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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乡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8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湘乡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80名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潭人社发〔2012〕63号)和中共湘乡市委、湘乡市人民政府《关于“5511”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意见》,现就2014年我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经湘乡市人民政府批准,2014年我市公开招聘教师共80名(其中市直高中教师33名,农村中小学教师47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14年湘乡市教师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18周岁以上,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4年1月14日8:00 —1月22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不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报名考务费100元/人。
湘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资格审查
    为方便考生,报名时只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初审及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由湘乡市教育局负责。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届时请登录中国湘乡网(www.xiangxiang.gov.cn) 、湘潭人事考试网查阅。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国(境)外的学历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专业审查以湘乡市教育局审定的结果为准。
五、考试事宜
    1、笔试
    报考的考生均须参加笔试。笔试考点考务工作由湘乡市教育局负责。
    报考东山学校书院讲解员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讲解员岗位综合知识》。笔试内容:旅游基础知识、文物保护知识、湘乡人文地理知识(三项共占3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70%)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师岗位XX科目综合知识》。笔试内容:所报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占70%)  和公共基础知识(占30%)。
    请报名的考生于2月17日-2月21日在湘潭人事考试网查阅并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确因工作需要,岗位特殊,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湘乡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无人报考的职位经湘乡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将该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职位或新增职位补充报名。
    笔试参考人数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湘乡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2、面试
    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明确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经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形式为试教,面试由湘乡市教育局为主负责组织。
    面试时间:拟定于3月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湘潭人事考试网及中国湘乡网的公告。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六、体检
    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否则取消体检资格。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体检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参加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实施。如体检有不合格的或缺席的按在同一职位内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递补对象有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由湘乡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七、考核
    考核由市湘乡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核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及中国湘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湘乡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原则上首次聘期三年,统一实行合同管理,由湘乡市人才交流中心免费提供社会化的人事人才服务。首聘期结束后,愿继续签约服务湘乡教育事业的,经考核合格,解决事业编制,办理正式人事行政手续。拟聘人员应服从湘乡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报考单位为农村中小学的必须到边远乡镇学校工作,并在聘用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含首聘期)。
十、招聘工作查询电话
湘乡市教育局人事股:0731-56782729
湘乡市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0731—56772368
湘乡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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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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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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