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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市教育局2014年招聘教师185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大庆市教育局2014年招聘教师185名

  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为部分市属学校公开招考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计划招考185人。其中,大庆油田教育中心所属中小学94人、大庆石化教育中心所属中小学40人、大庆一中所属中小学21人、大庆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28人、大庆建设中专2人(具体岗位见招考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考范围和对象
(一)派遣到大庆市毕业生。在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报到、尚未就业的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统招毕业生;
(二)改派期内毕业生。毕业后派遣到外地,现在改派期内的尚未就业的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统招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岗位须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统招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
(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2日以后出生);
(七)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考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1月9日9:00点至2014年1月15日16:00点期间,登录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aqinghr.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现场资格确认和录用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1月15日16:00点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后,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适合岗位。
 (三)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为140元。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1月17日16:00点前,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月21日12:00点至2014年1月23日16:00点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网上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2、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考务费;对网上缴费有困难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现场缴费。免收考务费确认和现场缴费时间、地点详见有关说明项。
3、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将缩减招考人数或取消招考岗位,如紧缺、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在2014年1月19日登陆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开考比例被取消。取消的,请按网上通知要求速与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联系;未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招考方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和教师具备的心理学方面相关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按所报岗位区分,其中,报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初中语文科目内容;报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岗位的考初中相应科目内容;报大庆建设中专信息岗位的考高中相应科目内容。专业科目一张卷,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以百分计,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占70%。
3、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加分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有关说明项。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招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需考生本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证、报到证复印件(加盖报到证上指定的报到部门公章)、未就业证明(由报到证上指定的报到部门出具)、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等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经现场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将视情况适当缩减招考人数。
2、面试内容。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用。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专业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原则上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试用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试用人选,统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有关说明
(一)按高校毕业生管理有关规定,本次招考对“改派期内毕业生”统一界定为:《报到证》签发日期为2011年3月31日以后签发,并符合毕业院校所在省毕业生管理部门毕业生改派规定的,允许报考。派遣到外地(包括大庆四县)报考人员报考时应了解毕业院校所在省有关改派规定,符合当地改派规定的方可报名。经考试通过后,不能派遣到我市的,不予录用,责任自负。
(二)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专业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的,可以报名。
(三)免收报名费确认、笔试加分确认、现场缴费时间:2014年1月18日9:00点–15:00点,地点: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楼一楼会议室(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符合免收报名费人员须携带市、区(县)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免费确认;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不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选择现场缴费的报考人员需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2份。
(四)考生报名时要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通讯畅通。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公告由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6363178。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
黑龙江大庆市教育局2014年招聘教师岗位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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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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