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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保定市徐水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数额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初中28名,小学72名(含幼儿教师16名),具体岗位数额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按岗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根据需求,注重均衡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4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初中教师需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需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幼儿学科教师必须为幼儿(学前)师范类毕业。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证。
  (五)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
  (六)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五、教师待遇
  正式聘用后教师纳入全县正式教师编制,工资自正式聘用当月起由县财政统一发放。
  六、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2014年1月9日- 1月15日)
  通过市、县相关媒体公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2014年1月16日-1月20日)
  由招聘办组织报名,应聘者携带毕业证(含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六张同版小二寸彩色照片和100元报名费。 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相关材料由就读高校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应写明应聘者的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是否师范类毕业生、档案转递时间及在校表现等,并加盖院(系)和学校公章,负责人签字)。
  应聘者到徐水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现场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从保定人才网或徐水政府网下载并填写《徐水县2014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时,将调整招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2014年 1月16日-1月20日)
  由招聘办负责对应聘者的各种证件和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合格者方能参加招聘考试。
  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
  ①有犯罪记录、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②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④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分为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1月24日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徐水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三楼
  1、笔试( 2014年1月25日9:00—11:00)。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政策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材教法。试卷由专家组拟定或从国家、省级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题库调用。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笔试地点设在徐水二中。监考教师由教育局负责从县外具备高考监考资格的教师中聘请。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聘岗位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在人社局、教育局、徐水政府网公示。
  2、面试(2014年2月12日)。
  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2014年2月11日
  面试通知单领取地点:徐水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三楼
  面试10分钟,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在应聘岗位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考生备课10分钟,面试地点以通知单为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  
  所有考试过程由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3、公布综合成绩(2014年2月13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在人社局、教育局、徐水政府网公示。
  (五)组织体检(2014年2月18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据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考试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依次为面试成绩较高者、普通院校学历较高者、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者。
  (六)考察考核(2014年2月19日)
  招聘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考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于2月19日前送交人社局人事股,2014年毕业生于正式上岗前提交)、座谈等方式,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写出考察报告,考察结果公示。
  (七)公示结果(2014年 2月20日-2月28日)
  招聘办对拟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地点在人社局、教育局、徐水政府网。
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有效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顺序递补人员。
  (八)聘用安置(2014年3月1日)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办理增人、入编等手续,工资从正式上岗后的当月计算。2014年毕业生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待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后,再于2014年8月暑假开学前办理正式手续。届时若不能按期取得相应证书或因故放弃,则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抵顶见习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八年内不准跨乡镇流动,否则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七、组织领导(略)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等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招聘办做出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察局举报电话:0312-8683596
  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8601771  
  教育局举报电话:0312-8668799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徐水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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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和复核公告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于2026年1月7日发布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可在该网站“考生服务”-“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2026年1月7日至16日17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考区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复核申请(见附件),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应完整提交面试结果复核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点名称、报考学段、报考学科、考试时段、复核原因、电子邮箱。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复核申请或提供的信息存在差错导致无法进行核查的,责任自负。各考区受理复核申请后,将于2026年1月17日后通过电子邮件向考生反馈复核结果。根据有关规定,面试成绩复核仅对原始评分登记是否准确进行核对。

        各考区面试结果复核联系方式见下表:

        面试合格的考生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认定的具体要求,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各省份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汇总”。

        附件: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单

山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发布通告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于2026年1月7日上午10:00发布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在山西省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于2026年1月7日至16日访问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平台(https://ops.hycj.jrycn.cn/f/sxbsfh)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申请复核面试结果,其他方式申请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复核仅限于漏评和合分错误。考生可于2026年1月23日至1月27日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申请平台查询复核结果。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报名工作通知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将于2026年1月9日开始。

  此次笔试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名公告将陆续上网,请考生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公告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填报、考试报名等事项,待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要求考生诚信参加考试,并在报名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诚信考试承诺”确认,否则拒绝报考。考生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见附件)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充分了解报考所需的各项条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附件: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省报名公告

  教育部考试院

  2026年1月4日

广西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查询及复核公告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10时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以下简称“考生自助平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复核仅核查面试登记分数是否准确,不提供评分细则,不予重评,超出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教师资格认定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3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至12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至12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3月2日至7日。

  考试时间:2026年3月7日。

  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且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咨询电话。

市州名称
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点击下方链接)
咨询电话
武汉市
027-85326802
黄石市
0714-6515109
十堰市
0719-866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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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
0728-3221038
天门市
0728-5342091
潜江市
0728-6230519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报名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2026年3月2日至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第三方机构代替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虚假或错误信息等原因造成面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2.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4.此次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见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为视力残疾或听力残疾的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需求的,请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期间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成绩查询与复核

  考生可于2026年4月17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成绩复核申请与复核结果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2.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8880350。

  3.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10-82345677。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  在校学籍证明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4.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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