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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市鹃湖幼儿园2014年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海宁市鹃湖幼儿园2014年招聘教师公告

  海宁市鹃湖幼儿园是一所教育局直属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坐落于塘南东路群利景苑内,全园面积一千八百平方米。现有班级7个,幼儿近220人。幼儿园环境优美,设施设备与教学资源等一应俱全,幼儿园开设“笔情墨趣灵动创意”水墨特色课程,让幼儿在“乐学、趣玩、创想”艺术创作中学会欣赏、学会想象、学会创造。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 2 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4年1月11日上午8:30-下午3:30;
(二)报名地点:海宁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25号)。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
2.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应届大专毕业生并获得过2次及以上校级年度奖学金(需在2014年7月底前取得所需学历、学位),年龄为18-35周岁(1978年1月11日到1996年1月11日),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报名初审:填写《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一份;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师范证明或认定教师资格所需各科及普通话考试合格证明、奖学金获奖证书、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
2.报名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2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截至2014年1月11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考核
考核项目为专业笔试和课堂教学。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课堂教学考核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3的直接进入课堂教学考核),综合成绩为专业笔试成绩×40%+课堂教学成绩×60%,直接进入课堂教学考核的,综合成绩即为课堂教学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课堂教学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课堂教学成绩再相等,由学校组织第二轮课堂教学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课堂教学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专业笔试成绩、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和综合成绩在海宁市鹃湖幼儿园网站(http://www.hnjhyey.com)进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明确聘用对象之日起15天内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573-87031350
监督电话:0573-87226129
海宁市教育局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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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湘潭县第一中学位于长株潭两型社会核心区—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东路金霞山麓。学校交通便利,北接湘潭北高铁站(车程约30分钟)、城铁湘潭板塘站(车程约10分钟);东连株洲西高铁站(车程约13分钟)。学校有78年的办学历史,是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湖南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全国文明校园、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中国百强中学、湖南省首届魅力校园,还是全省同时荣膺清华、北大直荐学生资质的六所高级中学之一,二十多年来持续领跑湘潭教育。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湘潭县第一中学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的原则;

  3.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4.坚持广纳贤才、稳定队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教师11人。具体计划为:高中语文教师3人,高中英语教师2人,高中物理教师1人,高中物理实验教师1人,高中化学教师1人,高中生物教师1人,高中体育教师1人,高中信息技术教师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湘潭县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1.考生的专业以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本次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按照《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设置。所学专业已列入附件2但未列入本次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附件2的,由湘潭县第一中学提出书面意见,报湘潭县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2.考生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国(境)外的学历须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非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书,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4.本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要求可放宽至本科(学士),高校毕业生指2022、2023、2024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入编)的高校毕业生。

  5.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最高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即1995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调查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发布官方网站: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湘潭县教育局网(http://www.xtx.gov.cn/9065/index.htm)。招聘公告在湘潭县第一中学校园网(http://www.xtxyz.com)转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至2024年5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扫描上方“湘潭县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二维码”,下载并填报《湘潭县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上传资料完成报名。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上传以下材料原件图片,所需材料包括:①有效身份证件(正反两面);②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必须上传本科学历、学位证;③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④普通话等级证;⑤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⑥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照片。⑦高中体育教师岗位需上传足球或篮球或田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足球或篮球或田径项目入门级教练员资质证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报名时可以上传加盖院校印章的《考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4)和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可以上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的,可以上传“普通话等级证考试合格证明”。

  4.重要提示

  (1)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2)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报名时提交的《报名登记表》、材料不齐全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县教育局网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将在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开考比例及计划调整:所有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县人社局批准,降低开考比例至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视情况调整到其他岗位,具体调整计划另行公告。

  2.笔试内容:以高中为起点,所报考学科专业内容,总分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参考(准考证于笔试当天发放)。

  4.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如入围末位笔试成绩相同时,相同成绩者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名单公布之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参考。

  3.面试形式:试教,面对评委上一节课(备课时间4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省去学生活动时间),内容为现行高中教材,总分100分。

  4.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面试设75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综合成绩和排名

  1.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县人社局提出复检。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以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进行核查。

