地址:梁平县梁山街道育英街83号)
  时间:2014年11月27日9:00至12:00;
  联系电话:(023)53239922。
  4.资格审核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证明;
  (2)本人自荐书、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应届毕业生)、在高校学习期间的学科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1寸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片2张;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应届毕业生);
  (6)报名信息表;
  (7)《一览表》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资格审核及初选:
  考核招聘工作组人员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择优确定参加考核考察(重庆籍免费师范生经审核合格可直接确定为拟聘人员)对象。
  (二)报考附件2《一览表2》岗位的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6日9:00-12:00(重庆市陈家坪会展中心);2014年12月21日9:00—12:00(川北医学院招生就业处)。
  2.报名办法及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交相关资料,参加资格审查。招聘单位现场通知考核时间和地点。
  3.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4年11月16日9:00—12:00;
  地点:重庆市陈家坪会展中心
  (2)川北医学院招生就业处
  时间:2014年12月21日9:00—12:00;
  4.资格审核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证明;
  (2)本人自荐书、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应届毕业生)、在高校学习期间的学科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1寸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片2张;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应届毕业生);
  (6)报名信息表;
  (7)《一览表》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资格审核及初选:
  考核招聘工作组人员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择优确定参加考核考察对象。
  (三)报考附件3《一览表3》岗位的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27日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填写《梁平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见附件5),并附一份个人简历或自荐书,发送至县人社局邮箱383140769@qq.com,联系电话:53224012。
    3、资格初审
    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通知其参加考核面试。
    4、考核面试
    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需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习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核: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保局、县教委、县卫生局、县规划局、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
  1、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考核方式为说课,说课教材由各考核招聘工作小组指定,具体方式为:考核招聘工作组长现场确定说课课题,报考人员分学科抽签确定说课顺序,并按说课顺序依次进行备课、说课。备课环节40分钟,说课环节15分钟。说课满分100分,备课不计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2、报考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的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考核组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须在评分表说明情况;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面试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核成绩=面试成绩(说课成绩)
  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学历、职业资格高者优先。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因体检、考察、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签订协议: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或考核招聘服务协议,并报县教委和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的相关规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重庆籍免费师范生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毕业生,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者,可在岗位指标限额内直接确定为拟考核招聘人员。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拟聘单位等。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待遇按照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经审批同意的聘用人员,须在梁平服务至少5年(在用人单位不少于2年)方能流动。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者或发现其他不适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平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53224012
  梁平县教育委员会      联系电话:53239922
  附件:
  1.梁平县201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梁平县201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梁平县201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4.梁平县201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5.梁平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5.doc

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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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三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教育厅、柳州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为做好三江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和权限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认定三江县户籍和持有有效期内的三江县居住证人员申请的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联系人:侯老师;联系电话: 0772-8618092。

二、认定对象范围

在三江县管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户籍在三江县管辖区内;

(二)持有有效期内的三江县居住证。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教育厅统一安排,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

系统平台开放时间:

上半年开放时间:3月20日至7月22日。

下半年开放时间:9月11日至12月20日。

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

上半年网报时间为:4月1日9:00至7月8日16: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10月14日9:00至12月2日16:00。

四、认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三)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认定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注:今年的系统功能升级,按照国家数据安全要求,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时,均需要申请人下载安装学信网APP进行授权。)

(二)教师资格体检

认定机构与体检医院落实体检时间,明确体检要求,并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下载路径。

教师资格体检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和《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三)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从以下三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三江侗族自治县现场审核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时间、地点:

上半年时间:2024年6月26日—7月1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下半年时间:2024年11月26日—12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三江县古宜镇中山路28号)。

(五)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相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户籍在我县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柳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原件,表格请到“柳州教育网”下载)。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有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辖五县及柳江区人民医院。如需变更,须经柳州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证明材料。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原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告知及领取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七、有关要求

申请人应关注户籍所在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通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因错过申请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请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广西河池东兰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就东兰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具有东兰县户籍;

  (二)持有东兰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东兰县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东兰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详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网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

  2024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我县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安排如下:

  上半年:4月1日9:00至7月8日16:00。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确认。

  2、报名网站及入口。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

  申请人注册信息填报,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3、申报注意事项。

  (1)选择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2)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

