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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三台县2014年第二次考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三台县2014年第二次考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经县委政府同意,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5年毕业免费师范生和应、往届硕士研究生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24名(具有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面试,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

2.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往届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具备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与奉献精神;

3.合作意识强,善于沟通,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4.能够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及技能(具有本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身体等条件;

6.四川省以外的免费师范生报考需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7.免费师范生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

8.需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本公告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年龄的计算含本数(如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则为198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

应往届硕士研究生、201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

合计

语文

数学

物理

生物

地理

历史

英语

音 乐

体育

美术

政治

三台中学

5

1

1 

  

1

2

 

 

 

 

 

 

芦溪中学

6

1

 

2

2

 

 

1

 

 

 

 

三台一中

2

 

 

1

1

 

 

 

 

 

 

 

城区义教学校

11

1

1

1

1

1

1

1

1

1

1

1

合  计

24

3

2

4

5

3

1

2

1

1

1

1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自愿报考的考生,请于2014年11月17日至12月9日上午12:00前通过网上报名(请将《三台县中小学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传至邮箱:ABC5336287@126.com)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三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流动股(三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联系电话:0816-5332323)。

报名时请考生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往届硕士研究生带上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同时务必带上就业协议书。

六、领取考核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务必于2014年1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到三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流动股(三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七楼,联系电话:0816-5332323)领取《考核通知书》。

七、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2014年12月10日。考核地点:见《考核通知书》。

八、考核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场进行考核招聘。采取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岗位,其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九、体检、综合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学校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学校确定。如需递补,报县人社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十、公示

签订了就业协议的人员,于2015年7月31日前带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到三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816-5263317)报到。签订就业协议后的违约人员将按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教师[2010]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件后,方可与招聘单位正式签订不低于五年服务期的《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人员执行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有关规定。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三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发现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请咨询三台县教育体育局。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816-5332323,县教体局:0816-5263317

附件:三台县中小学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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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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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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