  (八)递补

  如遇体检、考察等环节弃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计划未满时,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整个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县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并报报市人社局聘用核准备案后,由湘潭县第一中学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在湘潭县第一中学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如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工作以及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资格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湘潭县第一中学提供三年免费教师公寓周转房住宿。

  五、其他事项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如涉及违法行为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咨询电话:0731-57881244

  举报电话:0731-57882069

  附件:1.湘潭县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doc

        3.湘潭县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4.考生基本情况证明.doc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3日

山东潍坊高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教育教学需要,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06名,其中,初中学段42名,小学学段164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三)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四)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缴费

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17日—5月20日(截至17:00),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3.22.93:8198),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学科。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通过初审的人员于2024年5月18日—5月21日(截至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

准考证打印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15:00开始,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范围为报考学段相关学科内容,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教学水平、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均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①《潍坊高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准考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④在编教师应聘的,须征得单位同意,并提交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出具证明确有难度的,经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入围面试的人员,收取考务费70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通过报名网站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自行负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出具任何与考试培训班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监督电话:0536—8786675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附件:潍坊高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汇总表

江苏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第三实验小学2024秋季教师招聘公告

招聘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 具备相应学科(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3.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 常武地区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5. 应届毕业生品貌端正,党员、学生干部优先。

招聘岗位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 、音乐、美术、信息的编外聘用教师若干名,其中有书法、围棋、足球、武术等专长的优先聘用。

招聘程序

01网络报名

报名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长按二维码或扫描二维码下载)

②身份证③教师资格证④学历证书

报名方式:将以上材料发入邮箱59576697@qq.com

报名时间: 2024年05月06日——7月10日

02材料审核

学校将对网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03参加面试

接到电话通知的教师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

面试地点:湖塘桥第三实验小学星辅楼二楼会议室

面试内容:语数英教师(面试+微课)

综合类教师(面试+微课或特长展示)

山东滨州鲁中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鲁中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5月21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和人员性质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鲁中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

招聘岗位均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聘用人员为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委编办、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进行管理。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评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9:00—5月23日16:00。报名步骤为:

1.填报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点击相应报名入口,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在同一个报名时限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应聘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诚信承诺书》和《2024年鲁中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已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的《报名表》由现工作单位盖章。《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

3.上传报名材料。①《报名表》。应聘人员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JPG格式)上传。不能盖章的,要作出说明(由本人手写,说明具体原因)并扫描(JPG格式)上传,如进入考察范围,要在考察前进行完善。报名人员未于5月23日16:00前上传《报名表》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名。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JPG格式);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彩色扫描件(JPG格式)或电子版认证书;④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JPG格式)。⑤签字的《诚信承诺书》(扫描版,JPG格式)。材料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般1个工作日完成,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5月21日11:00至5月24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务于2024年5月30日8:30至5月31日11:00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107室领取准考证(本人确实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评议。面试评议时间:2024年6月1日,地点:鲁中职业学院(邹平市鹤伴二路999号),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两部分,时间共计15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占60分(面试试讲前备课时间为30分钟),答辩占40分(内容涉及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基本能力)。试讲用教材:使用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考生不准自带教材及相关资料。

A09岗位面试为技能测试,主要内容为建筑测量项目,时间共计3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评议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内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公布考察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考试成绩在邹平人才网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派出考察组开展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审核个人档案。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根据面试评议、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543-4268073

招聘监督电话:0543-4268068

附件:2024年鲁中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11日

附件:2024年邹平鲁中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山东潍坊高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内人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幼儿园控制总量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内人员15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三)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四)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缴费

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17日—5月20日(截至17:00),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3.22.93:8198),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通过初审的人员于2024年5月18日—5月21日(截至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

准考证打印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15:00开始,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试讲范围为学前教育阶段的相关内容,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教学水平、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等;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歌曲演唱和电子琴演奏。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均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①《潍坊高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内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②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准考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④在编教师(幼儿园控制总量内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单位同意,并提交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出具证明确有难度的,经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⑤报考学前教育A岗位的,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入围面试的人员,收取考务费70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规定,新聘用人员按控制总量内人员有关规定管理。

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通过报名网站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自行负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出具任何与考试培训班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监督电话:0536—8786675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附件:潍坊高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内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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