  (3)《个人承诺书》无需提前下载,在网报过程中按系统提示在手机端手写签名上传。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6月3日—7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2、现场确认地点:东兰县扶贫移民家园(向阳新城)3栋B单元2楼东兰县政务服务中心向阳分中心3号教育局窗口。

  3、现场确认需提交或网上审核需上传的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报上传相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办理。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①户籍在我县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②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④驻东兰县部队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东兰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

  特别提示: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统一组织体检,指定体检医院为东兰县人民医院;体检表上的相片应与网报相片同底,并盖体检医院公章;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核验不成功者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核验,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完成。如未能参加统一核查的,需申请人持身份证到确认点附近的东院派出所向阳警务室(地址:向阳新城社区南门;交通指引:从政务服务中心向阳分中心向南步行50米后右转,向西再步行50米即到)出具并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其他须知事项

  (一)自2024年开始,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均需要申请人下载安装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

  (二)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颁发证书。申请人手机收到的“广西大数据发展局”发送的领取信息后方可凭身份证原件(2024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到东兰县政务服务中心向阳分中心3号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提供邮寄服务,个别需要邮寄的,请与窗口工作人员联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东兰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廖克盛老师,联系电话:0778-6333717(办公室)、18077809160 (手机) ;谭核老师,联系电话:0778-6500706(政务教育局窗口)、13877822577(手机)。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东兰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5日

重庆益阳市赫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落实《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编办发〔2020〕1 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2024年赫山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共计177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小学阶段教师30名,初中阶段教师110名,高中阶段教师37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户籍、年龄、学历、专业等资质条件(见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2022–2023年度赫山区人事考试失信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赫山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2.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试教➞体检➞考察➞公示。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4年4月25日通过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二)网络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9日9:00至5月11日17:00登录http://www.yyhsrs.cn:8090报名,并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审查用)。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职位报名,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涉及应聘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各职位招聘人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否则调整相应职位的招聘人数。

咨询电话:0737-4400562(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7-4444915(赫山区教育局人事股)。

(三)笔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试教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数)。

1.笔试内容

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占75%,党对教育的创新理论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25%。

2.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18日9:30-11:30,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24:00登录http://www.yyhsrs.cn:8090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在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初审入围人员名单)并同时公布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如未按时到达视自动放弃。

3.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试教前进行资格初审,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网上报名后直接打印)。

2.毕业证(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用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资格复审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相应学历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1份。

3.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在资格初审之前已取得教师资格还未发证的,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代替,资格复审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在资格初审之前已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还未发证的用普通话测试点开具的成绩证明代替,资格复审前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从教经历证明(附件4,报考小学职位的相关应聘者需提供)。

7.其余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诚信考试承诺书1份(附件5)。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与试教资格,造成相应职位拟试教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1:2的比例时,在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应聘同一职位出现最后一个入围资格审查名额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入围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试教。

招聘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录计划数。招聘职位只招1人且试教人数为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人数。

资格审查地点设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三楼大会议室(益阳市体育路148号),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试教通知书》。

(五)试教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试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试教通知书》参加试教。

1.试教内容及要求

中小学教师试教内容为对应学科的湖南省现行中小学教材内容,试教时量为每人备课20分钟、上课12分钟。

2.试教时间和地点(见试教通知书)

试教结束后,在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试教综合成绩。

招聘职位实际参加试教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试教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最低试教分数线,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试教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考分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上述人员须将考察所需人事档案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规定地点,资料要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内容主要审查人事档案,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所需人事档案等资料的应聘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同时一并公示各学校岗位需求设置表。

在体检环节前因各种原因(本人放弃需出具书面说明)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职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且递补不超过2个批次。体检结束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自主选岗与聘用管理

报考小学职位的拟聘用人员全部分配至乡镇学校;报考初中职位和高中职位的拟聘用人员10%分配至城区学校。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同学科职位拟聘用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考分高者优先)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岗位。

自主选岗结束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办理相关手续。被聘人员须在赫山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方可申请调出至其它部门或地区工作。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赫山区纪委监察委信访室监督举报电话:0737-2935510。

