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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24名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綦江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24名简章

  为适应我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引进高素质紧缺急需人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24名,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人才34名,详见《綦江区201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考核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14届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9.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10.綦江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11.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拟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
  4.身体健康。
  5. 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
  1.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綦江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附表2规定的相关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加盖公章的推荐报名表)到指定地点报名的方式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者对所提供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报名地点及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月20日(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下列单位报名。
  (1)打通中学
  联系人:陈校长,联系电话:023-48704301,手机:13637708106。
  (2)东溪中学
  联系人:邹校长,联系电话:023-48752199,手机:13618269598。
  (3)三江中学
  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023-48206575,手机:15086762567。
  (4)职教中心
  联系人:舒校长,联系电话:023-85892384,手机:18908385513。
  (5)綦江中学
  联系人:文校长,联系电话:023-48663764,手机:15823951128。
  区教委报名咨询联系人:苑兴林,联系电话:023-85880852、13696463624。
  3.招聘程序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不低于1:3比例(紧缺岗位可不受此限),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的名额。
  (1)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按照《简章》规定条件,审查了解应聘学生的基本情况、学业成绩、教师基本功、在校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社会实践、个人获奖情况等,初审合格者报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进入专业科目测试环节。
  (2)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两部分。
  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科目测试: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现场试讲或说课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面试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含紧缺岗位),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面试分数为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3)考试考核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确定拟聘用或签约人选。根据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或签约人员。进入拟聘用或签约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拟聘用或签约人选。属于2014年应届毕业生拟签约人员与招聘单位和綦江区教委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关事项。
  (二)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1.报名方式: 报名者填写《綦江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附表2规定的相关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联系人处报名进行初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者对所提供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报名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13年1月20日(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下列单位报名。
   (1)区安监局
   联系人:刘屏,联系电话:023-61271212,手机13883291058。
   (2)区卫生局:
   联系人:程开芬,联系电话:023-85895128,手机:13883530482。
   (3)区煤管局:
   报考石壕镇、安稳镇、赶水镇农业服务中心煤炭类专业的考生。联系人:穆贵荣 ,联系电话:023-48699010 ,手机13399836111 。
  3.招聘程序
  (1) 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按照《简章》规定条件,审查考生的基本情况,初审合格者统一报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进入专业科目测试环节。
  (2)考核。考核具体方式采取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分值100分,60分为合格。
  面试:经专业测试合格的人员,参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者方为合格。面试分数为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3) 考核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 确定拟聘用或签约人选。根据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或签约人员。进入拟聘用或签约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拟聘用或签约人选。属于2014年应届毕业生拟签约人员与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关事项。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并结合卫生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有关部门按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若体检、考察、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qjrs.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拟聘单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4年应届毕业生于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结束后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考试考核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均在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qjrs.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它
  本简章由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考试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87268708;87268709。
  本简章由中共綦江区委组织部、綦江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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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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