六、特别提示

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进入面试环节后,在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分配等环节放弃或在试用期内放弃的人员,记入赫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赫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
———————
附件:

1.2024年赫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一).docx

2.2024年赫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二).docx

3.2024年赫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三).docx

4.从教经历证明.docx

5.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组织部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云南省红河州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普通话测试站拟定于2024年5-6月开展第二季度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报名、测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阅知。

一、报名对象

1、红河州职教园区(含建水校区)在校学生。

2、社会考生

二、报名时间

1、在校学生: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

2、社会考生:2024年5月6日至5月8日(8:00-11:30,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1、在校学生: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

2、社会考生

蒙自校区:上海路南延长线职教园区培训中心406办公室。

建水校区: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办公楼一楼职业能力发展中心办公室。

注:社会考生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报名完成后,可在测试前2天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查询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点击“准考证打印”。

第二步:填写个人信息,点击查询进入准考证页面下载打印。

五、测试时间

1、在校学生: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

2、社会考生

蒙自校区:2024年5月 18 日

建水校区:2024年6月1日

注:具体测试时间段以准考证为准。

六、测试地点

蒙自校区: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职教园区2号教学楼2-103。

建水校区: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实验楼三楼普通话测评室。

七、测试收费

1、在校学生:25元/人次,对贫困学生免收测试费(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贫困生),缴费时间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

2、社会考生:50元/人次, 报名现场缴纳。

注:收费依据为云发改收费〔2009〕1247号文件;贫困学生免收测试费依据为云发改收费〔2009〕1247号、云教函〔2024〕3号文件。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测试完成两个月后,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或国家政务平台查询成绩,并到指定地点领取纸质版证书。

2、证书领取地点

蒙自校区: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职教园区培训中心406办公室。

建水校区: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办公楼一楼职业能力发展中心办公室。

九、注意事项

1、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确保信息无误,若考试出现身份证读取信息与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符,则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考生测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否则不予参加测试。

3、测试当天将采集考生现场照片作为测试登录及证书中的证件照使用。考生在考试当天应穿着深色上衣,头发整齐,五官不能遮挡,不画浓妆,一旦现场采集照片与身份证比对不通过,将取消当场考试资格。

4、根据新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语函〔2023〕1 号),2023年4月1日起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考环节,即测试前10分钟不再提供考试内容供考生准备,但在第四项命题说话答题前会增加30秒准备时间。请广大考生提前熟悉测试内容,积极备考。

十、测试站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873-7696591   

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普通话测试站

                                 2024年4月29日

河北廊坊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经研究决定,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选聘工作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学组织实施。

  二、选聘范围及岗位

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双一流”大学、京津冀地区省级直属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

具体岗位详见《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选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和身体条件。

  6.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

  7.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8.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30日至2006年4月30日),博士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4月30日)。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的方法和步骤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4月30日在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选聘公告,并在相关高校校园网站予以转发。

   (二)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电子邮箱:gdjzxrsk@163.com

  报名时间:5月1日至5月7日

  咨询电话:0316—2070911  13513266868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学历、学位、专业、教资等与报考岗位规定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报名人员需将个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在校生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资料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面试

  1.打印《面试准考证》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学将报名成功考生的《面试准考证》发至考生的报名邮箱中,5月8日开始考生在本人的报名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面试具体地点、时间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试讲前,每位应聘考生有10分钟备考时间,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允许考生携带相关备考资料进入备考室和面试室。

  4.面试成绩

  试讲为百分制量化计分,打分方式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在所有评委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评委的平均分数为考生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5.面试评委会组成

  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其中主评委1人,评委6人。

  6.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备考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面试不通过。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程序人选。

  7.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考生需于面试后到指定的资格复审室进行资格核验。

  ①须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②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8.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分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烈士子女、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若再相同,组织复试。

  (四)考核

  1.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体检

 在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学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学负责组织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由于各种原因,在考核、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各相关环节后,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管道局中学提出聘用意见,经市教育局审批,报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需于2024年8月2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打印《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等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随时关注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学网站。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新规定,公开选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坚持诚信原则,对在选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需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均一式两份送至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学人事科。若在规定时限内,拟聘用人员不能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doc

      2.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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